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弘法學會略記

成立弘法學會略記

劉銳之

銳之少年,即留心佛學,十三歲皈依真言宗 黎乙真法師,受胎藏界灌頂。十五 歲皈依禪宗 虛雲老和尚,得菩薩戒。其後改入無上瑜伽密宗,先後承事 榮增堪布 、 諾那呼圖克圖、 貢噶上師、 敦珠法王。 受初級瓶灌、二級密灌三級智灌、四 級名詞密灌頂。 法王除將所有曾受之本尊儀軌、會供、集聚輪、超度法、拋斡、等 應有盡有之法要,全部傳授賜與,並飭代為攝受弟子。返港後,得李世華師兄將香港 堅道祖屋樓下之會客廳前段供出,以為成立金剛乘學會之用。於是可以集眾修行、誦 咒、會供、誦戒,並以之鑽研學問,聯絡感情。

不久居住九龍之同學,以學會成立,位於半山區,渡海之餘,復須登山,不便實 甚。於是提議﹁在九龍購買一層樓宇,較為方便。﹂眾皆和之。數十年來,數易其處 ;遠離市街者,遷移之近。內室狹窄者,遷至寬大。現在灣仔克街一號展鴻大廈一樓 A座,當然較為寬闊,以前初成立時,會員初三四十人,今已五百人矣。

不數年,以台灣發展頗佳,為國人所集聚。因以回國發展,勝於久處僑居。於是 乃返台灣之台中、台北、台南、高雄四處,各設立一會。而同為僑居地之星嘉坡,馬 來西亞之太平一處,及澳門均有僑眾居留,乃先後各成一會,於弘揚佛法,尚須盡力 而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