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定慧之抉擇(八)
戒定慧之抉擇(八)
附二之三 持心(或作攝心)
第三、攝心三摩地之差別:顯乘修習止觀,久久持心,需大勤苦。密乘則以有相
之生起次第,息絕戲論。以無相之圓滿次第,扼脈風之要,而起正智,故是殊勝。
附二之四 因
第四、因之差別,顯乘計以先泯能生所生世俗,而悟勝義。密乘則直指淨因,或
離因之本位智,而事觀修,當下悟入真勝義諦,故是殊勝。
附二之五 道
第五、道之差別:顯乘於二資糧,分別漸修,所立五道,多劫難窮;以不了二諦
無別故。密乘則能了知,如幻化道炬云:「勝義世俗無差別,即大平等曼荼羅。」又
立五蘊為本尊,如智慧成就續云:「色毘盧為性,受為寶生尊,想即無量光,行不空
成就,識為阿門鞞。」
又以五大清淨為五佛母,如前續云:「五大五佛母,一切蘊處界,皆清淨名佛。
」故幻化密藏云:「如來悉知一切諸法,本來成佛」也。
附二之六 果
第六、果之差別:顯乘計長時後得果,密乘則許當下任運自然得果,故是殊勝。
附二之七 地
第七、地之差別:顯乘斷捨對治,有次第別,故許十一地。
密乘則依無別自性,而分法界真如任運地、清淨平等大智地,(二次第最勝光明
地)及任運勝法清淨地(大清淨果地)三種。又於因(顯)乘諸地上立第十二無染蓮
華地,第十三執金剛地等,如祕密藏所云:「地差別十三。」
附二之八 時
第八、時之差別:顯乘縱經三阿僧衹劫,亦難成就;密乘若精進修行,三昧耶清
淨,即生即可成就;如密意授記云:﹁於極無數地,諸佛所證知,若真言行者,一生
證等覺。﹂故是殊勝。
附二之九 受用
第九、受用之差別:顯乘須斷欲塵,而事修行。密乘則以為助道方便;如金剛莊
嚴云:「所斷諸勝妙,受用五欲塵,真言有方便,助道當享行。」
附二之十 瑜伽
第十、瑜伽之差別:顯乘以無得等引如虛空以觀空,以後得幻化瑜伽為道;密乘
則以無別不思議瑜伽為道,故是殊勝。
附二之十一 自他利
第十一、成辦自他二利之差別:顯乘於諸位次,僅有少益,不能廣辦;密乘則能
以降雨,消除饑饉;以瑜伽觀行,普澍飲食珍寶等雨;及息除疾疫災變等事,令其國
境吉祥安樂,而成利他。復以不可思議二次第法,令內證德,及三摩地,念念增長,
而成自利,故是殊勝。
附二之十二 密意
第十二、密意之差別:顯乘除因乘外,餘無所知;密乘則能定解大密果乘。如金
剛頂云:「一切真言相,即諸佛意密,能成正法藏,具法界真實。」
附二之十三 無疲困
第十三、無疲困差別:由無難苦之行,故能斷除疲困之苦,以少勤劬,成大果利
,是故勝於顯乘。如前經云:「多方便無難」也。
附二之十四 少勞
第十四、少勞差別:如前『四道理』中,之第三『就難易』已釋,此不復贅。
附二之十五 集資糧
第十五、積集資糧之差別:顯乘不外以布施、持戒等六波羅蜜多,為積集共同資
糧,故長劫稽留。密乘則了知一切皆為諸佛剎土,隨所受用,皆成資糧,故極廣大。
又知一切資具,皆是甘露,故極賢妙。
又達一切自性,清淨平等,故極殊勝。
又諸煩惱,雖不斷除,自然清淨。二種資糧,速得圓滿,故於一生即得解脫。
上文所述奘師西行求法,譯述半生,慈恩創宗,唯識紹學,往生仍仗彌陀;此就
顯乘言,修慧所宜抉擇也。
若就密乘:釋尊常說,眾生皆有佛性,且謂即心即佛,本來是佛。祇因業障繁重
,不敢承當;躬對本尊,仍有敬而遠之之態。所以不共之六果乘,乃有逐漸與本尊接
近,而至合而為一,融入無二之教授。玆於密宗道次第論,摘要而分別之:
丁一 事乘
其所名為事乘者,依據密乘有『事相』與『理相』(即教理)之分。謂於沐浴潔
淨等外事,及內瑜伽二事之中,為愛樂事所化而說者,名為事乘。又名事續,在顯乘
為經,即修多羅。在密乘為續;故經、與律為甘朱,論、即對法為丹朱;『朱』之與
