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語文

西藏語文

黃毅英謹譯自哲蚌寺(印度)
明智洲雜誌一九八○年第五期

一般學者認為於正法王松贊剛布(第卅三世藏王,西元六二九-七一○)前,並 無藏文者,松贊剛布遣大臣純密‧桑巴渣帶同黃金供奉赴印度,改創藏文,因往那蘭 陀寺,隨針些歷比噶喇(Dramse Libikara )與拉歷啤生嘰(Lharigpay Senge )通 達梵文,以梵文為藍本,創出大部份之藏文。

是時佛法雖於漢地弘布,但於西藏仍然未有。藏文之作,使佛教經論,自印度、 喀什米爾及尼泊爾等地傳入,譯成藏文,饒益藏人,實桑巴渣恩德也。

於赤熱巴堅王在位時,學者如卡錯生參(Ka-Chog-Shang Sum )受敕,再作改進 。

桑巴渣於十六梵文字母中去掉其十一因長短元音為重覆也。如藏文中只有一 ,梵文中則有長短二者。又藏文中 既為元音亦為輔音,於梵文則只作元音,故藏 文元音符號 、 、 與 和附於 而成 、 、 及 。

於梵文卅四輔音中則去掉四個厚「哈」音、六反字( 、 、 、 、 、 ),以其認為於藏文不合用故。

桑巴渣卻引入梵文所無之 、 、 、 、 及 ,吾人必須此等以讀 (一)、 (法)、 (茶)、 (酸奶)、 (哈)、 (奶)等字。

於此有一趣事堪記者。由於藏梵文之不同,桑巴渣於尋找一些藏文字母曾遭困難 。正感失意而坐下瞌睡時,忽見一白人戴鐵帽穿甲者,乃問:「汝從何處來?」,該 人答︰「從象雄」。又問:「往何處去?」,答言:「往沙呵」。再問:「為何而往 ?」,答︰「買茶」。最後桑巴渣問︰「何時到達?」,白人答︰「截叉(何故)? 」即失去。

及後從憶念對話則得各字母︰從象雄( )得 、從沙呵( )得 、從茶( )得 、而從截叉( )得 和 。

以此,桑巴渣即創四個元音字母和三十個輔音字母。

譯者後記

九○年九月,港會邀得藏學家,中央民族學院藏學研究所王堯教授開辦藏文初級 班,受學者越五十人。以此因緣,譯者將是文譯出,以為烘托也。

西藏巖傳法要

西藏巖傳法要

黃毅英

眾所周知,師祖 敦珠法王是大巖取者敦珠甯巴的轉世,而 法王本身,亦是一 大巖取者。據 上師「恩海難量」(金剛乘季刊第十、十一期)中記述:自 上師叩 別 法王之後, 法王曾再遇移喜佛母,大家談及往昔共事蓮師的事,於是移喜佛母 請 法王將巖傳法要廣為傳授,以利益末世有情。這其實便是巖取的一種過程,或稱 作「意巖」,由空行母等獻出。所以, 上師所傳的不少法要,如普巴金剛法、無死 蓮師法、鄔金藥師法、聖寶源度母法等均是巖傳的。而 上師亦一早獲得巖傳派的傳 承,這種殊勝與難得,是我們所應珍惜的。

巖傳法為甯瑪派獨有的法要,由於恐怕末世教法之式微,蓮華生大士及移喜佛母 特將法藏於巖內,並命其弟子在適當時機轉世成巖取者,取出巖庫,利益有情。比如  法王便是蓮師廿五弟子之一的佐賓車聰的轉世,以開發巖藏,廣傳法要。 法王在 「敦珠新寶藏」的開示中亦指出,所以,巖傳法是專為末世眾生而設的,故此是萬二 分的殊勝。

於第三世多笠青甯波車的「殊勝海」(LAS A’PHROGTER BRGYUD KYI RNAM BSHAD NYUNG GSAL NGO AC;MTSHARAC;RGYA MTSHO)中便說巖傳法有四種目的:法不衰退 、教授不致參雜、加持不斷及傳承縮短。密法之共傳承有心意、表示及口耳三種,巖 傳不共傳授則分授記灌頂、心意指令傳授及付託空行母之傳授。

