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定慧之抉擇(八)

 

戒定慧之抉擇(八)

 

附二之三  持心(或作攝心)

 

 

 

第三、攝心三摩地之差別:顯乘修習止觀,久久持心,需大勤苦。密乘則以有相
之生起次第,息絕戲論。以無相之圓滿次第,扼脈風之要,而起正智,故是殊勝。

 

 

 

附二之四  因

 

 

 

第四、因之差別,顯乘計以先泯能生所生世俗,而悟勝義。密乘則直指淨因,或
離因之本位智,而事觀修,當下悟入真勝義諦,故是殊勝。

 

 

 

附二之五  道

 

 

 

第五、道之差別:顯乘於二資糧,分別漸修,所立五道,多劫難窮;以不了二諦
無別故。密乘則能了知,如幻化道炬云:「勝義世俗無差別,即大平等曼荼羅。」又
立五蘊為本尊,如智慧成就續云:「色毘盧為性,受為寶生尊,想即無量光,行不空
成就,識為阿門鞞。」

又以五大清淨為五佛母,如前續云:「五大五佛母,一切蘊處界,皆清淨名佛。
」故幻化密藏云:「如來悉知一切諸法,本來成佛」也。

 

 

 

 

附二之六  果

 

 

 

第六、果之差別:顯乘計長時後得果,密乘則許當下任運自然得果,故是殊勝。

 

 

 

附二之七  地

 

 

 

第七、地之差別:顯乘斷捨對治,有次第別,故許十一地。

密乘則依無別自性,而分法界真如任運地、清淨平等大智地,(二次第最勝光明
地)及任運勝法清淨地(大清淨果地)三種。又於因(顯)乘諸地上立第十二無染蓮
華地,第十三執金剛地等,如祕密藏所云:「地差別十三。」

 

 

 

 

附二之八  時

 

 

 

第八、時之差別:顯乘縱經三阿僧衹劫,亦難成就;密乘若精進修行,三昧耶清
淨,即生即可成就;如密意授記云:﹁於極無數地,諸佛所證知,若真言行者,一生
證等覺。﹂故是殊勝。

 

 

 

附二之九  受用

 

 

 

第九、受用之差別:顯乘須斷欲塵,而事修行。密乘則以為助道方便;如金剛莊
嚴云:「所斷諸勝妙,受用五欲塵,真言有方便,助道當享行。」

 

 

 

附二之十  瑜伽

 

 

 

第十、瑜伽之差別:顯乘以無得等引如虛空以觀空,以後得幻化瑜伽為道;密乘
則以無別不思議瑜伽為道,故是殊勝。

 

 

 

附二之十一  自他利

 

 

 

第十一、成辦自他二利之差別:顯乘於諸位次,僅有少益,不能廣辦;密乘則能
以降雨,消除饑饉;以瑜伽觀行,普澍飲食珍寶等雨;及息除疾疫災變等事,令其國
境吉祥安樂,而成利他。復以不可思議二次第法,令內證德,及三摩地,念念增長,
而成自利,故是殊勝。

 

 

 

附二之十二  密意

 

 

 

第十二、密意之差別:顯乘除因乘外,餘無所知;密乘則能定解大密果乘。如金
剛頂云:「一切真言相,即諸佛意密,能成正法藏,具法界真實。」

 

 

 

附二之十三  無疲困

 

 

 

第十三、無疲困差別:由無難苦之行,故能斷除疲困之苦,以少勤劬,成大果利
,是故勝於顯乘。如前經云:「多方便無難」也。

 

 

 

附二之十四  少勞

 

 

 

第十四、少勞差別:如前『四道理』中,之第三『就難易』已釋,此不復贅。

 

 

 

附二之十五  集資糧

 

 

 

第十五、積集資糧之差別:顯乘不外以布施、持戒等六波羅蜜多,為積集共同資
糧,故長劫稽留。密乘則了知一切皆為諸佛剎土,隨所受用,皆成資糧,故極廣大。

 

又知一切資具,皆是甘露,故極賢妙。

 

又達一切自性,清淨平等,故極殊勝。

 

又諸煩惱,雖不斷除,自然清淨。二種資糧,速得圓滿,故於一生即得解脫。

 

上文所述奘師西行求法,譯述半生,慈恩創宗,唯識紹學,往生仍仗彌陀;此就
顯乘言,修慧所宜抉擇也。

 

若就密乘:釋尊常說,眾生皆有佛性,且謂即心即佛,本來是佛。祇因業障繁重
,不敢承當;躬對本尊,仍有敬而遠之之態。所以不共之六果乘,乃有逐漸與本尊接
近,而至合而為一,融入無二之教授。玆於密宗道次第論,摘要而分別之:

 

 

 

丁一  事乘

 

 

 

其所名為事乘者,依據密乘有『事相』與『理相』(即教理)之分。謂於沐浴潔
淨等外事,及內瑜伽二事之中,為愛樂事所化而說者,名為事乘。又名事續,在顯乘
為經,即修多羅。在密乘為續;故經、與律為甘朱,論、即對法為丹朱;『朱』之與
『續』,音譯之異而已。

 

亦名作密者:以此乘瑜伽者,所需之作業甚多;即以布置曼陀羅(壇城)而論:
始而觀地、而乞地、而淨地、而攝地、而守護加持地。修彩土莊嚴曼陀羅,或布繪曼
陀羅,先彈羯磨線,次彈智線等,故常以修法三日,而布壇七日者。

 

事續-無修自為本尊法,唯於對方修習本尊,從乞悉地,名從主取悉地;七世成
就。

 

 

 

丁二  行乘

 

 

 

其所名為行乘者:謂於諸外事,及內瑜伽二事之行,為樂等分行所化而說,名為
行乘。又名行續,準上應知。

 

