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修口訣 —名為「成就精要」對修法易明之直指

靜修口訣 —名為「成就精要」對修法易明之直指

敦珠法王/文
黃毅英/譯

至心頂禮皈依無比慈愛光榮崇高上師足。
祈賜加持我及弟子等於意流中疾速無謬覺悟甚深道並於此生得不退轉地。

於此,吾開示易明之靜修口訣。吾語置最 內秘密大圓滿修法直指於幸運者之掌中。由 於其過往生中正願及清淨業使其對甚深秘密 大圓滿教法及開示之上師由衷生起信心,並 發願圓滿其修法。對此等弟子,此教法乃通 往大圓滿道敞開之門。

    如是教授分之

  • 甲. 前行: 如何清淨汝之意流, 如何 斷一切執後,將心轉向法。
  • 乙. 正行: 如何直接體驗大圓滿, 並 解諸見、修、行之謬見。
  • 丙. 後行: 如何守戒及三昧耶, 並將 此生之一切行納入於法。
首為前行

吾今略述第一節。所名為心者—如此清 明覺性—自普賢王如來之始已顯現。普賢 王如來自知此覺性即為自己。噫哉!眾生因 不覺此自性故無止境地流轉輪迴,於六道中 數數取身,一切所作皆無意義。

今百中無一能得人身。若不作能免生較下 道者,縱轉生何處亦未知,然生於六道任何 一道,苦乃必然之未來也。

只得人身亦不足。當即修習真實佛法正 道,以死時不定故。再者,當死之時殆能無 悔無愧,如密勒日巴祖師所言:

於我密勒日巴之宗風,
當以不自愧而活。

入佛道時,只外相顯現為道上行人乃為不 足。當斷除欲念及與世法之一切糾纏。若入 佛法之門而未能斷此等纏縛者,乃欠缺決定 只執於家邦、財富、產業、愛人、妻妾、朋友、 眷屬等。此等執著之取態乃為因,所執之物 則為緣,因緣和合,其障乃生。如是依舊轉 為凡夫而背離善業。

以此故,將食用、衣物及說話減至僅所需 要,當一心契合於法、遠離八風。

於靜處心繫死念 修行人摒棄執著
心離世法並結界 無有交往遠八風

當如渣華楊剛巴(Gyalwa Yang Gonpa)上 述所言,修法若雜以八法至為危險,如食物 混以毒藥。要之,八法可攝為二,希冀與恐懼,實即貪與瞋。內之貪瞋外相為男(gyalpo) 女(senma)鬼。一日不遠離欲望與執著,均 不能脫離此男女之思而障永不絕。

故當不斷自省,「吾執於八法,染於世務 否?」當棄此過患。一旦染於八法,只能堆 造模擬修法之假像:如是自欺所得只有錯謬。

故之,「遠離家園,即成就佛法泰半」, 當離鄉背井流浪於陌生地。故當正向與朋友 眷屬分離,勿聽從勸止修法者之言。摒棄財 產,依他人布施過活。一旦了知一切享樂所 生起之障礙皆為不良習氣所生,即能生起無 欲之態度。

若不滿足於少有財物,「需求」一個個接 踵而來,享樂之魔魘輕易進入。勿理他人之 評論,無論善與惡:勿以希冀或恐懼視之, 毋有取捨。直讓他人評說,以之為對著死人 說話。具德上師則除外,除此無人包括父母 能予汝正確之指導。自行判定一己所作,勿 讓他人左右也。

對外,當作安忍,與人和睦勿惱他人。無 論上下之人欲阻汝修,當無動於衷有如欲以 絲綢擦破鐵板。勿軟弱如山坳之草般隨風而 低首。自初發願修法至其圓滿,無論從上而 來之電擊,下面湖水之上淹,碎石於兩旁塌 下,又或生命受到威脅,當如是思維:「中 斷即破犯誓句!」故當依戒而行直至圓滿。

閉關之始,即逐步確立各座修法、睡眠, 乃至極細微的如進膳與小休之架構。勿讓自 己放任於壞之習氣中。無論所修之法簡單或 複雜,勿零碎而修。當有規律與均勻地修, 勿讓有一間隙許之平凡。閉關時當封關門, 若不可行,至少杜絕見人談話,勿與人接觸。

完全摒除散亂之恆轉心,吐諸濁氣並持正 確修法坐姿。執兩邊之心應決定住於醒覺及 覺察,須臾不動,如大橡樹矗立於地上。嚴 格之外、內、密閉關能疾速生起成就與功德 之相。