一些人以為,顧名思義,巖傳法一定是埋於巖洞中,多笠青寺四大轉世之一的湯 德活佛,在其「西藏隱蔽教授」(TULKU THONDUP RINPOCHE: HIDDEN TEACHINGSOF TIBET」 中便指出,巖庫可藏於石中、地下、湖泊、佛像、寺廟、樹或空中,這些都屬於「土 巖」。有一種埋於修行人的心意裡,則為「意巖」。

因為藏於地上或普通人的染污心(記憶),雖或有空行護法的守護,但亦受不少 不穩定的因素影響,只有藏於佛性的自然覺性中,才是不可染汙的。所以,土巖當中 ,雖亦有整套的經續,但多數只是出現一個單字,或記載一件與佛法無關的事情,目 的在於喚起藏於巖取者心意自性的教授,巖取者便可將法要和盤托出。由於巖取者之 無礙成就,這些法要可在一彈指間高速寫出。據聞 敦珠法王的不少著作,亦是由空 行母交付,瞬間寫出的。所以,我們可見,這些巖庫的單字等,是開啟心意巖庫的鎖 匙,普通人,由於護法之護持,根本沒法取得,而就算輾轉流傳,可有一睹的機會, 亦是無法瞭解其內容的,這就好像一種密碼一樣。

土巖通常是由蓮師及移喜佛母到埋藏地點加持了,然後安放的。但也可以由蓮師 交付空行攜同其加持力以安放。所以巖庫地點相當之廣。巖庫可以是佛像、塔或經卷 。但通常是藏於寶篋內之黃色卷軸。這些寶篋大多數是沒有篋蓋也沒有縫隙的。由授 記的巖取者向護法啟請,方如破軟卵般自然裂開,巖取者將巖庫取出後,應把吉祥物 (如佛像等)補充巖洞,以保持該地之殊勝。取出後,如巖取者認為有必要,可將巖 庫從新埋藏,埋藏地可以不同,但護法必須一樣。亦有巖庫重新埋藏後,由另一位巖 取者再度取出的情況。

至於「意巖」則由大成就者於定中出現文字或聲音,由這種「鎖匙」又開啟了心 意中的巖庫。「西藏隱蔽教授」一書中亦指出有一些巖庫是偽的,是蓮師時代對抗佛 法者所埋藏,由其轉世於今代取出,以迷惑末世眾生。而巖取者亦有大巖取者與小巖 取者之別。凡取出成就法、整套經續、能導致眾生成就的,是大巖取者,若取的是事 業法、或單一法要,則為小巖取者。敦珠甯巴與 法王敦珠甯波車當然均是大巖取者 。所以,我們能在一位傳承上師處得到大巖取者之巖傳法要是十分殊勝難得的。

憶十一年前,隨 師往尼泊爾朝見 法王, 法王命侍者將一木箱提出,內盡是 巖傳法物,一一展示,共數十件,我們亦得一沾這種殊勝加持,甚覺希有難得。

漫談開悟

漫談開悟

胡正之

一、緣起

十月四日 上師在密宗山佛塔前開示「勝住略軌」之祈禱文時,其中有「閉關者 早日開悟」之句,惟「開悟」一詞,以時間倉卒,未請作詳細的解釋。茲就平日閱讀 所及的一知半解,略作漫談。

二、釋迦佛的開悟

釋迦牟尼拋棄了王位,出家求道十二年,學了各種苦行,用了各種不同的方法修 習,不得究竟,其中在雪山上修了六年苦行,亦未悟道。後在恆河邊菩提樹下結跏趺 ,發誓非成無上正等正覺,不再起坐。因而先後悟得苦集滅道,及至明星顯現而得開 悟。

