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乘學會新加坡同修會開幕演講稿

金剛乘學會新加坡同修會開幕演講稿

劉銳之

我 師敦珠法王的降生傳記,於第十八世的今世紀錄,曾有「遍豎法幢」之授記 。故於民國四十八年,前往印度之噶林邦,親近承事以求法時,遂有賜以為「舒囊卓 之贊青」(藏文音,義為福德法幢)之名。

數年後,以赴尼泊爾之嘉德滿都朝謁,先奉 諭詢「頭顱之大小度數」,乃以三 ‧一四一六之計算法稟告之,及至 師以剛製成之蓮冠賜戴,(見季刊第七期) 命為「舒囊卓之贊青喇嘛」,且為 蓮華生大士之代表,當今之世,唯我(按指  法王)與爾(按指銳之)如是。以後面對所有佛像,不須頂禮,合十 敬禮便可。

七年前 師駕三度蒞港,承事之餘, 師示:「聞此就近,有地名南洋(按 指新加坡及馬來西亞)此中未有甯瑪巴弘法中心,殊為遺憾」。因對以「我可前 往」。 師示「如此有何作用」,乃對以「我將傳以二級灌頂。」 師遂微笑頷首。 這與香港台灣學會之規定:「凡曾受初級灌頂者,必須修本尊法五百壇,念誦本尊真 言二十萬遍,始准作二級灌頂之申請。」相距頗遠,但為討 上師之歡喜,當然值得 。爾等應常憶念如此殊勝因緣,更應精進修持,以報 師祖之恩於萬一。

今者新加坡既已成立同修會,係以甯瑪巴名義,向政府立案,於此更加應該珍惜 。今後同人所有佛法活動,均應在此舉行,因為 諸佛菩薩、乃至歷代祖師、本尊、 空行、護法,均供養在此,集聚修行,必能得所護念,功德無量。茲將應修各法,分 列如下:

對蓮師之會供:蓮師雖非密法第一代祖師,(以其有八個上師,如 龍樹、生遮生汪等。 法王第一次蒞港,曾帶有九張小「湯噶」(藏音,畫軸也)以 賜;內分列諸上師法相,曾於台中學會佛殿奉之。)但為甯瑪巴開山之祖。教導 後人以「身結印、語念誦、意觀想」,使能收「即身成佛」之效者。並作開示:每日 早晨必與太陽同出,以觀察並加持後之學人,即下雨時,亦不例外。於每月農曆初十 日固然,尤其是七月初十日,係蓮師於鄔金剎土海中,蓮莖花胚上降生。其餘各月初 十日,均有蓮師勝會。故甯瑪巴行者應於每月初十日拂曉會供。但本會在港成立,剛 四十年。在台四個學會亦將成立二十年,徒眾約逾千人。每月初十日必舉辦會供,均 於下午六時後舉行,以集眾於拂曉前抵達學會,無可能者。

布薩(梵音,具云布薩陀,義即誦戒。):釋尊規定:凡已受 戒者,須於每月最後之日,(當然指農曆,下同。)集眾於道場,朗誦戒律 。每月中之十五日,各在家中,闇誦戒律。布薩者:一以作自我檢討,二以向諸佛菩 薩報告:以三昧耶清淨也。各人亦應於每月最後日,返會布薩。

佛菩薩聖誕:如四月初八日為 釋迦牟尼佛誕辰。二月十九日為觀世音 菩薩誕辰等等,均須集眾慶祝,以邀加被。

每週末、星期天,或假日,群居有暇,應集合會場,共研佛教知識,可 向金剛乘全集,或其叢書,較為淺近者研求,甚至閱讀季刊,以增長共識,亦大好事 。進一步同修密法,由生起次第,至圓滿次第,交資互進,唯深唯精,使能有所成就 。

此會場初成立,第一次舉行灌頂時,已感地狹不足迴旋,這當然是大喜事。他日 者會員日眾,擴大可期也。

憶菩薩戒有云:(行囊書籍甚少,僅憑記憶。)菩薩於道場有事,即使 隔四十由旬,(約一百六十華里)必須及時趕到。擁護道場,為菩薩要務, 願諸同學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