當閉關時,或生起是念:「由於此乃甚要 緊之事。吾須面見某人並與之傾談,嗣後再 嚴格閉關。」然若如此破閉關之結界,修法 之豐盛將失,且變得愈來愈鬆散。因此若於 始即決定住於關中,決心愈見堅定,所生之 障不能損害其修持。

選擇閉關地點

縱有擇地之不共法,一般而言,受大成 就者如蓮師加持者為上佳之選,未有破密教 之三昧耶曾住者,又或任何順意僻處,如一 切資具均易獲得者。若具以合適外內修法並 能疾速調伏住於屍林等怖畏處當地惡魔之能 力,即能大大增長證量。然若無法調伏,礙 障叢生。當汝之覺廣大如虛空,一切逆境視 為眷屬,當此之時,於屍林等地修密法至為 殊勝。不斷摒棄一切外內妄念,以靜處者乃住於無作也。

正式清淨意流

共法為離輪迴之轉心四法。不共法則為皈 依、發心、除障及積集褔德智慧資糧。按開 示修之,直至生起境界。特應勤修上師瑜伽, 以之為修持重點。否則,修法增長緩慢而縱 有所增長,障亦隨生而正覺無法植於心中, 故當至誠祈禱。稍時,智慧覺心即能植於汝 心,離言說之非凡覺性明確於汝心中生起。

    如喇嘛尚(Shang)甯波車所言:

  • 孕育不動
  • 孕育境界
  • 孕育正定及諸地—
  • 皆為共也
  • 然以汝之至誠
  • 自內生起之覺
  • 乃為上師加持—
  • 此為罕有。

以此之故,要大圓滿勝義諦於心中生起, 前行為至要。此即止貢巴(Drigungpa)所說 之意:

  • 他派以正行為甚深
  • 吾人以前行為至深

正如所言。

次為正行

正行為斷見、修、行之邪見並測驗吾人修 持。

於始,見為了知勝義實性如是。

於乎此見,汝心之自性即為實性之勝義自 性。一旦決定離一切心意造作與假託之覺性, 覺性即赤裸現為自顯智。離言說者,譬喻無 法表述之。於輪迴中無減,於覺悟中無增, 不生不滅,無有解脫亦不曾迷,非有非空。 覺性乃為無邊及圓滿。

要之,從最始此覺性非為物質或具概念性 之特質,以其本質本來清淨,離染,遍滿一 切之空性故,猶如日與其光。以此故,覺性 既非部分亦非無有之頑空,以其自性乃為智 慧功德之無上自然顯現故。

故空有無分之覺性,三身之總集,乃為實 性之本來自性。覺性之無謬了悟,實性之如 是(yin lugs),此即名為離世間智之大圓滿 見。

我等至高上師(蓮師)言:

  • 法身,超乎世智,乃為勝義實性。

吾人實於掌中擁有普賢王如來之智。妙 哉!此為總攝勝者(佛)一切八萬四千部教 法六百四十萬大圓滿密續之精要,再沒有其 他。當攝一切法於此覺性中,對一切法皆於 此覺性中具決定。

一旦解開一切內在對「見」之疑及邪見, 保任之即為「修」。

一切其他具對照點之修皆為心意造作有觀 念之修,此非吾人之修也。不稍鬆弛上述之 見,於此一切五識於任運(rang babs)中釋放, 自然休歇。

勿以修持而得「此即如是!」之結論,如 是修者是智力行為。此中無所謂修之境亦無 剎那散亂,於住覺性中散亂乃真迷亂,故勿 散亂為要!

當思念生起時,任其生起,勿隨勿拒。若 問:「如是當如何?」任何外相面前,任何 顯現,於此清明境界中勿執外顯之相,如嬰 兒觀佛殿。當任一切法如是,其相不改,其 色不變,其光彩不滅。若不以攀緣執著強奪 諸法,諸相與覺性赤裸顯現為空性及光明智。

不少經續指出:甚深及極廣大的教授令較 次根器者無法企及。若余直指精義,即如是: 於上念消失與下念生起前之間隙,豈非清明 當體(da lta’i shes pa),無稍修整,光明之赤 裸覺性哉?此即為覺性所住之境界!