亦名行密,謂以行持為重,於諸作業,較為簡化,故常修法七日,而須布壇祇三
日者。

 

行續-雖有自生起本尊法,然無於彼令入智尊,及灌頂,部主印定等。故於對方
不修三昧耶,唯迎請智尊,獻座供養,而乞悉地,名從伴取悉地;五世成就。

 

 

 

丁三  瑜伽乘

 

 

 

其所名為瑜伽乘者:謂於彼二中,為專愛樂內三摩地瑜伽所化而說者,名為瑜伽
乘。又名瑜伽續。瑜伽梵音,義為相應。

 

瑜伽續-自生起為天(按即本尊)入以智尊灌頂,部主印定。且有  (阿)字觀
,心月輪觀,道場觀,入我我入觀等,多采多姿,後仍送聖;三世成就。

 

亦名瑜伽密;新派說此與作密、行密,合為下三部密。

 

 

 

丁四  摩訶瑜伽乘

 

 

 

摩訶瑜伽梵音,義為大相應。在新派說:密乘分四續部,上列三者,為下三部密
;此為無上部,如是四續部。無上部涵無上瑜伽父部,無上瑜伽母部,無上瑜伽無二
部。

 

密宗道次第論(此論作者為格魯巴『俗稱黃派』祖師宗喀巴大士之弟子,當然是
新派。)說:謂為專愛樂內瑜伽所化而說,除此瑜伽,更無過上之瑜伽,名為無上瑜
伽部。又說:無上續- 自生起為天,入以智尊灌頂,部主印定,後不遣送。一世成就

 

若自宗舊派所說之六果乘,其後為內大祕密真言乘,共三乘。從此開始與本尊接
近,抑且自成本尊,佛慢堅固。以得本尊灌頂已,所修之道為生起次第,玆略說之。

 

生起次第,所攝六根,而以意根為主;意有意馬之稱,善於馳逐,必須以淨念縛
之,楞嚴經所以都攝六根,淨念相繼也。其次第為先觀對生,後自生,以所見必用眼
,眼常望前,故先對生,及成熟後,乃反觀而觀自生。從所緣想之本尊,則以未生令
生,已生令起為其次第。若能修習純熟,因此修綠度母,膚色成綠,修藥師佛,膚亦
變成藍黑。

 

若廣州瑜伽密馮達菴大阿闍黎,有親人從鄉出省城訪晤,彼已赴六榕寺解行精舍
修法,其親至寺,詢諸門者,以現在某堂,指示與之。其親既至,則以寂然無人,俯
而窺之,祇見佛坐地上。出偕門者到視,馮修大日如來之生起次第,剛好下壇,相與
恍然。

 

宗喀巴大士在修定中,其寺院大火,弟子奔以相告,他修水天菩薩之生起次第,
雨下而火熄滅。

 

楞嚴經所說:有一童子,經過一室,見寂靜無人,唯一泓水,遍滿室中,乃戲以
瓦片擲下。原來是一瑜伽者,在修水觀,瓦片刺入身中,出定巡視,知為童子所為;
乃以重修水觀,飭為撿出瓦片,從之乃得霍然(關房無書,記憶而已。),如此所修
之生起次第,非大成就不能也。如此三例,我輩其勉之。

 

生起次第,為舊派經第一級寶瓶灌頂後之主要修道。

 

 

 

丁五  阿努瑜伽乘

 

 

 

阿努瑜伽梵音,義為無比相應,所修之道,為圓滿次第,以前乘所修之生起次第
,其對生也,有如海市蜃樓,空中樓閣,他生他滅,於己絕不相關。其自生也,有如
粉墨登場,忽男忽女,時瞋時喜,毫無實相可言。圓滿次第者:是將自身主要器官加
以控制、訓練、修習,如是績效,與一己息息相關,故稱圓滿,其次第有足述者。

 

 

 

戊一  控制

 

 

 

佛學於吾人日常一切行為,分為三業:肢體之動作,為身業;口舌之發音, 為
語業;心頭之思想,為意業。

 

密乘更將此三業,以便於控制故,精細而具體之,而為三密。

 

身-為脈所積累、所遍布,故將身精細之而為脈。約似神經系統。

 

語-以氣所發而為聲、而字、而詞、而句、為語,故將語精細之而為氣。約
似呼吸系統。

 

意-太抽象,無可觸摩,如何加以控制。密乘認為善良主意出於心,心有心血,
不善主張出於腦,腦有腦漿,故具體之為點。約似細胞及內分泌。

 

此就其控制言之也。

 

 

 

戊二  訓練

 

己一  脈

 

庚一  三脈

 

 

 

中脈-名阿瓦都帝。色外白內紅,粗細如麥稈,上端直達梵穴,下觀至臍下。

 

左脈-名蔣脈,白色,菩提充滿。右脈-名若脈,紅色,為血充滿。兩脈粗細為
中脈四分之一。直至臍下四指處,與中脈會合如  ,平列相隔約二指許,上端經兩耳
際後,出至兩鼻孔。

 

 

 

庚二  四輪

 

 

 

四輪:謂頂輪、喉輪、心輪、臍輪。

 

頂輪-於中脈分出三十二脈葉,其相如輪,向下彎如張傘,三角其色雜,量如吉
祥草支分,名大樂輪,脈名多表菩提心作用。

 

喉輪-於中脈分出十六脈葉,相、量如前。向上朝如仰碗,形圓其色紅。名報輪
、及受用輪,脈名多表領納飲食等六味。

 

心輪-當兩乳之中,由中脈分出八脈葉,相、形、量,均如頂輪,其色白。名法
輪,以能遍於全身相連故。脈名多表能自在,及就福慧分安立。

 

