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修成佛名為「精純現相」之意巖

 

無修成佛

 

見自本面如同大圓滿本來自性之口授

名為「精純現相」   之意巖

 

 

 

 

敦珠甯巴開示
李察巴朗譯英
黃毅英譯漢
刊載於金剛乘季刊季刊第七十期

敦珠甯巴

 

 

 

 

首、欲得見之決定,要節為以無我(MED-PA)、一味(CHIG-PU) 、遍滿(KHYAL-WA)、自生(LHUN-DRUL)四者之觀修得決定見,並覺悟本來
如是。

 

 

 

復、無我決定見之法分二:人無我之決定見及法無我之決定見。

 

首言:「人無我」。此謂有我之感知,或醒、或夢、又或死生間之中有。由此衍生為「我」之意識、或名為「衍生意識」或「散亂思維
」。此一再清晰,則此我執牢固。由反溯此所謂我之來源,則得無有真實來源之決定見。

 

欲尋中間(生滅間)我住之處,當以如下勘察可有一處或不變本質個體以供我之住。

 

此頭名為「頭」,非我。同理,頭之皮名為「皮」,非我。骨只為「骨」,非我。如是眼只為眼,非我。耳為耳,非我。鼻只為鼻,非
我。舌只為舌,非我。齒只為齒,非我。腦亦非我。至若肌肉、血、液、神經、血管及筋等,均以本身而名,均非為「我」。如此即得此見

 

再者,臂為臂,非我。肩同理非我;上臂、前臂、指,均非。更者,背為背,非我。肋非我,胸非我,肺非我,心非我,膈非我,肝非
我,脾非我,腸與腎均非我。小大二便亦非我也。

 

復次,此名為「我」者不用於腿。「大腿」非為「我」,,乃指大腿。同理,臂非我,脛亦非我,足背與趾亦非我也。

 

要之,表皮非我;置中之肉與脂只名為「肉」與「脂」而非「我」;內之骨只名為「骨」,非我;最內之髓只為「髓」而非「我」。縱
若言識,只如其名,而非「我」。故決定知中間住處無我之空。

 

同理,當知一切最後去處或處所提升之決定。實則,如同視疾,見實無有物之幻起。如此說言。再者,猶如屢述兔之角也(譯者按:古
謂龜毛兔角,實無有也。)

 

次,欲得法無我之決定,當思諸相之假名,離似若不變個體之概念,棄利害隱蔽之隙及崩塌希冀與恐懼之虛假洞穴。

 

首先若尋諸名之實相,即知無實有而只對不存在所起之假名,乃為對概念之內在反照。以無能建立假名之任何獨立之法故。如何謂「頭
」之名,何故?此名之立乃因身之首耶,乃因其為圓耶,乃於身之頂部耶?頭實非生長之始;「頭」不可用一切之圓物;而若考察「上」、
「下」之觀念,乃知空間無絕對之上下也。同理,頭之髮非頭。其皮只為「皮」而非名「頭」。其骨乃為「骨」而非「頭」。腦亦非頭,眼
耳亦非頭,鼻舌皆非頭也。

 

或曰各各分割非為頭也,然合併而成則為「頭」矣。然若割下某獸之頭,搗碎成分子、原子,展示人前,無人會稱之為「頭」。故此當
知,所謂頭乃無有者只為一語詞,此詞之基礎毫不存在者。

 

今勘察同理之眼。「眼」非指一對圓球。角膜非眼,其中體液、神經、血管與血液均非眼。若各自細部分析,各各均非眼也。各部之全
體及全體以水和合,皆非。見色者為識,非為眼球,於夢中與中有中仍可見則知也。

 

同理耳亦如是。耳道非耳,皮亦非耳,軟骨、神經、血管、血液、體液均有其名,故非耳也。將之搗碎為塵,亦非為耳,如是以水和合
重組亦非耳。若以為「耳」為聽聲者,當觀夢中、醒時及中有所聽之聲。此為常意,即本來之始已有之意識,非謂耳也。

 

同理,鼻之一切組成部份- - 鼻孔、皮、骨、軟骨、神經及血管--  均各有其名,而非為「鼻」。嗅香者為識,故當檢驗夢時與中有嗅
香者。

 

如是分析舌之各部- - 組織、皮、血、神經及血管- - 各各皆有其名,而非「舌」。搗碎而成之粉非為「舌」。以水和合重整亦非「舌
」。如是以下亦然。

 

若言臂,肩非臂、上臂非臂、前臂非臂、手指及手肘、或肉、皮、骨、髓皆非也。若云兩肩,其皮如是非肩,肉與骨亦非,各碎為塵及
以水復合皆非。「肩」之一名之基礎為空非客觀存在者,若勘察前臂與上臂均如是,各皆有其名- - 「肌」為肌、「」骨﹂為骨、「皮」為皮
、「髓」為髓- - 無原子許能為假名之基礎。

 

如是勘察「身軀」及「體重」諸名之基礎,知脊柱與肋骨均非「身軀」。胸、肌、皮、骨均非「身軀」。心、肺、肝、膈、脾、腎、腸
亦各有其名,是故皆空,「身軀」與「體重」假名之基礎為空,以不客觀存在故。

 

同理審視雙腳,決定股非為腿、大腿、小腿、腳足非腿。肌肉不名為「股」,皮、骨、神經、血管、筋皆非。復次,大腿亦非為皮、肉
、骨、神經、血管與筋。小腿亦如是。將之碎為粉狀或以水復合亦非如是名也。

 

於器世間中審察「山」之假名之基礎,當知土非山,草、樹、石、巖、水亦非也。若示「建築」或「屋」假名之基礎,亦知建屋之土非
屋、其中石與木皆非也。若言牆,則其名為「牆」,而非名為「屋」。是故,「屋」於外於內均無實性。

 

如是勘察「人」、「馬」、「狗」等假名之基礎。縱眼、耳、鼻、舌、肉、血、骨、髓、神經、血管、筋及神識皆似有其名,「人」、
「馬」、「狗」等假名無有基礎,以客觀不存在故。一切皆如一也。

 

又說諸物,「鼓」非指木、格、外或內。如是,「刀」非指鋼,亦非其組成- - 鋒、背、尖、柄- - 故假名「刀」實不存在也。

 

具名與用轉,如刀改成鑽則其假名隨轉,鑽又改為針,前之假名均無有也。

 

吾師觀世音菩薩於夢中開示,吾即開悟人我與勘察假名基礎之二者也。

 

願以此繙譯,祈禱

 

上師壽命堅固,健康長住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