然無法久住於實性自性(de kho na)中。

思念或突然生起歟?此為覺性之自然展現。 然若妄念生起不能即覺,思念即自然擴張。 此即為「迷亂之鏈」,輪迴之根源。妄念隨 生隨覺即斷其流,思念於覺中自散。若住於 此境,一切思念將於法身覺性中一樣解脫。 此即為見與且卻(立斷:Khregs chod)修合 一之正行。

    極喜金剛云:

  • 於本來清淨無染虛空自性中
  • 覺性忽然展現。於此覺察之剎那
  • 有如於大海底尋獲寶珠
  • 此乃法身,非為人所造作者。

如是安忍,汝當日夜無散亂而修—勿置 空性於智性了解,當將一切返回覺性中。

今吾略述如何增強修之行並如何檢測吾人 之修持。

其要者,如前所述,須臾不離上師乃為真 佛之見,一心至誠之祈禱。此名為「唯一自 足療治之誠」,比任何除障及強化修持之法 更為無上。汝當能具力並決定於一切覺悟道 中馳。

修持過患

當感昏沈,應提覺性。若遇掉舉,休歇汝 心。行者清明覺醒不應轉為規範性之勘察, 此種覺察只為對自性之了悟。

於行住坐臥一切時中恆常保任此清明覺性,上坐下坐無分別,任一思念如苦、樂、 諸毒等生起時,勿具希冀或恐懼。勿迎勿拒 亦不以對治之法企圖清除之。反之,無論苦 樂,安住於赤裸鮮明清晰之當下精要中。此 乃唯一要點,而非其他。於一切皆應如是而 行,勿被眾多思念所迷。

以觀空法對治消融思念與諸毒,並無此需 要也。任運於此覺知中,自然解脫所需消融 者,如蛇之結自解。

眾皆會說:「光明金剛心之勝義密意」, 誠如鸚鵡學語但不知如何修也。吾人至為幸 運。當再細想—此為須理解者。自無始來, 經無數生至今,邊見執著,乃吾人之死敵, 將吾人縛於輪迴。今以上師之慈愛,引入任 運遍住法身,得解執二邊之栓,如羽投火中, 無有殘餘,豈非極大之豐足耶?

若得如此捷道甚深教法而不修持,猶如置 如意寶珠於死人之口,真乃糟蹋!當不受疏 擺而修。

猶如一名句嘉言所云:「勿拒思維,視之 如法身。」然於得更高見之能力前,或想:「此 也許為法身矣!」並住於平靜之空靈境界。 如是即墮於昏沈,漠不關心,無覺醒之地。 故一開始,直視任一生起之思念,勿考察分 析或思維之。住於此覺知思緒中,無庸誇大。 對生起之一切,淡然處之,如老人或婦人觀 小兒玩耍也。

一旦安汝之心如余所述,無分別任運境之 靜止深入經歷將突然頓消。於此剎那,離心 意之智慧將赤裸明淨地展現。

當以此路進,此智慧不會不帶樂、明、無 念其中之一而出現。無論如何,於此無上覺 受中對此境界當離最細之希冀、恐懼、執著 或念頭,即能避免過患。不斷摒除散亂專一 警醒覺察為至要。若陷入零散之修法或僅為 智性了知,平靜中即生大我慢。若不細心觀 察此等覺受,只墮世智辯聰,無有益處:

    如大圓滿續云:

  • 智性了知猶如補綻
  • 始終剝落。
  • 又,
  • 覺受如霧,
  • 始終消散。

如云,縱甚小之順逆境亦能迷惑大修行人 而甚多於境中失去方向。縱觀修已植汝心, 若不恆常修之,只如汝書中之一頁。汝心漸 變遲緩:對教法遲緩,對修法遲緩。真正之 修持終不能生起,縱資深行者亦會死時完全 迷失,猶如新手,故當警醒。

若能不斷如是長久串習,虔信或其他助 緣於某點將此等覺受轉為覺悟,其時將清明 赤裸目見覺性,如面紗突然揭開。得完全自 在廣闊此即為「無見之無上見」。嗣後,思 念生起為修持之思維上之動與靜均同時得解 脫。再者,初時覺知思念將之解脫,如見熟 人。於中段,思念自解,如蛇圈之自解。最 後,思念於無有利害之解脫,如賊入空屋。 此之漸次出現。自內生起甚深決定之信,一 切法只為汝覺性之幻化展現—空悲之覺即 如浪湧起,不再抉擇輪迴涅槃。覺知佛非為 「善」,眾生非為「惡」,一切所作,皆離 言自在,不知如何離此唯一法界自性。以此 之故,日夜無礙恆住於無限空中。

    如大圓滿續云:

  • 猶如虛空,覺為不變。

此等大圓滿行人看似凡夫,心乃為法身。 其住於智慧心,離功用行,無有所作然超乎 一切道地。最終,凡夫心與萬法消解,如破 瓶之空間,身化於微塵,心融於法性。此名 為得不死瓶身(gzhu nu bum sku),此為本 地無染空性(dbyings)之內明。以見、修、 行之究竟圓滿故,名為不可得果之完全展現。 一切覺悟證量或次第生起,或不依次第生起, 又或一時全部生起。此按各人根器而定,然 一旦得果,皆無分別也。

後行

如何使教法包含守戒及密宗誓句,並於日 常生活中行之。

縱如常串習見、修、行,於下座之行若未 善巧,一旦汝戒及密宗誓句破損,垢障隨生, 於短期將礙於道及諸地上之進展,究竟墮最 下之無間苦獄。故永不離覺醒為至要,於應 為應捨之行勿有錯解。

  • 蓮華生大師言:
  • 吾見比天更高;
  • 吾對業及因果之關注比麵粉更細。

故一旦揚棄粗心,當審察汝業之因果而 行。當守護汝戒及密誓至最微細者亦無損壞; 保證不受諸罪墮所染。密咒誓句繁多,要之 為一—對汝根本上師智慧身、語、意之誓 句,即使須臾頃以凡夫見視上師即令成就以 年月計推遲。何以故?汝與上師之關係甚為 緊要也。

  • 金剛手言:
  • 由上師處得成就。

以此故,上師攝受為弟子前各人自主。一 旦以灌頭及教授與上師連繫,即無漠視汝密 誓之自由。記否於四灌圓滿時曾頂禮壇城主

    之上師並誦言

  • 今始余乃僕,將余供與師。
  • 請攝為弟子,用余一切處。

以此誓言,無論汝多大能力,仍乃上師之 臣民歟?汝亦曾誦:

  • 上師一切囑,余皆應遵辦。

如此誓已,仍有違上師言之權哉?若不守 自起之誓,除「破戒者」此一稱謂外,再無 更貼切者,縱此名如何之不篋意。

再者,並無教汝當對地位崇高、隨從眾多、 具財富、有權力及豐足之上師守密誓而無須 對地位低微、謙卑、示現作無畏丐食行(brtul  zhugs)之上師守戒。無論如何,當知對任何 上師誓句之危險性及利益,故只如老馬般作旁 觀並不足夠。以此,當思維守密宗誓句乃為 師故?抑為己故?當如研製藥物般細意思維。 若只為上師之故而守戒,即時完全棄了之。而 若非為上師之故守戒,自欺了無意義也。

至乎與師兄弟間之密句,一般而言,對 一切入佛之門者均以正面觀之,並以清淨見 (dagsnang)而修,摒棄宗派之見及重舌等。 特以同壇同一上師之金剛兄弟(姊妹),揚 棄惡待、競爭、嫉妒、欺誑等,對之至誠至 愛。

一切眾生無非吾人至愛之父母,然噫哉! 彼等正受極深及不可逃脫輪迴之苦!如是思 維,「若吾不疪護之免受此苦,誰能?」如 是生起難忍悲心內修,只成就對眾生身、語、 意具利益者並將一切功德回向眾生。須恆常 憶念不離上師、教法及眾生。勿讓發心與行 為相抵,勿與任何具行者或僧侶之名或外相 者競爭,此無至要。勿愚昧為之,閉起嘴善 調自心。

更深入者,若汝只關心甚麼對未來世有幫 助者,當知所謂「法」即汝自己所應為之事。 若只期望或需要他人於汝死後以汝之名修功 德,則難有助汝者也。

以此之故,當反觀自身並自行之。以極大 出離心,當勇猛精進,醒察並決定一息尚存 亦持續修法。正行乃為直入見與修之精要。 後行即為按應作應捨而行,並正守金剛乘秘 密之三昧耶,菩薩戒及別解脫戒等。如是行 之印記諸功德無法不於汝內生起。此乃何以 大圓滿之道能使犯黑業者亦能頓然覺悟。

大圓滿以其甚深故,亦有其道障。猶如大 利之源亦有其風險,其原因乃教法之力能牽 引過往積集之惡業;其示現於外相而言乃為 魔障,亦會生起外內之逆境,如鬼魅於修處 顯現,喚汝之名,又或顯作上師並予汝授記, 於汝經歷或夢中亦會現可怖之境,亦會親歷 不可預知之事,如遭搶、劫、盜或生病等。 於汝心中,亦可無故感受極痛苦並覺氣餒; 極度情緒如愛執生起,菩提心衰退,又意念 顯現如敵—感到快要發瘋。極欲不再住關 並強烈希望打破守護(關期)之承諾。對上 師生起邪見、對法生疑,更會無故遭謗。又 得壞之名聲,友變為敵。如上外內逆境之出 現皆有可能。噫,此等皆為迷亂(lhong), 當如是了知!汝已達道上得與失之臨界點。 若能對此等障修持法要,悉皆轉為修果。若 為所制,則成道障矣。