臍輪-於臍孔際,由中脈分出六十四脈葉,相、形、量,均如喉輪,其色雜。名
化身輪,以能起功用,能生起身,且具變化故。脈名多表功能。

 

 

 

己二  氣

 

庚一  五根本氣

 

 

 

上行氣-在身前方脈,位於喉間。能作語、氣;能使身口歌舞等;錯亂則上半身
生病。

 

下行氣-在臍下三脈會合處以下。能收放大小便,及精液,錯亂則下半身生病。

 

遍行氣-與左右脈相連,遍及上下肢節,一切身力,從此出生。錯亂則手足僵硬
跛攣。

 

平住氣-住身前脈,而入於腹。能辨食物之淨與穢,故能攝取營養,平遍身中。
錯亂則腹中生病,腹響腫瀉等。

 

命根氣-依第八識,而住其中,與氣息動作相合,亦有極少數出生。主要作用,
為現起我執。若不住中脈,而住餘處,則昏迷瘋狂,兼而有之。

 

 

 

庚二  五支分氣

 

 

 

行氣-住心西南脈,而隱於眼,能見色,錯亂則盲。

 

循行氣-住心西方脈,而隱於耳,能聽聲,錯亂則聽覺模糊,甚至於聾。

 

正行氣-住心西北脈,而隱於鼻,能嗅香,錯亂則嗅覺消失。

 

最行氣-住心北方脈,而隱於舌,能嘗味起分別。錯亂則味覺消失,甚至舌根僵挺。

 

決行氣-住心之東北脈,能持五境,並流口涎。錯亂則四肢麻木,甚至癱瘓。

 

 

 

己三  明點

 

庚一  離戲明點

 

 

 

此為離戲論與分別之根本明點,亦即最細風心自性也。說為自心之俱生智,其本
體空,其自性明,其相不滅;如其次第,為法報化三身之本體。

 

 

 

庚二  不壞明點

 

 

 

此為心間紅白大之精華,所謂盡形壽不壞者也。其主要為第八識,而氣與點集合
,故稱明點,亦稱真水。

 

 

 

庚三  物明點

 

 

 

本為現境色蘊所生。然於中有所緣而受生,在母胎中所取父母二者,所得之紅白
菩提心,而為最細風心之住處,盡形壽不壞而住。

 

 

 

戊三  修習

 

 

 

修脈為七支坐,與觀脈輪明空。修氣為九出濁氣、金剛誦、寶瓶氣、剛猛氣、及
中住氣。修明點為游戲明點,拙火燃起、與明點融化。均詳見  敦珠甯波車造、劉銳
之譯、大幻化網導引法不贅。

 

本來舊派所修習之圓滿次第,依既得第二級祕密灌頂後,傳授使自成本尊,以柔
和氣,燃起『阿』字紅明點,拙火上升,燒臍輪而空,燒心輪而大空,燒喉輪而勝空
,燒頂輪而勝義空。由是而至『罕』字白明點下降,成頂輪而初歡喜,成喉輪而勝歡
喜,成心輪而極歡喜,成臍輪而俱生歡喜;此名順生四喜。後需將白明點倒提,依臍
心喉頂四輪,而成初、勝、極、俱生四喜,名為逆生四喜,始稱圓滿。如是不過摘要
簡述,倘欲依修,惟  師口授。

 

第三級智慧灌頂,修習圓滿次第之教授,  師示:「西藏文內,亦多加以錯亂,
科判與內文,不同於一品,法軌與真言,後先顛倒之。」於前書內,另錄密存,祇留
科判而以。元八思巴尊者,倡導譯漢之大乘要道密集,錯亂顛倒,明眼人當可了然。
陳健民師兄曾以整編完妥見遺,編入金剛乘全集時,不敢採用,祇仍其舊而已。

 

 

 

丁六  阿的瑜伽乘

 

 

 

阿的瑜伽梵音,義為無上相應,所修之道,為大圓滿;所云大圓滿者,即指菩提
心。此又分三:

 

 

 

戊一  心部

 

戊二  界部

 

戊三  口訣部

 

 

 

大圓滿三部之法,皆依心性而立。心者,即虛妄阿賴耶中所起八聚之識,是所淨
垢。菩提心者,即心性光明。此中屬意者為心部,歸虛空者為界部,離漸次修者為口
訣部。三部之中口訣部更為殊勝。以心部即心,仍執意度,界部執有法性,仍流意度
,唯口訣部能令實相自顯,故特殊勝。

 

口訣部復以淺深分為四部:

 

 

 

己一  外部

 

己二  內部

 

己三  秘密部

 

己四  無上部

 

 

 

此即新譯所云:阿的、借的、仰的、甯的四部法也。此中最後無上一部,又於四
部法中,最尊最勝,以故獨名『自性大圓滿心髓(甯提)光明金剛藏乘』。就全部佛
法而言,此乘可謂諸乘之極頂矣。如寶聚續云:「不了知此無上續,而深愛樂修持者
,猶如趣入巉巖道。」

 

此自性大圓滿心髓光明金剛藏乘之修法,又分二部:

 

 

 

庚一  且卻

 

 

 

且卻(或譯作徹卻)梵音,義為立斷。

 

且卻之基本,為本來清淨見,倘能於此認識明體上,無緣而平等住,及任持之;
所謂本來是佛,不假修成,此即立斷也。如是於相續中,生起無倒本淨『立斷』密意
,則可即身化為微量而成佛。

 

微量者,乃七極微所合成,但為天眼、輪王眼、及最後有菩薩所見,是色界色法
之最微者。

 

 

 

庚二  妥噶

 

 

 

妥噶梵音,義為頓超。其法門尤為殊勝:以有澄化質礙身,為光明身之方便也。
其勝於且卻之差別,共有七事:玆分述之。

 

辛一  顯現五種光差別

 

