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曼谷佛國遊偶感

泰國曼谷佛國遊偶感

劉銳之

嘗謂泰國、緬甸、斯里蘭卡(舊譯作錫蘭)等原始乘國家,一切皆依佛陀 當時制度,衣是三衣、食則乞食,行則恪守結夏安居,及厲行布薩,後此二者 ,在大乘國家,似已不聞久矣。

憶十餘年前,應邀偕忍慧法師等赴日本東京,參加世界佛教徒集會,時東 京各大佛寺,皆在門前列隊排長龍陣,鼓掌歡迎。香港某法師悄悄謂余曰:且 以之與泰國僧比對看之,勿以彼等所修是小乘,但能嚴守戒律:如某年曾有一 泰僧受聘至東蓮覺苑說法,說畢將行,於所經道路之女眾,如鳥獸散;以比丘 之衣影,稍及女身,則彼此皆隳地獄。又如彼等在寺中樹下靜坐,以勵修行, 其務實精進又如是,故世界上精明之國家,多往彼等國家以求法也。

泰國之曼谷,前此之旅遊、道經、前後不下四次。今奉 佛母諭召,趨領 殊勝法物,以修建塔廟;取道印度加爾各答、前往尼泊爾之嘉德滿都。後經曼 谷返台灣。此行所至「印」「尼」「泰」三者均為佛國,惜不識英文,於前二 國無從參訪。

泰國僧眾之列隊乞食,於葷素無有分別,只要不見、不聞、不為自己之殺 生,即可受用。及無有貧富、親疏分別:「次第乞」等,久切心儀,前曾於拂 曉及午前,漫步街頭,都只是一個僧人托缽孤立門前行乞而已。

今遇一泰國人,以其言必云「我等泰國人」,實係泰籍華裔;相逢異地, 言語能通,一樂也。與談僧人之乞食,必糾正之為「化緣」,恐有辱及「僧寶 」者,彼蓋不知佛說有「舍衛大城乞食」之語;更不知龍樹菩薩著之大智度論 所說:「比丘之義有五種:其中破惡(破煩惱)、怖魔、乞士,稱為比丘三義 。乞士者謂比丘常當乞食、清淨以自活命。上乞法以資慧命,下乞食以資色身 」。無足怪者。

他復告我:泰國人口比例,百分之九十五,為佛教徒;大部份出家,當然 有終身出家,亦有短至三個月者。詢以有否研習靜坐及教理者?答:僧侶則不 知,若說居士,則我已是許多年之佛教徒,未有參加如是二者。因問:泰國之 佛教徒,大約是何者居多?答以與台灣之「拜拜」者差不多。因告以:「據我 所知,原始乘是憑自力,所修實踐之行。大乘則憑他力以加持者,若說﹃拜拜 ﹄,則全乞他力者也」。原始乘之國家,有謂大乘為「非佛說」,今竟向之「 看齊」,真不可思議之至。

釋尊以大事因緣,出現於世。所謂大事因緣者,以眾生枉受輪回,欲令之 了生脫死也。其方法為開佛知見、示佛知見、悟佛知見、入佛知見。其步驟則 先使:「深信因果」,繼之使之「離苦得樂」,後乃導之「轉迷成悟」。何有 於加持哉?

當年之佛制-「乞食」、「應供」(不分別所供何物,一體受用)、「持 午」(過午不食),此區區三者,猶有存焉?企予望之矣。至乞食之隊形,久 已無緣遇見,乃向坊間找得,以實本刊,以饗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