『續』,音譯之異而已。
亦名作密者:以此乘瑜伽者,所需之作業甚多;即以布置曼陀羅(壇城)而論:
始而觀地、而乞地、而淨地、而攝地、而守護加持地。修彩土莊嚴曼陀羅,或布繪曼
陀羅,先彈羯磨線,次彈智線等,故常以修法三日,而布壇七日者。
事續-無修自為本尊法,唯於對方修習本尊,從乞悉地,名從主取悉地;七世成
就。
丁二 行乘
其所名為行乘者:謂於諸外事,及內瑜伽二事之行,為樂等分行所化而說,名為
行乘。又名行續,準上應知。
亦名行密,謂以行持為重,於諸作業,較為簡化,故常修法七日,而須布壇祇三
日者。
行續-雖有自生起本尊法,然無於彼令入智尊,及灌頂,部主印定等。故於對方
不修三昧耶,唯迎請智尊,獻座供養,而乞悉地,名從伴取悉地;五世成就。
丁三 瑜伽乘
其所名為瑜伽乘者:謂於彼二中,為專愛樂內三摩地瑜伽所化而說者,名為瑜伽
乘。又名瑜伽續。瑜伽梵音,義為相應。
瑜伽續-自生起為天(按即本尊)入以智尊灌頂,部主印定。且有 (阿)字觀
,心月輪觀,道場觀,入我我入觀等,多采多姿,後仍送聖;三世成就。
亦名瑜伽密;新派說此與作密、行密,合為下三部密。
丁四 摩訶瑜伽乘
摩訶瑜伽梵音,義為大相應。在新派說:密乘分四續部,上列三者,為下三部密
;此為無上部,如是四續部。無上部涵無上瑜伽父部,無上瑜伽母部,無上瑜伽無二
部。
密宗道次第論(此論作者為格魯巴『俗稱黃派』祖師宗喀巴大士之弟子,當然是
新派。)說:謂為專愛樂內瑜伽所化而說,除此瑜伽,更無過上之瑜伽,名為無上瑜
伽部。又說:無上續- 自生起為天,入以智尊灌頂,部主印定,後不遣送。一世成就
。
若自宗舊派所說之六果乘,其後為內大祕密真言乘,共三乘。從此開始與本尊接
近,抑且自成本尊,佛慢堅固。以得本尊灌頂已,所修之道為生起次第,玆略說之。
生起次第,所攝六根,而以意根為主;意有意馬之稱,善於馳逐,必須以淨念縛
之,楞嚴經所以都攝六根,淨念相繼也。其次第為先觀對生,後自生,以所見必用眼
,眼常望前,故先對生,及成熟後,乃反觀而觀自生。從所緣想之本尊,則以未生令
生,已生令起為其次第。若能修習純熟,因此修綠度母,膚色成綠,修藥師佛,膚亦
變成藍黑。
若廣州瑜伽密馮達菴大阿闍黎,有親人從鄉出省城訪晤,彼已赴六榕寺解行精舍
修法,其親至寺,詢諸門者,以現在某堂,指示與之。其親既至,則以寂然無人,俯
而窺之,祇見佛坐地上。出偕門者到視,馮修大日如來之生起次第,剛好下壇,相與
恍然。
宗喀巴大士在修定中,其寺院大火,弟子奔以相告,他修水天菩薩之生起次第,
雨下而火熄滅。
楞嚴經所說:有一童子,經過一室,見寂靜無人,唯一泓水,遍滿室中,乃戲以
瓦片擲下。原來是一瑜伽者,在修水觀,瓦片刺入身中,出定巡視,知為童子所為;
乃以重修水觀,飭為撿出瓦片,從之乃得霍然(關房無書,記憶而已。),如此所修
之生起次第,非大成就不能也。如此三例,我輩其勉之。
生起次第,為舊派經第一級寶瓶灌頂後之主要修道。
丁五 阿努瑜伽乘
阿努瑜伽梵音,義為無比相應,所修之道,為圓滿次第,以前乘所修之生起次第
,其對生也,有如海市蜃樓,空中樓閣,他生他滅,於己絕不相關。其自生也,有如
粉墨登場,忽男忽女,時瞋時喜,毫無實相可言。圓滿次第者:是將自身主要器官加
以控制、訓練、修習,如是績效,與一己息息相關,故稱圓滿,其次第有足述者。
戊一 控制
佛學於吾人日常一切行為,分為三業:肢體之動作,為身業;口舌之發音, 為
語業;心頭之思想,為意業。
密乘更將此三業,以便於控制故,精細而具體之,而為三密。
身-為脈所積累、所遍布,故將身精細之而為脈。約似神經系統。
語-以氣所發而為聲、而字、而詞、而句、為語,故將語精細之而為氣。約
似呼吸系統。
意-太抽象,無可觸摩,如何加以控制。密乘認為善良主意出於心,心有心血,
