金剛乘季刊合訂本第二輯序
金剛乘季刊合訂本第二輯序
劉銳之
密法本為眾生之自密,一般學密信徒,皆認為須守秘密,不可公開,故法典祇能密相傳鈔,深藏不露,密宗十四根本墮之第七條,有非機不說之誡,固應遵守。銳之稚齡學密,民國十五年起,由瑜伽密,而無上瑜伽密。以少有法典可稽,惟有輾轉借抄,蠅頭小字以利珍藏,如是二十餘年,褎然成帙,其艱苦可想矣。
民四十八年春,承事 敦珠法王,蒙賜傳承表三,飭為攝受徒眾。並以聖教危難,佛國凌夷,非廣為弘揚,不堪設想。受命而後,因念非機之與當機,不應說之與應說,說法者應自作衡量,而開許之權,則又未敢專擅。故於大幻化網導引法之准閱讀,七支靜坐法之准普傳,甚至金剛乘全集之准出版等,不獨面許,更要有見諸文字者。
十年前來台灣學藏又,旋於台北、台中、高雄,先後成立學會。如是從游者眾,詢問密法者亦日多;且有於基本常識,亦不了知,瞎煉盲修,貽人笑柄。不得已乃創印金剛乘季刊,三月一期,免費贈閱,凡五千份,讀者得益不少。至第十二期出版,以便於翻閱故,紛以製成合訂本為請,此第一輯所由來也。
光陰迅速,又已三年,第二輯合訂本,亦照出版。憶及前事,作此弁言,說者宜加珍重。是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