當遇迷亂時,當提勇氣並將心以清淨三昧 耶及堅定心意轉向上師。熱切向上師祈禱: 「無論吾所作,請加眷顧。」若以此等逆境 視為順緣並投入修持,不久此等外境之實有 自然消解而修法遂進。汝將了知一切相如霧 皆非實有。比以前更信賴上師教法。嗣後, 縱迷亂再生,即生堅信並知「這並無大不 了!」此即為得消解(tshar tshad)之點!接 受此乃道上逆境之迷亂即自消解。噫哉!此 即為吾等老父所欲見者!故勿如爬於屍身之 狐,一面渴望啖食一面卻恐懼至膝蓋顫抖。 當生起堅強之意志。

褔德資糧小者、輕忽三昧耶戒者、邪見重 者、疑心巨者、信誓旦旦然修持薄弱者— 其心臭如屁,向上師所求之法只束之高閣。 彼等執著並追逐逆境直至命終,以此故,魔 羅趁機潛入並引彼至較下之道。惜哉!向上 師祈禱冀望此等不會於汝身出現!

再者,將逆境轉入於道不難,於順境轉入 於道則甚難也。縱得高覺者亦有被魔羅之子 操縱之危機,並有轉向追求此生自以為重要 之可能,當格外小心。當此為向上向下之分 界綫,猶如大行人者之所作。直至成就內覺 諸功德前,告以他人所經歷之境界殊不恰當。 當閉汝嘴。

復次,勿將閉關之勤苦以年月算之,當以 一生作為修持。投入修法。莫以「空」為藉口作自欺,勿輕蔑世俗因果層面之功德。勿 久住聚落以求謀食之財,如於住所中做法事 或驅鬼等。減少無聊之行為,不必要之說話, 及無利之思想,勿作與法相違背之行為,例 如像騙子般愚弄別人。勿以諂媚、間接要求 等得不當之生計,以有強之欲望故。勿與損 友或見行與汝相左者遊。發露己過勿揚人非。 任何煙草皆為破戒魔之誘惑,故當斷除之。 縱使酒乃用作三昧耶物,勿率意飲醉。應以 無分別引領與汝有善或惡緣者入道。對汝忠 誠者或揶揄者,以清淨祈願關顧之。

於一切時,莫對汝之內覺失勇氣;於外觀 謙恭並提起精神。若破爛舊衣。置一切人, 善、惡、中間於汝之上。能糊口足矣並住於 關中。以乞丐之生活為汝訴求。隨往昔大成 就得解脫者之榜樣。勿怨往業;反之當作清 淨無謬之行人。勿怨暫時之逆境;反之,當 於任何出現之環境中保持堅定。

要之,以自心為證,以修行為生活,而於 命終時,無有任何未了事之思念,勿以己為 羞。此之本身即為一切法之不共口訣。

最後,當死時至,摒棄一切所有,勿執即 使如針許。再者,於死之時,至高之修行人 當感欣喜;中等行者無牽掛;下等行人無悔。 當覺悟光明日夜照耀,無中有身:死亡即時 破此身之籠牢。若不如是,然若有信心於中 有解脫,則任何死亡之準備皆足矣。若無此信心,可修過往學得之遷識法將神識送往所 願之淨土而於其中延續餘下之道與次第,最 終覺悟。

故此,吾等過往傳承非只古老之傳說。直 至今日,於且卻(立斷)、妥噶(頓超)道 中得究竟成就者肉身化為虹光。當隨其典範。 勿拋掉寶珠而只尋找小飾物。吾人具極度之 幸運能遇此甚深教授得啟發,此為空行之心 血。

諸子,當於心中珍重此書,應為汝帶來大 利益。

此書寫成之原意乃為協助一切於奧明啤 嗎閉關中心閉關之弟子,並應具不離誠信之 此助緣寶珠、精進行人歷桑多傑(Rikzang  Dorjé)之請;故余,智者移喜多傑,說此直 接教授之心要。願此成為幸運弟子心中具力 展現覺悟知慧之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