不善主張出於腦,腦有腦漿,故具體之為點。約似細胞及內分泌。
此就其控制言之也。
戊二 訓練
己一 脈
庚一 三脈
中脈-名阿瓦都帝。色外白內紅,粗細如麥稈,上端直達梵穴,下觀至臍下。
左脈-名蔣脈,白色,菩提充滿。右脈-名若脈,紅色,為血充滿。兩脈粗細為
中脈四分之一。直至臍下四指處,與中脈會合如 ,平列相隔約二指許,上端經兩耳
際後,出至兩鼻孔。
庚二 四輪
四輪:謂頂輪、喉輪、心輪、臍輪。
頂輪-於中脈分出三十二脈葉,其相如輪,向下彎如張傘,三角其色雜,量如吉
祥草支分,名大樂輪,脈名多表菩提心作用。
喉輪-於中脈分出十六脈葉,相、量如前。向上朝如仰碗,形圓其色紅。名報輪
、及受用輪,脈名多表領納飲食等六味。
心輪-當兩乳之中,由中脈分出八脈葉,相、形、量,均如頂輪,其色白。名法
輪,以能遍於全身相連故。脈名多表能自在,及就福慧分安立。
臍輪-於臍孔際,由中脈分出六十四脈葉,相、形、量,均如喉輪,其色雜。名
化身輪,以能起功用,能生起身,且具變化故。脈名多表功能。
己二 氣
庚一 五根本氣
上行氣-在身前方脈,位於喉間。能作語、氣;能使身口歌舞等;錯亂則上半身
生病。
下行氣-在臍下三脈會合處以下。能收放大小便,及精液,錯亂則下半身生病。
遍行氣-與左右脈相連,遍及上下肢節,一切身力,從此出生。錯亂則手足僵硬
跛攣。
平住氣-住身前脈,而入於腹。能辨食物之淨與穢,故能攝取營養,平遍身中。
錯亂則腹中生病,腹響腫瀉等。
命根氣-依第八識,而住其中,與氣息動作相合,亦有極少數出生。主要作用,
為現起我執。若不住中脈,而住餘處,則昏迷瘋狂,兼而有之。
庚二 五支分氣
行氣-住心西南脈,而隱於眼,能見色,錯亂則盲。
循行氣-住心西方脈,而隱於耳,能聽聲,錯亂則聽覺模糊,甚至於聾。
正行氣-住心西北脈,而隱於鼻,能嗅香,錯亂則嗅覺消失。
最行氣-住心北方脈,而隱於舌,能嘗味起分別。錯亂則味覺消失,甚至舌根僵挺。
決行氣-住心之東北脈,能持五境,並流口涎。錯亂則四肢麻木,甚至癱瘓。
己三 明點
庚一 離戲明點
此為離戲論與分別之根本明點,亦即最細風心自性也。說為自心之俱生智,其本
體空,其自性明,其相不滅;如其次第,為法報化三身之本體。
庚二 不壞明點
此為心間紅白大之精華,所謂盡形壽不壞者也。其主要為第八識,而氣與點集合
,故稱明點,亦稱真水。
庚三 物明點
本為現境色蘊所生。然於中有所緣而受生,在母胎中所取父母二者,所得之紅白
菩提心,而為最細風心之住處,盡形壽不壞而住。
戊三 修習
修脈為七支坐,與觀脈輪明空。修氣為九出濁氣、金剛誦、寶瓶氣、剛猛氣、及
中住氣。修明點為游戲明點,拙火燃起、與明點融化。均詳見 敦珠甯波車造、劉銳
之譯、大幻化網導引法不贅。
本來舊派所修習之圓滿次第,依既得第二級祕密灌頂後,傳授使自成本尊,以柔
和氣,燃起『阿』字紅明點,拙火上升,燒臍輪而空,燒心輪而大空,燒喉輪而勝空
,燒頂輪而勝義空。由是而至『罕』字白明點下降,成頂輪而初歡喜,成喉輪而勝歡
喜,成心輪而極歡喜,成臍輪而俱生歡喜;此名順生四喜。後需將白明點倒提,依臍
心喉頂四輪,而成初、勝、極、俱生四喜,名為逆生四喜,始稱圓滿。如是不過摘要
簡述,倘欲依修,惟 師口授。
第三級智慧灌頂,修習圓滿次第之教授, 師示:「西藏文內,亦多加以錯亂,
科判與內文,不同於一品,法軌與真言,後先顛倒之。」於前書內,另錄密存,祇留
科判而以。元八思巴尊者,倡導譯漢之大乘要道密集,錯亂顛倒,明眼人當可了然。
陳健民師兄曾以整編完妥見遺,編入金剛乘全集時,不敢採用,祇仍其舊而已。
丁六 阿的瑜伽乘
阿的瑜伽梵音,義為無上相應,所修之道,為大圓滿;所云大圓滿者,即指菩提
心。此又分三:
戊一 心部
戊二 界部
戊三 口訣部
