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覆密法修持決要函

簡覆密法修持決要函

劉銳之

讀者來函

劉銳之上師慧照:

謝謝來音,弟係在一九七六年以函皈依香港諸那精舍吳潤江。

平時只持唸六字大明與蓮師咒,一九七九年恩師由港寄上密乘十一面觀音菩薩法本,就依著修唸,經過數月修持,自覺觀想方面,偶時會恐懼,心神恍惚,未知何故?

若果未曾熏習四加行而直接修上述法,是否錯修?

單唸一條咒,沒唸四皈依、四無量心與懺悔文,會有成就否?

如受一位(花派)上師灌頂一個法,而修唸另外一派(白派)同一個法可以嗎?

要如何處理多餘法本?

在家弟子適合學習觀音度亡法麼?

尚若要修持一個法以觀想本尊求灌頂,並唸灌頂咒,可對嗎?

此致,並等候教,順頌

法輪常轉

王經武頂禮

一九八二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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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函

七月十二日大函,閱悉一切。承 詢各節,答覆如下:

(一)所以學無上密法者,以依之修行,能即身成佛,與顯教之三大阿僧祗劫(約十萬年)成佛,有所不同也。

(二)依什麼以修行呢?是要依生起次第,圓滿次第及大圓滿以修行。

(三)怎樣纔能依以修行呢?是要得到名師的灌項,灌頂分四級:第一級為寶瓶灌頂,依照攝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修生起次第,以觀想本尊,未生令生,已生令起。第二級為秘密濯頂,及第三級為智慧灌頂,依淨化昇華脈氣明點,修圓滿次第,以達四空四喜,樂明無念。第四級為名詞灌項,依且卻、妥噶,修心為大圓滿,或修大手印。

(四)灌頂傳授修法、有所謂「心印」傅承、「表示」傳承、「口耳」傅承,似未聞有函授者。

(五)有祗受灌頂,而不修行,可以嗎?譬如世人入了一間著名學校,辦妥入學手續,及得著名校長主持典禮,既參加過後,從不上課、可以得到學問、及學位嗎?

(六)祗唸咒可以嗎?須知修生起次第,是要身結印、語唸咒、意觀想,從本尊之身語意三密加持,而與本人身語意三密相應,乃至成為身話意三金剛,然後可以成化身佛。唸咒祗是其中三分之一的小部份,當然不能全攝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但聊勝於無,唸總勝於不唸吧!

(七)單唸一條咒,不能成就,因尚有身、意二密不相應,得不到加持。

(八)四加行為修行之基礎,如修建高樓大廈,必需堅固地基;但要到樓宇建至甚高時,始覺基礎之重要。初機者不知,他日補唸亦可,似無所謂錯修也。四加行亦要 上師親口傳授,否則不相應。

(九)所詢多向各派上師受灌頂,修同一個法可以嗎?因舉世間法以答復!例如某君已入甲大學讀文學系,修習所授功課,尚無心得。又入乙大學及丙大學之文學系,究竟應付得了三間大學之功課嗎?得益嗎?世人有如此做的嗎?

(十)在家弟子,如得通達教理,精進修持,殊勝傳承的上師,親自傳付「口耳」傳承,而依修生起次第,已於呪輪之上供下施,及觀成三金剛,則師所傳之法均可修,觀音度亡法亦然。

(十一)若要求本尊法,請再閱第四條。多餘法本,恭敬供奉可也。未必凡有法本,皆依之修行,須知未經 上師親傳,修之則為犯戒,不可不知。

(十二)本會印行之「金剛乘季刊」,免費贈閱,函索即寄,已出書至第十二期,可多讀之可得密法一般概念。若讀「金剛乘全集」,則更詳盡。

來函所云恐懼,心神恍惚者,即使未得親傳,亦不應有此毛病。佛云;一切唯心造,最好多發自覺覺他之菩提心.則無不如意者矣。祈慧察是幸!

節錄印度佛教使之神通(五)

節錄印度佛教使之神通(五)

劉銳之

夜叉母名軒架那支,住印度西方住信度河以大威力與神變,於此境中放大瘟疫。當地民眾正計劃逃往他處,夜叉卻以恐怖形狀而來阻其去路。於是諸民眾乃於每日具足駕六牛之車,充滿飲食,以一匹良馬,一個士夫.及一個婦女供之,其後,聖者善見已知調伏時至,乃赴信度河化緣,到夜叉從所住處求乞,夜叉心想此一遊方和尚二見到此處洗銖夕甚為憤怒。降石及兵器之雨以攻擊之。聖者已證羅漢,人慈心禪定使成為花雨。並以信解之力,從一切方發出烈火,燒及夜叉母身,由是怖畏乃向聖者皈依。聖者且示之法,以建立清淨學處。如是從此不再需生命之供養。

