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師開示「奢摩他、毘缽舍那」記要

上師開示「奢摩他、毘缽舍那」記要

80-2-23
弟子-林坤旺恭記

緣起--

雖然香港跟台灣兩個地方,學過靜坐者都超過一萬人以上,但是他們所學的都祇 是「靜」,還沒辦法到「止」和「觀」的階段。光是靜坐的好處比較少,若能修「奢 摩他」(即「止」)的話,好處就比較多,最起碼能健康長壽。

┌戒

三學┬定-止-靜

└慧-觀-慮

釋迦牟尼佛說:凡是學佛的人一定要修「戒定慧」才能獲得解脫。我最近寫了一 本「戒定慧之抉擇」,它是對「戒定慧」怎樣選擇來修。但是關於「戒」依照釋尊的 講法,「戒」是沒機會給人選擇的。因為釋尊對「戒」的規定很嚴,是不准給別人看 ,看了就必須要守。不過據我曉得,戒還是有選擇的,為什麼呢?譬如你祇準備下一 世做人,那就必須守五戒;若準備下一世當神仙,就必須守十善;若希望將來當阿羅 漢,那就必須守別解脫戒;若希望成菩薩,就必須守菩薩三聚戒。而我們密宗修生起 次第,就必須守十四根本墮;若修報身圓滿次第,就必須守八支粗罪及五方佛三昧耶 戒。所以對於這些戒條也應該有所選擇的。

次說「定」,它分為三個步驟。第一步是「靜」,什麼是「靜」?它是將你所有 能動的東西完全靜下來,例如身不動,口不言。第二步是「止」,什麼是「止」?即 是將外面的環境和裡面的心境都停止下來,完全不動,好比「算盤珠」手撥才動。第 三步是「定」,什麼是「定」?好比「僧頂珠」踢都踢不動,所謂「泰山崩於前面不 改色」,這祇有釋尊才能有這種定,一般凡夫皆如「走盤珠」一樣東跑西跑。

現在我們先來說「止」這個問題,梵文稱為「奢摩他」。若能修到此種境界,即 所有什麼妄念都完全停下來,起碼健康長壽不成問題,修到最高的時候,依宗喀巴大 士所說能夠返老還童。雖然我在靜坐講義後面,把他分成幾個階段,希望有人跟著來 學,但到現在還沒有人敲過我的門。我最近走過三個國家,心裡非常難過,尤其是泰 國跟台灣,都祇是追求拜拜形式而不注重實踐。

我整天希望你們能更深入一步,老實說,我們這「西藏密宗靜坐法」是有一套的 ,但就沒辦法放出去,因為你們現在的程度最多祇能到「靜」這一步,「止」更加沒 辦法,更別說「慮」這一邊。

我教靜坐時,講「身語意」就是「脈氣點」,而最難控制就是這個「意」,即所 說的「心猿意馬」,整天跑成妄念。如果任妄念整天東跑西跑,如何成就?所以第一 步就是要將這個「猿」和「馬」兩個綁起來。而怎麼樣綁呢?就是要用「奢摩他」。 同時還要將正念提起來,亦即將意淨化。怎麼淨呢?第一要深信因果,第二要離苦得 樂,第三要轉迷成悟。

轉迷成悟就是「慧」,它亦分成三個步驟。第一步是「慮」,什麼是「慮」?就 是將壞的不要,完全要淨的。第二步是「觀」,什麼是「觀」?音應念第四聲,同「 罐」,藏音「ㄏㄢ ㄊㄨㄥ」,即超過眼睛所看,跟一般用眼看不同,例如看見本尊 心中咒輪很清楚,猶如透視,比X光更厲害,我們就是要運用這個來達到第三步是的 「慧」,來轉迷成悟。

現在我要講的就是將宗喀巴大士所著《菩提道次第廣論》後兩章「奢摩他」與「 毘缽舍那」最精華的介紹出來。宗喀巴大士所講的「奢摩他」完全是依唯識來說,「 毘缽舍那」則完全是說中觀。這幾年來,我看過大陸出版的書是很有深度的,不過有 一點壞,就是一定將藏密氣功放進去。雖然藏密含有氣功,但它祇是其中一小部份, 不能代表藏密。有一次我就在一本藏密氣功的書裡,看到「宗喀巴修止法」,我就把 他拿來在香港講了十多天,但他們一點都沒領會。回到台灣來之後,為了使你們能夠 得到一點好處,因此我把它重新來科判,而常弄得體力支持不來。

為了這個順便講一個問題,很久以前,大寶法王到香港來,我問他:中心那麼多 ,為什麼不講「大手印」?他答說:「沒人求」。說到我們 甯波車從印度到歐美去 弘法,把一些東西弄得很淺,當初我不知道為什麼原因,後來我才明白,到末法時期 ,高的法就越沒辦法傳出去,如大藏經雖有多人請,但光擺好看,有幾人從頭到尾去 看?就說我們密宗圓滿次第有六個法(拙火、金剛誦、寶瓶氣、光明、夢幻、頗哇) ,我雖整天想推出去,就是沒辦法推,甚至亥母有五層,你們連第一層、第二層都沒 修好,怎麼推呢?

拙火分五層,簡單對你們說:第一層自己就是亥母,亥母就是拙火。第二層亥母 就是我的陰體,陰體即等於我的佛母。第三層是用音速來攝受大自然的陰陽。第四層 是用光速。第五層是全部攝受到來後,殊勝自然威光融。所以我希望你們認真來修拙 火。拙火,伊文思翻為靈熱,修報身必須靠這種本領,等於我們做生意先要有鈔票一 樣。

我雖整天想放出去,但就是沒有訂單。為什麼 甯波車把「敦珠新寶藏」裡面弄 得很淺,我已明白其道理。最近我看到頂果親尊一篇文章說:所有密宗最高法,即是 上師相應法,但由於高的法沒辦法推出去,所以在甯波車所寫「敦珠新寶藏」裡,就 教我們一種睡覺的方法,即在睡眠時,如何觀想光明(眠光明),我希望能趕快翻譯 出來,來教你們修。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