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珠法王對金剛乘學會之指示

林崇安

刊載於金剛乘季刊第二十二期.七十五期

七十三年十月二十三日及二十九日

此次敦珠法王蒞臺舉行金剛乘學會臺中佛堂開光典禮傳授,並於臺中佛堂傳法灌頂後,赴高雄及臺南金剛乘學會加持。最後北上加持臺北金剛乘學會。風塵僕僕中,法王目睹金剛乘學會弘法事業蒸蒸日上,甚表欣慰,乃於二十三日在臺北聚餐時,指示如下:

1.福德法幢(劉銳之上師),不為名利恭敬,以弘揚寧瑪巴法要,除香港外,又使臺灣法幢遍豎於臺北、臺中、臺南、高雄各處,甚為難能可貴,彼實為一個「真正的上師」,我及家人甚為高興,並希望學會弟子們引以為榮。

2、我將不斷加持臺灣各學會,使寧瑪巴佛法興盛不衰。

3、臺灣各學會弟子們只要能守三昧耶戒並精進修行,則在此生及下世必可成就,勿庸置疑。

法王復於二十九日在臺北住處客廰指示:

1、臺灣各學會弟子能對彼上師恭敬承事,使寧瑪巴佛法宏揚,此即是「真正的僧團」。

2.金剛乘學會之弘法,應仍秉持以往之「純綷性」,如此纔能維持寧瑪巴佛法於長遠。

3、將再賜給福德法幢以藏文新著寧瑪巴法要四十餘冊。並將舊著第二、第四二冊補寄(以往已贈十六冊)

4、此次在學會灌頂後,身體皆甚康和,此表示學會弟子們能守三昧耶戒,甚為難得,在歐美傳法灌頂後,則常不如此也。

5.將來任何寧瑪巴喇嘛來臺,若無吾函介紹,可以不須招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