三、開悟的標準

修行者開悟的情況如何?達到什麼樣的標準才算開悟呢?那就可依照宋代永明壽 禪師所著的「宗鏡錄」所提出的十個問題,以作判斷標準:
還得了了見性,如晝觀色,似文殊等否?
還逢緣對境,見色聞聲,舉足下足,開眼合眼,悉得明宗,與道相應否?
還覽一代時教,及從上祖師言句,聞深不怖,皆得諦了無疑否?
還因差別問題,種種徵詰,能具四辯,盡決他疑否?
還於一切時一切處,智照無滯,念念圓通,不見一法能為障礙,未曾一剎那間暫令 間斷否?
還於一切逆順好惡,境界現前時,不為間隔,盡識得破否?
還於百法明門心境之內,一一得見微細體性根源起處,不為生死根塵之所惑亂否?
還向四威儀中行住坐臥,欽承祇對,著衣吃飯,執作施為之時,一一辨得真實否?
還聞說有佛無佛,有眾生無眾生,或讚或毀,或是或非,得一心不動否?
還聞差別之智,皆能明達,性相俱通,理事無滯,無有一法不鑒其原,乃至千聖出 世,得不疑否?

以上十個問題,都能做到了,才算是開悟。開悟之後,若走小乘的路子,再轉修 四禪八定,得證果位。若走大乘的路子,便要莊嚴淨土,饒益有情。若走金剛乘的路 子,而三密加持,而三密相應,證得即身成就。

四、如何開悟

如何修證才能開悟呢?修證就是做工夫,不分宗派,不分方法,不管參禪、修淨 、修密,修證開悟的法門,只有一個主要的原則,就是修「止觀」而已。

在因位上叫「止觀」,在果位上叫「定慧」,止就是定,觀就是慧,換言之,止 是功夫,觀是見地,所以非修止觀不可。止觀就是我們 上師多次的開示「奢摩他」 、「毘缽舍那」。引用釋尊認為「一切聲聞,及如來等,所有世間及出世間一切善法 ,當知皆是此奢摩他毘缽舍那所得之果。」(詳見解深密經分別瑜伽品。)

其次要修氣脈點,氣脈通順才能健康,身心健康,才能修道,才能談明心見性。 至於那個心是怎樣明的呢?性是怎樣見的呢?教理與功夫,都要一樣樣的配合,這在 楞嚴經中已隱約的有一些說明了。

談到健康身體,修持重點在調整四大為第一要務,四大沒有調好,而想求得定境 ,求得性空的境界,都只是第六識的幻想而已。四大調好了,才能夠作到忘身,轉化 第六意識,初步可證得人我空。第一個是三昧耶的清淨,不過密宗講的三脈四輪與道 家的不同,而特別是任運成就。如果修持時,著意用力的搞氣脈,那就差之毫釐,謬 以千里了。

五、結語

古時大德開悟情形,據經典記載,真是多彩多姿,例如禪宗六祖惠能大師,只聽 到五祖弘忍為之講金剛經至「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句,即大澈大悟。其他如「指月錄 」中記載了很多禪師開悟的故事,例如見桃花而開悟,見豎一指而開悟,打一棒喝一 聲而開悟等等,不勝枚舉。看起來似乎很簡單,其實他們都是修持了多少年的功夫, 藉一個偶然的機遇沖擊而開悟的。靈雲鐵牛禪師的開悟,較為突出,他是因聞其師開 示後,即勵精奮發,因而患痢疾,藥食漿飲禁絕,單持正念,目不交睫者七日,至半 夜忽覺山河大地,遍界如雪,堂堂一身,乾坤包不得,有頃,聞擊木聲,豁然開悟, 遍體汗流,其疾亦癒。

在此五濁惡世之末法時代,學佛修行,談何容易,但煩惱即菩提,如無煩惱,何 須菩提。六祖曰:「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離世覓菩提,恰如求兔角。」太虛大 師曰:「仰止唯佛陀,完成在人格,人成即佛成,是為真實現。」