他亦知其後依照毗尼作者未有生起(按指祗有第七代未有第八代)對佛法不信仰,祗有調伏龍及夜叉五百而已。

某後聖者於普遍前往南方,所有寺廟為比丘僧之所住處,甚多小島亦建立佛法,大印度等亦從少許法加以弘揚,後將無量有情,建立之於安樂,於蘊無餘音法界而般涅槃。

復次阿育王與聖諦狄迦少年時,及王作惡業時聖那波,及變成法王時,為聖善見護持佛法時。及大善見涅槃,隨後王亦過去矣。

從聖阿難至善見之間,各各之因緣,各有所顯現。此等註解,如學者沙旺生波有甚概略之著作也。付法系統此等圓滿護持聖教,為導師佛陀本身事業,各方皆一樣也。

此等之後,羅漢來者甚多,而與佛事業同等則無有也。阿育王同時生起之故事第七。

阿育王有子十一人,最賢者為「咕那喇」(意為野雉)其眼有與住雪山之鳥咕那喇之眼相似,仙人為命此名。他精通一切技藝,阿育王妃名嘉渣松嗎,貪戀而欲誘惑與通。為所拒絕,妃怒。後阿育王突然生起吐瀉兩病,山上有一平民亦生此病,妃乃將病人殺而剖其腹,見有多足之蟲不可勝數,如往上爬,便作吐瀉,以別藥投之不死,投以白蒜乃死。其後王妃以白蒜為王者藥投下。王者例不能食蒜,由於治病之故,食之而愈。王者欲報其恩,王妃以現不取酬,他時再作請求。及後印度西方有地名阿森巴那零打者,遠隔一方,當地長官名鈐波那華者叛變.為征伐故,王子咕那喇率軍前往,及既克服。王妃以求王者賜與.此正其時,乃請給以七日管治國政之權,王亦予之。「挖取咕那喇之眼來!」妃寫此字,偷蓋國王印信,派使者往阿森巴那零打。使者既讀詔書,以為不可挖取咕那喇之眼。及咕那喇自己讀詔,知為王命,開始挖取眼睛時,從挖取一孔交付另一手接之,如命以辦,並說以前曾有一阿羅漢,預知現在發生之事,乃為開示無常等法甚多,使了知佛陀之義,如是,遂以此眼所緣,而得預流。於是脫離部屬,手執琵琶遍行各國,其後至巴打哩褒渣之大象園,大象知而認識以拜之,眾人不知也。翌日黎明,諸飼象者請其彈琵琶,歌迦嗎嘉之曲,琵琶彈已,王者於內殿樓上聞之,似其子之聲,起而問之,果然。追究真相,王者大怒,命將嘉渣松嗎,投入灌火漆之室以火焚之。咕那喇加以勸阻曰:「我於嘉渣松嗎之與我子,以平等慈視之。無瞋恨心,則眼變成如前」,作如此真諦之請求,說已,即得比前更超勝之眼。其後出家,得證羅漢。(待續)

普巴金剛法抉擇中觀應成派說

普巴金剛法抉擇中觀應成派說

談錫永

敦珠甯波車第二度蒞港,發大菩提心,傳金剛乘學會二灌以上弟子以普巴金剛法。越數月,親教師福德法幢劉公銳之上師,又以普巴修習法廣示有緣弟子。學人不敏,亦得賡緣修習,越二十一日,於定後忽有所悟,因此筆記之,是否有當,未敢必也。

(一)

如來三法印中,以「諸法無我」法印,派諍最大。

補特迦羅皆說有我,並以「我」為受果報之主體,故釋迦時諸外道皆不許無我。如勝論師六句義,第一實句即為地水火風空時方我意等九實法;數論師立二十五諦,亦以我及神我為實諦;今世諸異教亦恆執我見,墮入常邊。

佛家各部派皆主無我,此為與外道之差別。然於無我之旨,則各部派界說各各不同,派諍由是遂起,今試略為敘說,以見 敦珠甯波車所傳普巴金剛常修儀軌之抉擇。

(二)

外道立「離蘊我」,如神我義,離五蘊而立;又如道家之神仙可以尸解飛昇,神識亦離五蘊而住大羅天中。佛家破「離蘊我」──彼宗所計離蘊,以常、一、自在為義,故破常即「離蘊我」可破。然犢子、正量部諸師,卻立「不可說我」義,為受業報身,即或安立五蘊聚、或安立四蘊聚為我,於外道只隔一塵。

婆沙師與經部師不許五蘊為我,安立內識相續為補特迦羅,然唯識師又闢之,安立阿賴耶識為受熏持種之種子,皆有細相之我義。

中觀派不許唯識之建立,此又分二──自續師立意識為補特迦羅,然應成師又不許自續師所建立。凡此諸家簡別,需應深究。

今 敦珠甯波車所傳之普巴金剛法,以中觀應成派為見地,故下文但以應成師說,簡別餘派缺失。

(三)