以修且卻時,所見如山河大地等,原作何狀,便是何狀;各住各相,不能澄淨,
故須觀待幻化空性等,印持意度,而不能速疾解脫。

 

修妥噶時,外境顯現,不須印持意度,隨其形色,長短方圓,而所顯色,如加以
虹圈,五色炫耀。

 

辛二  淨除業氣差別

 

以修且卻時,須將氣脈,用力收住,氣祇能由鼻孔出入。似此對於粗氣粗脈,強
制鎮壓,固能定心。但身中氣脈不調,不免生病及障礙等。

修妥噶時,氣不必收,可任運出入,隨氣自然,且可用口呼吸。故能淨除業氣,
使粗氣等,自然化盡,變為光明之體,有此差別。

 

 

辛三  現見法性差別

 

所說法性,是與智慧一樣。以修且卻時,是知內六根與外六塵,不生貪著而入定
。由大圓滿正見,現證法性,故惟有法性常寂光而已。

 

修妥噶時,則見此身內六根而修,以智慧氣,開光明之門。此門開後,內外一致
,內法爾智慧,與外光明,無二無別。是將身內六根之光彩放出,現量見外面之光明
,為享受上之差別。

 

辛四  地道頓超差別

 

以修且卻時,對於地道,雖非依著次第而進。但仍不如修妥噶時,可以頓超,有
此差別。

 

辛五  慧眼能見差別

 

以修且卻時,所有功德過失,都是隱密,不能看見。蓋以智慧現量,非眼所能見

 

修妥噶時,則所有一切功德過失,均是眼之現量,所能明瞭看見。以由內光明,
放出智慧眼,現見外境,故有此差別。

 

辛六  空色金剛鍊續差別

 

空色者,空性中所現之色彩也。金剛鍊續者,空色所現,如鍊不斷,故名為金剛
鍊續也。

 

修且卻時,對於了別光彩(即心之光,亦即為普賢王如來心種子所放之光),現
量看不出。

 

修妥噶時,看見光圈,兩圈三圈,成為一組,是明點之光彩。五彩線紋,是法界
之光彩。而曲曲彎彎,彎處有微小光點者,是了別(即了別之心)之光彩,混合顫動
,有此差別。

 

復次應知,以前之所顯現:如顯現五種光,現見法性,慧眼能見三者,是指法界
光彩,與明點光彩而言。此處所顯,則見了別之光彩矣。

 

辛七  虹身差別

 

以修且卻時,是修空性,將異熟身,觀想成空。有如將瓶打破,使瓶內之空氣,
與瓶外之空合,故修且卻之分段肉身死時,但能化光入法身。以其不能化成光明,則
不能成金剛身,亦不能證大遷轉身,成無邊利生事業。

 

修妥噶時,亦是將異熟身,觀想成空,而變成光彩,用光彩之虹光,而成就虹身
。故其分段肉身,能化成虹光身,而不示現死相,或隱或現,亦如虹然,有此差別。

 

如是慧之差別,所應加以抉擇,敬奉遵行。

 

對赤松德真之教言

 

對赤松德真之教言

 

 

 

蓮華生大師開示
艾歷啤嗎恭桑譯英
黃毅英譯自《蓮師教言》
刊載於金剛乘季刊季刊第七十二期

 

 

 

奇異哉!蓮華生大師受藏王赤松德真之請,調伏工地並建光榮即時圓滿無量之桑耶寺。及後,王請身披深粟色斗篷之上師坐於中央上殿
絲墊寶座之上。王獻上師以米酒並左右兩手捧滿杯之金與銀。王獻不同供物及七寶置於一腕尺松石花許之金曼達盤上。又於項上取下名為放
光摩樓之松石飾物作日,另一顆名為金樓恭初者作月。又以不同寶物表須彌四洲,供獻上師並讚言:

 

 

 

不靠父母蓮華中成就化身,

 

住金剛身調眾生斷生死流。

 

於無邊證悟對具緣示佛性,

 

善巧方便調伏縛鬼魔以戒。

 

三身圓滿行化身最為無量,

 

蓮樣金剛多壽前讚歎頂禮。

 

縱受五欲時無有執著染著,

 

慈悲而受令眾生生起功德。

 

祈得無上甚深內義請納受!

 

 

 

大師答言:「王!汝喜見吾相耶?」王答「如是。」並續唱言

 

 

 

遠離病與四大超脫生與死,

 

具極大慈悲為眾生利樂故,

 

汝心常住於法界內之本性;

 

誠然眾生依怙汝相見之喜!

 

 

 

大師復言:

 

 

 

當知上師更重要

 

較此劫中之千佛。

 

皆因此劫之千佛

 

以隨上師後示現。

 

未有一上師之前

 

佛之名亦不存在。

 

 

 

又云:

 

 

 

上師為佛又為法,

 

以此故亦為僧伽;

 

其為三寶之根本,

 

摒除一切他禮拜,

 

至誠承事汝上師。

 

令喜得一切成就。

 

 

 

王乃白蓮師言:大師,因地凡夫欲達佛果,覺悟之見為至要。何謂「具覺悟之見?」

 

大師答言:一切見之頂為覺心之菩提心要。一切大千世界十方善逝,乃至三界一切眾生,其自性無上而皆乃覺心之菩提心要。
此處之心乃指無生所起之萬象。

 

汝或問:佛與眾生又有何別耶?全為覺與不覺心之別。諸佛覺性本性乃於汝邊,只汝迷矣。不知自心,眾生流轉六道。汝或問:「覺心
之法為何?」此則如教法所言必須上師口授。

 

如此,「心」為思維了別者故,有覺之境。勿假外求心,觀內!讓心尋自!對心之自性具決定見!

