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法灌頂問題簡答客問

求法灌頂問題簡答客問

劉銳之

接閱大函,情詞懇切,令我非常感動,不得不詳細答覆,並公開之,使有同此 遭遇的人,知道應付。文中有許多隱約其詞者,以不敢「自贊毀他」,犯菩薩戒,

祈為亮察。茲依所詢各點,分別簡答如下:

一、 西藏密宗求法規矩:雖當地聖者如雲,喇嘛甚眾,而求法者,亦須多年觀察,始作皈依。

二、 密法必須具備上師,親為灌頂,始為合法。否則姑勿論有無「盜法」之嫌,但修之絕不相應;一讀密勒祖師傳記:雖由麻巴師母,矯命大弟子傳法與之,修而不相應。來函問及應否「停修」,我不敢說,然修而不相應,則可斷言。那又何必?

三、 所說「某某宗」,據我所知,印度與西藏,所傳之宗派,祗有四宗,謂如雪山四旁所流之水,並無第五宗。此書已譯,尚須加以整理,將加入「金剛乘全集」發行。至我漢地,則分為十宗,請閱黃懺華所著之「諸宗大意」,有無 來信所說之宗,便應該明白了。

四、 所說「法身不滅」一語,難道蓮華生大士不是法身不滅的嗎?但學習西藏密法行人,從未聞有「祈請蓮師現身灌頂」之語。

五、 甯瑪派 (俗稱紅教)法王 敦珠甯波車,在美國紐約等處,有弘法中心甚多,可查訪前往求法。若噶朱派(白教)、薩迦派(花教)、格魯派(黃教),均有中心在美國也。

六、 所謂代師傳法,並不合法,想已見其他人的著作,故不再贅。

七、 本人學問淺薄,證量毫無,以奉 師命,攝受徒眾,祗有遵辦。但絕不能憑通信皈依,及通信傳法;且需先傳四皈依呪,使念滿兩萬遍後,復須考察要具有「發菩提心,正見正知、嚴守戒律、精進修持」四條件,始傳灌頂。最近有弟子多人,現居美國、加拿大者,紛紛來函,請往弘利,如因緣成熟,當可成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