依中觀應成派見,自續派以下(如唯識以至正量諸部),皆許外道所計之我執為粗分補特迦羅我執,亦皆許其能執補特迦羅之獨立實物有,為微細補特迦羅我執;前者為「俱生執」,後者為「分別執」,諸宗唯犢子部師以理計有獨立之實物,墮分別執邊同外道,餘宗皆破此見。

然小乘二部,除破所執及能執之境外,不知向上安立微細無我。彼以補特迦羅如主,五蘊如僕,凡現起以「我」為主,以五蘊為僕之相狀,其中能支配者即為獨立之我。既覺「獨立能主」是實,即於微細我執起執情,此蓋由不知向上安立微細我執所致,是故應破。

復次,諸部皆許補特迦羅為依蘊假立,然依蘊假立之理則各有差別,或謂依第六意識,或謂依第八阿賴耶識,或謂依內識相續義而假立補特迦羅|於中正量師更許具不依五蘊假立為補特迦羅,皆不應理。

應成師云,依蘊(或識)假立之補特迦羅,即俱生薩迦耶見之所緣。非但諸法非我,即尋求假立義時亦不許有一法可得也。蓋向上立微細補特迦羅我執,唯有二義──一者,其所緣境為依蘊假立之我;二者,此依蘊假立之我為有而非實有。

中觀自續師以意識相續假立補特迦羅,依第二義抉擇,知有而不知非實有,故於向上安立微細補特迦羅我執,猶墮於常邊。

(四)

中觀應成師,謂「自性無非決定無,名言有乃決定有」,以此離空有雙邊,入中道義。蓋謂於勝義諦中無自性,卻非無世俗法,故曰「自性無非決定無」;然世俗法皆無自性,故世俗法亦可於無自性中安立。亦即世俗法之所以可立,必以知其無自性然後始為可安立之條件,即世俗法有,即無自性有;以無自性有即「名言有」故,故曰「名言有乃決定有」。

故應成師實以「名言無自性」理以遣「常邊」,以「無自性名言有」理以遣「斷邊」。常斷二邊皆遣,由此入中道義。

易言之,應成師以補特迦羅之實物有空,為粗分補特迦羅無我;補特迦羅由自性空,為微細補特迦羅無我。以此乃斷「能所」兩輪,破唯識師立阿賴耶識義,破自續師立意識相續義。蓋依二說假立補特迦羅無我,猶墮「能」邊。

(五)

敦珠甯波車所傳普巴金剛法,由觀空至自成本尊,為生起次第部份及圓滿次第部份,僅如自續師之以名言為實有。但「母子光明會」部份,則如應成師說,由粗分補特迦羅無我,進而至微細補特迦羅無我,蓋子入母懷亦非實有,母即空性,以入母懷故自性空,此際即為微細補特迦羅無我,不獨阿賴耶識不復假立,意識亦不相續假立,抑且無所謂「能所」,故入中道見。

然「子母」亦僅是譬喻,倘著意執持,即墮法執,故又特標舉曰「幻手印」,行者知幻,即人法一時俱減,是大圓滿見。

知密而不知顯,易昧深法;知顯而不知密,行修有間,思之汗流俠背,而 師恩無量,願同修能於此共嘗法味。

文化沙漠中弘揚佛救文化之李世華居士

文化沙漠中弘揚佛救文化之李世華居士

劉銳之

香港自割讓後,百數十年,此地居民,競趨洋化,洋場十里,已無祖國風光,識者憂之,譏為「文化沙漠」。其於宗教,則惟洋教是尚,即有奉佛教者,亦祇祈福而已;今乃有於文化沙漠中,獨弘揚佛教文化者,伊何人哉?李世華居士是也。

三十年前,余違難香港,得友人之介,與之認識;約隔日至其辦公室,為之解說般若心經,乃盡所知以告。並召之曰︰「佛教是宗教,其宗教之色彩固濃,此為與一切宗教共者。但佛教之文化色彩更濃,共教義有適應世間之世俗諦,復有超越世間之勝義諦,且說有說空而外,更有說中道之中觀。而所供奉之菩薩,文殊是表示智慧,觀音是表示慈悲,身上所飾之莊嚴,亦各有所表義,如五佛冠表五佛智,耳環瓔珞等六種飾物,表六波羅蜜,皆令人見而起敬,向其密意探求。乃不知者謂為迷信,更有謂為崇拜偶像,真可惜哉。」世華憬然曰:「如此高深之佛教文化,知之者稀,即佛教徒亦多不了了,當此末法,更應加以弘揚,我等之責任也」。從此遂引為己任,且約有應致力者,幸相告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