 

首先,心於何處起?當下,住於何處?最後,又往何處!若心自尋自,即知所起、所住、所去皆無所得。「如如」無有解釋。「心」無
外內。其無觀察者亦無所觀。其為大元始覺醒無有中邊、無量遍滿本來空與自在。此元始覺醒內在及本有。非今時作而自始即在汝邊。當具
覺如是見之決定見!

 

具決定信者瞭知猶如虛空、心自始本然存在。如日,離無明黑暗之根。如蓮華,不為過失所染。如金,自性不變。如海,不動。如河,
不斷。如須彌山,完全不變。一覺此如是,此即名為「具覺悟之見」。

 

王問:何謂「具修之覺受?」

 

大師答言:王,於此諦聽!具修之覺受者,令汝心勿預設、勿壞並保持自在。勿置汝心於外或集中於內,無有專注點。於此本
然自性之平等,不動,如燈火不為風所動也。

 

於此境界,或有覺受:覺識或感滿溢,光明或頓停;大樂,光明或斷思維;或感昏暗、渾沌,與世間生活不調。若此之時,勿執其重要
性,以其短暫生起故。勿實執之,此為「」具修之覺受﹂。

 

王問:何謂「」具行之平等味?﹂

 

大師答言:「行」者修之無礙;無有散亂,縱無有修之所。如河不斷之流,任何境中、行、住、坐、臥,皆不忘失。「平等味
」者,所見者或五境起時,均以之為內性之覺醒,無有執著,無有取捨。猶如臨寶貴之金山。此即為「具行之平等味」。

 

王復問:如何「跨妄念危險之污垢?」

 

大師答言:若靜坐時妄念生起,一切所生均為心生。以心不實故,妄想無有實性。如雲於虛空生,亦於虛空散。妄念於心中起
亦於心中散。要之,思維亦為自法性。

「跨危險之污垢」者當心於不同之思維中流動,當專注於心。如賊入空樓,空思維無戕害空心之處。此即為「除妄念危險之污垢」。

 

 

王問大師:如何「得果之不變決定?」

 

大師答言:諦聽!菩提心之覺心非為因所生亦非為緣所滅。其非為智慧之佛所造亦非聰明之人所作。其本來在汝邊為自然所有
,當由上師口授而得認識,以心為諸佛之父故,即猶如認識已認識之人。

 

一切三世諸佛於得定得不斷由覺心證悟,猶如王子上座,覺自始即時存在。遠離驚恐,即為「得果之不變決定」。

 

王問大師:如何「斷除歧途與過患之障?」

 

大師答言:王,冀望與恐懼源自不具見之過患。覺之醒覺菩提心,非謂期望誤證悟或恐懼墮於凡夫。

 

執修者及修之對象乃為未斷二法思維之過往。汝法性本然自性離諸構作,無有修之對象亦無有修者,或有修之法。

 

取捨乃未斷執著之過患。本來自在與空心之自性無有所得使汝執著,亦無有為敵者得以捨棄,無有取之功德亦無有捨之念故。

 

執著行產乃不知修法之過患。修法者遠離對象及專注及知執著與染著無有根基。

 

一言以蔽之:見者離散亂,修者心住無處,行者不著於味而果為離有得,除此之外,三世諸佛不曾有教、現未有教、將來亦不教也!此
謂「斷除歧途與過患之障」。

 

王問上師:何謂「除散亂之過患?」

 

上師答言:縱已瞭悟心即是佛,勿棄汝師!縱已瞭悟相即是心,勿礙善緣!縱無成佛之希冀,恭敬三寶!縱無懼輪迴,避去最
微之過失!縱得本然自性之不動決定,勿低估任何教法!縱得三摩地覺受及高見等,勿作欺妄!縱悟輪涅非二,勿斷眾生之慈!

 

王復白言:何謂「得決定?」

 

大師答言:自無始來汝心即為佛果之覺地具決定。一切諸法為汝心之幻相得決定,果在汝邊不假外求得決定。汝師為佛之人化
得決定,見之自性與修為佛之覺性得決定。如是得決定者汝應修!

 

王復問曰:何謂「得口耳傳承?」

 

大師答言:由普賢王如來之加持過口耳傳與金剛薩埵,金剛薩埵傳與極喜金剛之耳腔,極喜金剛交付師利星哈之心,師利星哈
交與我‧蓮華生。赤松德真,於心中當保任!

 

大師開示藏王曰:王,除非覺悟法性得無生自性,縱生為元首亦如水中泡沫之化。

 

除非覺受離思維法性之自性,汝之國度與權力如虹之無常將褪減及消失。

 

除非與本有覺性如友之同伴,當離此生時,無法斷王后、僕人與子民之執著,一切均如旅途中偶遇而必棄。

 

除非與見修之自然位嫻熟,於此生輪迴至下生時,如水車之邊,流轉生死。

 

除非以聖諦治國,竣法如毒樹自毀。大王,祈汝能以法治國!

 

大師復開示藏王曰:吾王,於此世末,眾生渴求勝法而不解。不隨佛法然自稱行人。於此之時,不少誇言者而少成就者。當漢
、藏、蒙之佛法滅,如盔甲之破壞,眾生難馴。當此之時,此等教法必須護持佛法,故當藏諸巖庫。

 

吾王,汝之最後世將遇此教法及護持佛法者,汝將斷生死流並得持明位,故現將此發表!

