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呂榮光同學書 討論「捉放」之放生

致呂榮光同學書 討論「捉放」之放生

劉銳之

放生一事,是愛護動物,而以大慈悲心處理,放出生天,如此功德,本不可思議 !但若遇一動物,面臨死難。或於多動物臨死難,以自己之「財力」或「權力」釋放 之,纔是真「放生」。或如古商朝之皇帝「成湯」,未登帝位時,親自將捕鳥之網兩 邊解下,而祝之曰:「欲左者左,欲右者右,不聽吾言,(指向網中飛入者?)致入 吾網。」如此纔是放生。今之放生,先將所欲放之生捉入籠中內,然後放之,有如「 放囚」。我在香港親放麻雀,(本來麻雀不能唱,無人養。肉不美,無人食。若非為 有人放生,何致遇此「捉放」)其中有一麻雀,以久囚腳軟,見被放喜飛出,站不穩 ,一跌,腳斷,不久即死。余歸飲泣竟夜,不以告人。近年多跌,甚至肩骨裂,因悟 因果不可逃,心境泰然矣。港中常有富人,大型放生,以放大魚甚多;為漁夫所知, 在其下游,放艇截捕食之。數年前台灣某高僧,對此「捉放」之放生,大加責罵。余 亦造一放生文,教所放之生自取死亡,並取人身,以此故也。日光同學主持放生法會 非常隨喜,但盼留心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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