大圓滿三部之法,皆依心性而立。心者,即虛妄阿賴耶中所起八聚之識,是所淨
垢。菩提心者,即心性光明。此中屬意者為心部,歸虛空者為界部,離漸次修者為口
訣部。三部之中口訣部更為殊勝。以心部即心,仍執意度,界部執有法性,仍流意度
,唯口訣部能令實相自顯,故特殊勝。
口訣部復以淺深分為四部:
己一 外部
己二 內部
己三 秘密部
己四 無上部
此即新譯所云:阿的、借的、仰的、甯的四部法也。此中最後無上一部,又於四
部法中,最尊最勝,以故獨名『自性大圓滿心髓(甯提)光明金剛藏乘』。就全部佛
法而言,此乘可謂諸乘之極頂矣。如寶聚續云:「不了知此無上續,而深愛樂修持者
,猶如趣入巉巖道。」
此自性大圓滿心髓光明金剛藏乘之修法,又分二部:
庚一 且卻
且卻(或譯作徹卻)梵音,義為立斷。
且卻之基本,為本來清淨見,倘能於此認識明體上,無緣而平等住,及任持之;
所謂本來是佛,不假修成,此即立斷也。如是於相續中,生起無倒本淨『立斷』密意
,則可即身化為微量而成佛。
微量者,乃七極微所合成,但為天眼、輪王眼、及最後有菩薩所見,是色界色法
之最微者。
庚二 妥噶
妥噶梵音,義為頓超。其法門尤為殊勝:以有澄化質礙身,為光明身之方便也。
其勝於且卻之差別,共有七事:玆分述之。
辛一 顯現五種光差別
以修且卻時,所見如山河大地等,原作何狀,便是何狀;各住各相,不能澄淨,
故須觀待幻化空性等,印持意度,而不能速疾解脫。
修妥噶時,外境顯現,不須印持意度,隨其形色,長短方圓,而所顯色,如加以
虹圈,五色炫耀。
辛二 淨除業氣差別
以修且卻時,須將氣脈,用力收住,氣祇能由鼻孔出入。似此對於粗氣粗脈,強
制鎮壓,固能定心。但身中氣脈不調,不免生病及障礙等。
修妥噶時,氣不必收,可任運出入,隨氣自然,且可用口呼吸。故能淨除業氣,
使粗氣等,自然化盡,變為光明之體,有此差別。
辛三 現見法性差別
所說法性,是與智慧一樣。以修且卻時,是知內六根與外六塵,不生貪著而入定
。由大圓滿正見,現證法性,故惟有法性常寂光而已。
修妥噶時,則見此身內六根而修,以智慧氣,開光明之門。此門開後,內外一致
,內法爾智慧,與外光明,無二無別。是將身內六根之光彩放出,現量見外面之光明
,為享受上之差別。
辛四 地道頓超差別
以修且卻時,對於地道,雖非依著次第而進。但仍不如修妥噶時,可以頓超,有
此差別。
辛五 慧眼能見差別
以修且卻時,所有功德過失,都是隱密,不能看見。蓋以智慧現量,非眼所能見
。
修妥噶時,則所有一切功德過失,均是眼之現量,所能明瞭看見。以由內光明,
放出智慧眼,現見外境,故有此差別。
辛六 空色金剛鍊續差別
空色者,空性中所現之色彩也。金剛鍊續者,空色所現,如鍊不斷,故名為金剛
鍊續也。
修且卻時,對於了別光彩(即心之光,亦即為普賢王如來心種子所放之光),現
量看不出。
修妥噶時,看見光圈,兩圈三圈,成為一組,是明點之光彩。五彩線紋,是法界
之光彩。而曲曲彎彎,彎處有微小光點者,是了別(即了別之心)之光彩,混合顫動
,有此差別。
復次應知,以前之所顯現:如顯現五種光,現見法性,慧眼能見三者,是指法界
光彩,與明點光彩而言。此處所顯,則見了別之光彩矣。
辛七 虹身差別
以修且卻時,是修空性,將異熟身,觀想成空。有如將瓶打破,使瓶內之空氣,
與瓶外之空合,故修且卻之分段肉身死時,但能化光入法身。以其不能化成光明,則
不能成金剛身,亦不能證大遷轉身,成無邊利生事業。
修妥噶時,亦是將異熟身,觀想成空,而變成光彩,用光彩之虹光,而成就虹身
。故其分段肉身,能化成虹光身,而不示現死相,或隱或現,亦如虹然,有此差別。
如是慧之差別,所應加以抉擇,敬奉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