純一大師曰:「聞盡丹經萬萬篇,末後一著無人傳。」南泉禪師語長生曰:豈不 聞:「向上一路,千聖不傳。」雖然如此,姑且指個去路:最初的即是最末的,最淺 的就是最高深的,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以上種種,都是從佛家的經典及時賢大德的著作中,東抄一點,西抄一點,拼湊 而成,並非筆者有何證悟,有何體驗。蓋以佛法無邊,道海無涯,浩瀚經典,令人興 嘆,因而蠡測如九牛一毛,以作野人之獻而已。

淺談師兄弟相處之道

何沛書

進入學會六年有餘,歷經不少人事變遷,深覺師兄弟間之相處,實是一個重大課 題。相處融洽,不僅彼此鼓勵精進修持,德業日進,更能同心協力,推廣法務,福被 群倫。反之,非只佛事難以圓滿,甚至令失卻信心,萌生退意,斷了殊勝因緣,十分 可惜。有鑑於此,恆常思酌如何成就一和合眾師兄弟不起紛爭,不致犯墮。現僅就此 淺見與師兄們切磋之。

一、尊重會長,配合佛事。會長乃 上師慎重選派之阿闍黎,恭敬 上師,自當肯定 會長,不可輕易批評,攻擊。應主動與其配合,協助佛事進行。(勿忘:金剛乘學人 修持之原則-佛事他事,重於個人私事。)

二、會長常需面對多數人,多種事,故本身之能力條件,以及待人處事間均極重要。 如具有超乎一般人之素養,自然令人信服。或遇事沉著冷靜,能理性處理,自能免去 不少爭端。又如謙沖涵容,能知集思廣議,令各師兄有參與感、歸屬感,自然願意傾 心,故會長平素當精進修持,解行並重,始能不負 上師之咐囑。

三、師兄弟間之相處,當如甯波車最後祈禱文所示:不看他過,但見己失。吾人愚昧 ,往往只知挑剔別人之不是,忽略了自身之過患。如此不僅阻礙了一己德行之增長, 亦正壞了和合之主因。又如

自以為是,固執己見。否則即抱不平,不知修行是要破『我執』的。

心生嫉妒。見人較勝,即生妒意,不知隨喜讚嘆,致使功德未生,已惡業潛伏, 於人於己皆成妨害。

遇事猜疑。不明事實真象,即猜測懷疑。造成種種誤解,而壞了彼此之和合,甚 至憑空扭曲,無中生有。俗所謂「疑心生暗鬼」,行者當斷除之。

我慢過重。自恃己勝,而不尊重他人。凡事好獨攬專司,不能與人平等共處。此 舉必失人緣,因你心目中無他人,他人心目中又如何有你?語云:「愛人者人恆愛之 ,敬人者人恆敬之」。可以深思。

不尊重戒臘,爭先踰越。於 上師跟前,或殊勝大法會中,每有所見。此舉除破 壞了團體之紀律,亦顯露了個人的「求表現」之習氣。於修行道上更當警惕。

冷眼旁觀意見多。不參與,不做事,然卻意見多多。常常增加處事之困擾,此等 行徑,最宜切戒。修行者應是多做事,少說話。(一來積聚資糧,二來可免「口業」 。)

一味歸咎不知體諒。事有未能圓滿達成者,時見批評之聲四起,多所指責,致令 當事者,心灰意冷。此實有失厚道,更遑論慈悲。

不知「人生本無常,盛衰何可恃」。由盛轉衰,固不免感傷與失望,要了知順應 。正好亦是最佳修行時,有較多時間可深入經藏法要,更能得智慧,及求解脫,一切 外相之呈現只是因緣之和合,不必執著。千萬勿因此無常之變化,失卻求道之心,願 慎思之。