 

藏王大喜,即獻金曼達並作無數禮拜及繞佛。

 

 

 

寶之印。

 

密之印。

 

托付之印。

 

 

 

 

 

大小乘無砥觸

大小乘無砥觸

 

 

 

艾歷啤嗎恭桑譯英
黃毅英譯自《蓮師教言》
刊載於金剛乘季刊季刊第七十三期

 

 

 

藏王赤松德真獻蓮花以金曼達並白言:奇異哉!大師
,懇請授予大小乘無砥觸之教法。

 

大師答言:奇異哉!大王,反覆得暇滿人身具功德之
王為甚難。故當以法治國。

 

汝或可以竣法治世間法,然對一切有情均有戕害,故當
修習菩提心。

 

汝或留戀此幻身,然死時不定。白髮與皺紋乃死之兆,
故當厭離並以修法為治。

 

入解脫道之因為慚愧心與謙遜,迴避過失,故當守諸
戒律、無有破損。

 

眾生乃慈悲之對象,故對新知離於偏見。引導汝之侍
從,子民及眷屬趣於佛法並支持之,乃為至要。

 

積聚食物與財富無有滿足,故當用諸佛法為至要,莫令
浪費成敵人與餓鬼之食物。

 

無虔信無法得口授心要!故當以誠、虔、信、尊崇承事
傳承上師。

 

以上師為顯示汝本有之佛智故,當向有口耳傳承之上
師求口訣並修之。

 

以身語意流於凡夫,無法得加持故,當觀身語意為本尊
,咒及離思維之平等性。

 

若以身語意馳求並迷於世法,故善巧離有損之伴並閉
於山法為至要。

 

父母、兄弟、子女及妻妾等為過客。不能與共,故棄
諸染著離於輪迴根本之女伴為至要。

 

一切成就、榮譽與名聲乃為散亂與障礙之源,故當棄
此生之迷思,並摒除世間八法。

 

一切覺受、苦樂交纏,為虛幻不實,故知一切所顯與
存在,均無自性為至要,如幻如夢。

 

意如野馬隨意奔馳,故當恆常以觀心及醒決為至要。

 

心之自性,無法指示,本然、自生、元始醒覺;故當
反觀覺汝自性為至要。

 

執心不能留,故於內放下身心,而自觀自然為至要。

 

一切所造與作,均為心之雙重幻覺,故當放下奔馳之心
,而於自然境地中自解自脫。

 

一切成就之欲望乃為企求所縛,故以汝心自清淨、無
功用與企求為至要。

 

若仍有希冀與恐懼,則不能成佛,故知心之空性與無生
、離成佛與墮輪迴為至要。

 

奇異哉,吾王諦聽!實如是修者,無有大小乘之砥觸
、密咒乘與教誡乘、因乘與果乘之分別。以此故,大王,
當緊記。

 

此世之末,大王,汝將斷生死流而滅輪迴。汝邊之元
始覺性將醒來而汝將不歇地成就眾生利樂。藏此教法如寶!

 

聽此生圓無分之教言,王極歡喜作無數頂禮及繞佛並散金粉。

 

此為諸乘無砥觸口授之重要教言。

 

寶之印。

 

密之印。

 

托付之印。

 

珠穗囑言- 蓮師對移喜磋嘉佛母之開示

 

珠穗囑言

 

 

-蓮師對移喜磋嘉佛母之開示

 

 

 

 

艾歷啤嗎恭桑英譯
黃毅英譯自《蓮師教言》
刊載於金剛乘季刊季刊第七十二期

 

 

 

余,鄔金蓮華生大師,

 

以利自他故修習修法

 

於金剛座之東

 

研習並得嫻熟經教。

 

於南、西及北

 

研習毘奈耶、阿毘達摩,

 

及波羅密多教法。

 

於巴蘇陀羅,余研習作密。

 

於鄔金地,研習瑜伽密。

 

於渣呵國,研習兩部密續。

 

於渣地,修習嘰那耶(譯者按:普巴金剛)。

 

於星加,修習馬頭金剛。

 

於馬努泗,修習馬母。

 

於尼泊爾,修習大威德金剛。

 

於金剛座,修習甘露。

 

至乎四部父續及母續,

 

包括密集金剛,

 

余於渣那地修習嫻熟。

 

於自然覺心中修習大圓滿,

 

了知一切法如夢如幻。

 

於西藏地,為眾生利樂故而行大行,

 

於末法時饒益有情。

 

以此故藏無數巖庫

 

具德者當能遇。

 

有幸遇此巖傳法者,

 

圓滿蓮師之指示!

 

其說如是。

 

 

 

奇異哉!於此世末,吾之巖傳法將於藏土弘化。汝於該時追隨吾教法者當諦聽!

 

瞭悟大圓滿之阿的瑜伽為甚難,故當修之!其自性為心之覺性。若能保有人身,汝心即證佛位。

 

無論大圓滿之教法如何深廣及遍滿,皆可歸納為:勿觀想或造作一微塵許,須臾不散亂。

 

不明此語者實有此論調之危險:「不修即可矣!」其心縛於輪迴世法,縱若能勘悟無修之理,必能在輪涅不二中解脫。若得開悟,又能
出於輪迴,煩惱得寂息而住於元始覺中。若不能助汝止息煩惱之「證悟」又有何用?

 

然有下座即沉迷五毒者。其不能悟入自性而必墮地獄。

 

若未證悟某見勿加傳揚!以該見未得見故,心為大空性之闡現。以修為無修故,一切覺受均無執著。以戒行無作故,均為不造作之自然
。果為離捨與得故,為法身大樂,此四為余心中之言,違之無能入阿的瑜伽自性。

 

未來世之末,眾多邪修者將以佛法為買賣。當此之時,聽吾語者應不離十善行。

 

縱知覺性與佛無二,當供養三寶。縱已駑心,當以佛法為最內心追求。縱大圓滿自性無常,勿輕其他教法。

 

縱知佛與眾生平等,以慈視眾生。縱道與地離修與行,勿斷除障之修法。縱資糧超於積聚,勿斷善緣。

 

縱汝心離於生死,此幻身確實必死,故當於死前修。縱能覺受離思法性,當保持菩提心。縱得法身果位,當以本尊為伴。

 

