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明兩代藏僧之墮落,及宗喀巴大士整頓之弘規

元明兩代藏僧之墮落,及宗喀巴大士整頓之弘規

資料室

自西元十三世紀中葉,元人入藏,繼而在西藏分封 十三萬戶,扶植薩迦傀儡政權,西藏又由分而合,歸於 元人治下。元室崇佛,藏傳佛教,也委實榮耀一時,八思 巴被封為大元帝師,統領天下釋教,此後任帝師者就有 十三人之多。元失其國,帕竹政權興起,建立十數個宗 ,立『十三法』,統理衛藏。明朝皇帝演元人故技,重 用西藏宗教勢力,冊封法王、護教王、闡化王、大國師 、國師等,極盡籠絡。受到朝廷重視的教派,如薩迦派 、帕竹噶舉派等,由於這種特殊『身份』,集教權、政 權於一身。

如此浩浩蕩蕩的僧侶隊伍,給老百姓帶來了苦難, 人民開始厭惡佛教,同時,僧徒的墮落,也直接威脅著 統治者的統治。佛教大師宗喀巴(一三五七-一四一九 年)正是在這種情勢下,進行了他整頓佛教的壯舉,建 立了藏傳佛教諸教派中最後一個教派格魯派(漢譯多稱 黃教),一四○九年宗喀巴仔細地研究了藏土佛教各派 的修行次第及教義,以佛徒必須信守戒律入手,作《菩 提道次第廣論》、《密宗道次第廣論》、《辨了不了義 論》等書,廓清了佛教教義中的是非迷霧,指出了佛徒 信守戒律的重要性。『律云:「若時有戒律在世,即有 佛法住世,若時戒律隱沒,即為正法隱沒。」故欲建立 經教住持經教者,唯以戒律為主,大師(指宗喀巴)深 見戒律之重要,為重興戒律因緣故,修復精其慈尊寺。 』他主張僧是僧,俗是俗,僧俗分家。僧人要恪守清規 ,反對擾害百姓,娶妻生子;在宗教思想上,大師持中 觀正見,並以此為武器,破他人的異見邪說。

宗喀巴的宗教整頓,順應了時代發展的潮流,得到 了人民的擁護,和統治者的贊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