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基本信念略述

佛教基本信念略述

一、佛教的基本信念

    1.「釋迦牟尼佛為一大事因緣出世」:

      ※ 為使一切眾生「開、示、悟、入」佛的知見,圓成佛道。
      ※ 眾生皆有如來佛性,本自具足!
      使眾生:
      ※ 破除無明煩惱,
      ※ 離苦得樂,
      ※ 了生脫死。
      故說:眾生枉受輪迴!
    2. 三法印:

      ※ 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
      ※ 世事無常,不應執著
      ※ 緣起則幻有,其自性實空
      ※ 因果相連,善惡報應不虛
      ※ 無明我執是痛苦的根源
      ※ 因此而生起的貪、瞋、癡造成痛苦
      認識這些道理,要解除苦因便要:
      ※ 諸惡莫作
      ※ 眾善奉行
      ※ 自淨其意

二、佛教與其他宗教之比較

    1. 一般比較

      劉銳之上師曾對教區、教徒、歷史、教義、經典作出比較,並指出佛法重平等、自由、紀律化、科學化、實踐及慈悲。
      【見劉銳之(1988)。佛教與他教之比較。《金剛乘季刊》2期,4-5頁】
      此外,佛教修行與其他宗教修行之分別在發菩提心,其目的是要:
      ※ 自利、利他、共利
      ※ 為利樂眾生而修行
    2. 佛法非宗教非哲學、亦宗教亦哲學

      今引述歐陽竟無居士於1920年10月演講「佛法非宗教非哲學」闡述佛法與 (其他)宗教及佛法與哲學的不同如下。
      其他宗教與佛教的比較:
      ※ 一者崇卑而不平,一者平等無二致;
      ※ 一者思想極其錮陋,一者理性極其自由;
      ※ 一者拘苦而昧原,一者宏闊而真證;
      ※ 一者屈己以從人,一者勇往以從己。
      ※ 二者之辨,皎若白黑,而馬可以區區之宗教,與佛法相提並論哉!
      至於佛法與哲學的區別,則說:
      彼諸哲學家者所見所知,於地不過此世界,於時不過數十年間,不求多聞,故隘其量,故扃其慧。若夫佛法,則異乎此。彼諸佛菩薩,自發起無上菩提心,廣大心,無邊心以來,其時則以一阿僧祗劫明決此事,二劫見之,三劫修滿而證之,然後隨身現化,普度有情,以彼真知,覺諸後起,其說為三世諸佛所共證而莫或異。其地則自一世界至無量無邊世界而不可離。
    3. 佛非創造者,非命運主宰:

      張澄基博士在「甚麼是佛法」演講中說佛法與其他宗教的不同:
      ※ 所有一切的宗教,除佛教外,其他任何宗教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他們都相信有一個萬能的上帝,一個神聖不可侵犯的上帝;上帝創造世界,創造人類,上帝什麼都能做,什麼都可以做。可是佛法卻不承認有這麼一個創造世界萬能全能的上帝,因為佛法在基本理論上,根本不承認有一個創造世界的最初開始。
      ※ 佛法的目的是要使人人成佛,但其他宗教,卻絕不許可人成上帝。
      ※ 佛法是一個具有包含性和圓通性的教理,其他的宗教,卻多半是具有排外性的。
      ※ 佛是無煩惱的大自在解脫者 其他宗教的神是有煩惱和有我見的。
      ※ 佛教是民主的,和重理性的;但其他宗教多半是獨斷性和獨裁性的。
      ※ 佛法的愛是無限的;其他宗教的愛,是有限的。
      ※ 佛法所說的往生淨土,和其他宗教的永生天堂完全不同。

三、佛是覺者,覺悟又是甚麼?

佛陀了悟的是宇宙人生的真理。
於唯識而言萬法唯心造;
於般若而說一切法畢竟空;
於如來藏而言佛性本來清淨。
心經云:「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
佛經亦有以下的開示和比喻。

      ※ 執鏡於日求火喻
      ※ 空華喻
      ※ 覽鏡喻
      ※ 衣珠喻
      ※ 歇即菩提、不生不滅
      ※ 翳目喻
      ※ 迷路喻

四、顯教與密宗的異同

佛法約分漢傳、南傳、藏傳三支,南傳以弘揚元始乘為主,漢傳大乘共有八宗(律宗、三論宗、淨土宗、禪宗、天台宗、華嚴宗、法相宗、密宗。)密宗為大乘佛法,而藏傳則統攝般若乘(大乘)及金剛乘(密乘)

【見敦珠甯波車(黎日光、黃毅英、甘耀權譯)(2002)。佛法簡介。《吾心忠告》(頁9-38)。台南:新寶藏出版社。】

藏密的理論及其具體的修法非常完整,有次第可言。但有些修顯宗的人由於對密宗不了解,覺得密宗不是佛教;修密宗的也有執著,不能接受顯宗。究其實顯密是相同的、可以圓融的、不矛盾的;但是密宗裏的一些特別的修行方法為顯宗所乏缺。這樣瞭解顯密間的差別,修行的過程中也不致於有嚴重的疑問出現。劉銳之上師便有此下的顯密比較。

  1. 說者: 顯教為化身佛釋迦牟尼所說,密宗為報身佛蓮華生、金剛薩埵、大日如來及法身佛普賢王如來所說。
  2. 方便:顯重理論,密宗兼重修行(故重傳承)。
  3. 經咒:顯讀經頌咒,密念真言。
  4. 修習:顯說人身是臭皮囊,密尊五蘊身是佛體。
  5. 性別:顯示女身不能成佛,密示婦女慧自性。
  6. 識智:顯教轉識成智,密乘即識即智。
  7. 反修:密乘有貪修忿怒母以合大樂。瞋修幻化身以契無我。痴修光明,以證法身。
  8. 成就:顯教三大阿僧祇劫成佛(最後身),密宗即身成佛。
  9. 所度:顯教為非請不說,密宗眾生自密。
  10. 密義:尊貴密,微細密,普遍密,隱顯密,總持密,發心密,次第密,無知密,蓋藏密,慎重密。

【見 劉銳之(1979)。西藏密法淺說綱要。《金剛乘季刊》1期,4-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