以上種種拙見,提供彼此作自省之參考,但願能有所助益。今同修,豈是普通之 緣份。理當珍惜愛護,相互提撕,發大菩提心,精進修持,期許早日共證佛位。

塔之嚴飾 指日可待

佛學起源於印度,早於漢朝已傳入我國,佛塔於印藏流行,何以故?據經云:「 晝夜六時繞塔行道,持齋禮拜,種種功德皆成佛道。」但至目前,除五臺山外,中國 祇得二個塔,一是北平之白塔,另一則是現在臺南密宗山之菩提塔,建塔之功德非常 殊勝,因為祂能加持國泰民安,及有求必應,鑑於此, 上師領導金剛乘學會全體弟 子,共同來完成這個心願,乃函請示 佛母派人前來修建,據 佛母云:「當今能正 式懂得修塔之人,祇得兩位喇嘛。」所聘來之色拉度德喇嘛是其中之一位,其工作態 度認真,很負責任,經過一年多的時間,塔已由動土、整理地基、建模板、灌漿、上 樑、豎中脈,乃至開光全部完成,為了加強塔之色彩,頂上之法幢及八獅子等,特別 用原裝銅條鑄成,尤其八獅子,生動靈活,非常逼真;塔之圖案用金磚鋪貼,特別使 人向意大利定做,人工剪貼花紋,甚是精緻,因為當時祇訂兩箱,不敷應用,尚有四 分之三圖案未完工,故重新再訂。由於 上師急於早觀厥成,將拍照片,寄呈 佛母 ,並將全已裝璜完妥,早日攝於季刊,以公於眾,故多次催承運公司,早日把貨運來 ,免再久待,塔之莊嚴全部完成, 上師將上山與諸弟子,聚集一堂,共同繞塔,以 償心願。

鍾棣湘

淺談師兄弟相處之道

淺談師兄弟相處之道

何沛書

進入學會六年有餘,歷經不少人事變遷,深覺師兄弟間之相處,實是一個重大課 題。相處融洽,不僅彼此鼓勵精進修持,德業日進,更能同心協力,推廣法務,福被 群倫。反之,非只佛事難以圓滿,甚至令失卻信心,萌生退意,斷了殊勝因緣,十分 可惜。有鑑於此,恆常思酌如何成就一和合眾師兄弟不起紛爭,不致犯墮。現僅就此 淺見與師兄們切磋之。

一、尊重會長,配合佛事。會長乃 上師慎重選派之阿闍黎,恭敬 上師,自當肯定 會長,不可輕易批評,攻擊。應主動與其配合,協助佛事進行。(勿忘:金剛乘學人 修持之原則-佛事他事,重於個人私事。)

二、會長常需面對多數人,多種事,故本身之能力條件,以及待人處事間均極重要。 如具有超乎一般人之素養,自然令人信服。或遇事沉著冷靜,能理性處理,自能免去 不少爭端。又如謙沖涵容,能知集思廣議,令各師兄有參與感、歸屬感,自然願意傾 心,故會長平素當精進修持,解行並重,始能不負 上師之咐囑。

三、師兄弟間之相處,當如甯波車最後祈禱文所示:不看他過,但見己失。吾人愚昧 ,往往只知挑剔別人之不是,忽略了自身之過患。如此不僅阻礙了一己德行之增長, 亦正壞了和合之主因。又如

自以為是,固執己見。否則即抱不平,不知修行是要破『我執』的。

心生嫉妒。見人較勝,即生妒意,不知隨喜讚嘆,致使功德未生,已惡業潛伏, 於人於己皆成妨害。

遇事猜疑。不明事實真象,即猜測懷疑。造成種種誤解,而壞了彼此之和合,甚 至憑空扭曲,無中生有。俗所謂「疑心生暗鬼」,行者當斷除之。

我慢過重。自恃己勝,而不尊重他人。凡事好獨攬專司,不能與人平等共處。此舉 必失人緣,因你心目中無他人,他人心目中又如何有你?語云:「愛人者人恆愛之, 敬人者人恆敬之」。可以深思。

不尊重戒臘,爭先踰越。於 上師跟前,或殊勝大法會中,每有所見。此舉除破 壞了團體之紀律,亦顯露了個人的「求表現」之習氣。於修行道上更當警惕。

冷眼旁觀意見多。不參與,不 做事,然卻意見多多。常常增加處事之困擾,此等行徑 ,最宜切戒。修行者應是多做事,少說話。(一來積聚資糧,二來可免「口業」。)