縱法身非別處,當探其諦。縱佛果非他求,一切功德當回向無上正覺。縱一切覺受均為元始覺性,勿讓汝心墮於輪迴。

 

縱汝心要為覺者,當敬禮本尊與上師。縱已瞭悟大圓滿自性,不離汝本尊。不以此住者,口出愚狂、毀謗三寶無有須臾得樂者也。

 

上師示云:人不思死。人生如山峽之穀糠或羽毛。死主驟至如雪前如風暴。煩惱如乾草著火。生命如夕陽之漸減也。

 

一切三界眾生以自作瞋心之黑蛇自縛。以自作貪欲紅牛之角刺穿。以自作迷癡之沉黑自障。自我枷鎖於自作慢心之崖。以自作疑犬撕裂
。人卻不知無能逃出煩惱五毒。一切所作只為今生享有輪迴之欲樂。

 

此生於剎那間跨過而輪迴不斷。來生又如何?復次,命之長短不定,死時無法知而猶如死囚置於斷頭台,每一步均更近死亡也。

 

一切所生皆為無常而必死。汝不聞過往曾死者歟?汝不見眷屬之死耶?汝不覺吾等漸老?縱如是,與其修法,汝竟忘卻過往憂愁。竟不
恐懼未來之憂愁,汝竟無視下三界之苦。

 

為無常境所逐,為二法執著之繩所縛,為欲河而奔命,困於輪迴網中,禁於業果之鐐中- - 縱法之海潮觸及,汝仍執散亂而掉以輕心。
敢說死不能於汝等發生耶?余為如此認為之眾生悲歎也!

 

上師示云:若銘記死之困苦,則知一切所作均為苦因,故當捨之。斷一切縛,縱何等細。獨居而作空性修。死時任何均不能助,故當修
法以其為汝之最善友故。

 

汝之上師及三寶乃最佳依怙,故當至誠皈依。修法則為最能助汝心者。幾緊記一切所聞,故法為最可依賴者。

 

無論修何法,當棄昏、沉與懈怠,戴精進盔甲。無論得聞何法,無與其義離。

 

蓮華生大師示云:若願修正法者當如是作!心中緊記上師口授。勿思維覺受,否則徒令執著或忿怒,日與夜,目觀心。若意流有任何不
德,於內心離之並趣於德行。

 

復次,若見他人作惡,當對之起慈。對外境執著或厭惡為極有可能,當捨之。若對吸引之事物執著或抗拒者憎厭,當知皆為心之迷執,
如夢幻而已。

 

若聞喜與不喜語,知其為空響,如回音。若遇重大惡運或失意,知為暫起,幻之覺受,知本然自性從不離汝也。

 

得人身為極難,故得佛法而棄之為極愚。只有佛法能引利樂,一切他法皆為世間欺妄。

 

上師復言:與低下業力者共,只沉醉世間繁華與虛榮而不知業果之熟。未來苦惱比現在更長,故當對三界有情作如母之愛及慈悲。恆常
與菩提正覺心伴。離棄十惡而守十善。

 

勿與任何眾生作敵:如是作者汝心之迷執而已。勿以謊言或欺詐而得飲食。縱今世之腹可滿,將來必致重負。

 

勿涉及買賣或利潤:對自他常招散亂。勿執財富為重要,以其為修法之大敵故。

 

只倚賴食物為散亂之源:保持修法資糧維生足矣。勿住生起執著或厭惡之村落或住處。若身住僻處,其心亦然。離棄綺語減少言說。若
傷他人感情,兩者均起惡業也。

 

要之,一切眾生無有例外,均曾為汝父母,故勿執著或瞋恨,持心以平和。離棄忿怒及惡言,以笑面而談。

 

父母之慈愛,縱自犧牲難以抵償,故應於身、語、意敬重。善與惡均來自外境及隨伴,故勿與作惡者為伴,勿住於他人有敵意並引至日
後瞋貪之所。若如是者,徒增自他煩惱。

 

住於心境平和處而佛法修行得以長進。住於極度執著或厭惡之處只有散亂。住於修法增長之處。

 

若慢心起,功德漸減,故當離棄傲慢。若逢失望或失意,當自我安慰及輔導,重投於道。

 

上師示云:若願真修法,眾善奉行,莫以善小。諸惡莫作,勿以惡小。最大之海以涓滴而成,須彌山與四大部洲亦以微塵而成。

 

勿論布施之小如芝麻許,若以慈悲及菩提心布施,得百倍功德。若不以菩提心行布施,縱給牛馬,功德亦不增長也。

 

勿作諂媚及泛泛之交,於思維與行為皆誠信。修法以思維及行為皆誠信為首要。修法以清淨三昧耶、慈悲與菩提心為基礎。其中包含密
咒道之三昧耶、菩薩戒與聲聞戒。

 

大師示云:將所有資糧與財富用於善行。或曰:「於死時亦需財富」,但若患絕症時,金錢不能減輕痛苦;無論多少侍從,若全無,痛
苦亦不會增多。

 

於其時,無論有多少隨從、僕人、侍者與財富均無所助也。執著,縱為本尊與法執,均為縛也。富人執著千兩金、窮人執著針線,其縛
一也。當棄障解脫門之執著。

 

當死之時,色身於檀香堆上火化或於荒野為鳥犬所食,無分別也。只有生時所作善與惡業相隨。汝之惡名善名、食與財富、一切侍僕,
均須拋於身後也。

 

當死之時,汝需崇高之上師,當往尋之,無師無法覺醒至證悟,故當隨具德上師兒承事其一切吩咐。

 

上師復言:諦聽,聽從蓮師所說未來世之具福者!首,入於道者當勤精進。過往汝一直沉於執迷法;無數劫中,一切所作皆流轉幻覺中
,趁得人身立斷此迷執。

 

一切眾生均為總體無明之黑暗所障蔽。二法起時,由二法執著所鞏固。眾生一切所作均為可悲者。六道眾生之幻困真牢也!

 

得人生極之難得。得之,只有少數得聞佛名。聞之生信為極罕有。既已生信入於佛法,甚多如固執之牲畜犯三昧耶與戒律而往下墮。見
此等眾生,菩薩亦失望,而余‧蓮華生亦嘆息。

 

磋嘉,有佛法之處,縱只得人身者均為無數生中積無量資糧所致,然亦擁有六道眾生之一切業也。

 

其中有聞佛之功德後,燃起執著與忿怒,恐他人亦聞之也。隨於佛之教法,唯恐輪迴能空,此等之執著與忿怒為地獄種子。此等未來世
將生於不聞三寶之地中。

 

汝等現世或未來世能正聞蓮華生之語者。汝當如是:以善用人生故,需崇高佛法。執著渴求世間聲望而不修佛法者,只為獸中之尊而已

 

若有疑者,當細心思維:擔心此身舒適、此身長久,能得勝利;至愛得利益及擔心仇家報負- - 此等均為凡夫所有。天上之鳥、地上之
鼠、砂石下之蟻均如是。一切眾生皆如是。

 

較它有小殺傷力之敵只為獸中之尊矣。若要修法當離鄉里。汝之家鄉實為執著與忿怒之源。

 

只存可攜之食物與財產,直至捨去食物與衣服之執著。勿保有引致散亂之物。尋找蠻人不到之地,帶有只足維生之食物,離開友伴而獨
居。

 

首先清淨諸惡,次自觀心!心之自性不滅,然投射於思維,足見其空性。投射出之思維綿綿不斷乃為明了。勿隨思維,勿執明了,放下
專注而覺知其要,自然覺性即生起如法身。

 

間中修除障法而得加強。若能如此隨余囑言,即可即生證得金剛持。

 

磋嘉,釋尊教法將末時,深褐忿怒之人降臨,以此故,將吾語藏於棕色犀牛皮之籃中。

 

 

 

其如是說。

 

鄔金大師蓮華生珠穗囑語圓滿。

 

此為持明大力哥登以鷹羽於白藏庫東面開發。

 

三昧耶,秘,秘。

 

願善。

 

願善。

 

願善。

 

吉祥圓滿。

 

 

 

祈願

 

上師乘願早再來。

 

 

 

上師示寂經過

 

上師示寂經過

 

 

 

黃毅英
刊載於金剛乘季刊季刊第七十二期

 

 

 

《賢劫千佛灌頂諸因》(*)中云:「實相法身,不變光明原始護持者,示現出自生童瓶身。受用報身,不壞大悲外示光明相,顯現觀世
音及五佛部。調伏眾生業力故,直至輪迴未空前,化現無量無邊身。」佛教之主,善調難調眾生大導師,以其悲智雙運,於輪迴大苦海中,
一再示現教法,轉勝妙法輪;又以緣生性空,闡現外內情器、天帝人王、乃至聖賢大德皆為無常。以此種因緣,金剛乘學會根本上師‧漢地
演密教者

舒囊卓之贊青喇嘛於氏宿月(?????)藏曆初十 蓮師曼德華佛母俱於火海中成就蓮華金剛曼鬘之日示寂。

 

 

上師於去(一九九六)年九月十四日回港調理,入住香港養和醫院。九月十九日移往深切治療病房進行手術,學會即發動特別祈請 上
師住世法會,直至 上師十月十四日轉回普通病房。其間 上師身體狀況反覆不定,時亦有睜眼與訪者相視。本年一月九日, 佛母來電,
謂親見 法王,囑開寶篋,取出殊勝不共甘露丸等聖物交與 上師。學會即派員赴尼京迎請。 佛母並開示云: 上師早已去留自在,住世
與否端視弟子請求熾熱之願力及囑弟子輩當猛力懺悔、嚴守三昧耶。此七日間,佛母連續修法,學會亦修無死蓮師法配合。三月六日,佛母
駕臨香港,親自探望 上師凡三次,每次均與上師對話。 上師亦執 佛母之手,雖因機器之礙,不能發聲,然口語亦甚明顯。 佛母對弟
子輩之開示亦多。除囑弟子續懺悔與祈願外,更開示 上師去留如撇舊衣,完全自在,所失者弟子而已!故當竭盡所能,承事 上師為大功
德。

 

國曆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七日,全港雷電大作,轍夜暴雨不停,西藏地區亦報傳地震,於此之時, 上師於凌晨寅時示寂。弟子始知福薄
障重,頓失瞻依,浪逐三界不知返,苦海明燈遽滅,此誠當再四懺悔之時矣。

 

佛母示云: 上師選擇十七日示寂,概與 法王示寂之日同,以表三昧耶之清淨也。

 

自此學會即連續修法七日,四十九盞油燈晝夜不斷,專人看守。五月廿五日,假香港殯儀館大殮,由六會會長領導會眾一氣十四小時轍
夜修法,於廿五日十時成殮,舍利隨即由印連師兄於五月廿七日恭迎送返台北,六月八日移往台中學會奉安,至因緣成熟,即移往密宗山大
圓滿廟入塔奉安。

 

往昔觀世音菩薩,誓願於三界化現無量無邊身,度一切眾生,以為度竟返回無量光佛所。無量光佛白言:吾子,汝看眾生又再墮落矣。
觀世音菩薩仍發宏願,無量眾生誓願度(*)。弟子輩縱罪重愚蒙,祈 上師仍勿忘棄,早日乘願再來,救我迷癡。

(*)見季刊第十期十五日所刊出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