一味歸咎不知體諒。事有未能圓滿達成者,時見批評之聲四起,多所指責,致令 當事者,心灰意冷。此實有失厚道,更遑論慈悲。

不知「人生本無常,盛衰何可恃」。由盛轉衰,固不免感傷與失望,要了知順應 。正好亦是最佳修行時,有較多時間可深入經藏法要,更能得智慧,及求解脫,一切 外相之呈現只是因緣之和合,不必執著。千萬勿因此無常之變化,失卻求道之心,願 慎思之。

以上種種拙見,提供彼此作自省之參考,但願能有所助益。今同修,豈是普通之緣 份。理當珍惜愛護,相互提撕,發大菩提心,精進修持,期許早日共證佛位。

止觀精義(下)

止觀精義(下)

劉銳之

甲二 行證之部(分五)

上來於止觀之義,旁徵廣引,豎說橫說,既盡且詳。欲入其中,視力行何如已? 行也不在多言,但須指示門徑,當略尋覓,均未有發現,除天台宗之小止觀,及密宗 之大手印外,均無所發現,不勝遺憾。

 乙一 經論

從諸經論所示:祇云「心續安住,及正觀察」,如何入門,未有示及。

 乙二 大乘

大乘各宗,各有各別之止觀。

 乙三 小乘

小乘弘揚文字,為巴利文,其所屬之國家,為斯里蘭卡、緬甸及泰國,與大乘之 梵文、藏文連系者不同,我國之與巴利文絕少接觸。抗戰期間太虛大師在南洋訪問回 國,感歎而說:「南方的教理是小乘,行為是大乘。中國的教理是大乘,行為是小乘 」。印順法師也同此論。太虛大師的學生葉均在留學斯里蘭卡回國後,將覺音尊者( 求跋陀羅宋言功德賢,中印度人,也曾至獅子國於其國著名龍象優波底沙(梁言大光 )可能是清淨道論之作者)譯以簡體華語,使展現國人前。

清淨道論內容,第一說戒品,第二說頭陀支品,而於第三說取業處品:內分什麼 是定,定的語義,定的相味(作用)現起(現狀)足處(近因 )。說定與之相類。且於「七」怎樣修習:破除十種障礙--住所、家、利養 、眾、業、旅行、親戚、病、讀書、神變。所說等障礙非常豐富,而仍無門徑可循。

去年及今年,曾先後上密宗山,掩關百日,均無所得,刻惟發願,再接再厲,務 底於成。

 乙四 慈氏所示善心一境性(瑜伽師地論卷卅)(分二)

  丙一 奢摩他品(分四)

謂數數隨念,(於正法聽聞受持,從師獲得教誡教授,增上力故,令其定地 諸相現前。緣此為境,流注無罪,適悅相應。所有正念,隨轉安住。)同分所緣 ,(諸定地所緣境界,非一眾多種種品類,緣此為境,令心正行,說名為定。) 流注無罪,適悅相應。(同分者?是所知事,相似品類,故名同分。)令心 相續,(又由彼念於所緣境,無散亂行,無缺無間,殷重加行,適悅相應而轉, 故名。又由所緣境,無有染污,極安隱住,熟道適悅相應而轉,故名無罪。)

   丁一 九種心住(分九)

謂有苾芻令心內住……等,如是名為九種心住。

    戊一 內住

謂從外一切所緣境界,攝緣其心,繫住於內,令不散亂。此即最初繫縛其心,令 住於內,不外散亂,故名內住。

    戊二 等住

謂於最初所繫縛心,其性粗動,未能令其等住,遍住故。即於此所緣境界,以相 續方便,澄淨方便,挫令微細,遍攝令住,故名等住。

    戊三 安住

謂若此心,雖復如是內住等住;然由失念於外散亂,復還攝錄,安置內境,故名 安住。

    戊四 近住

謂彼先應如是如是,親近念住。由此念故,數數作意,內住其心,不念此心,遠 住於外,故名近住。

    戊五 調順

謂種種相,令心散亂,所謂色聲香味觸相,及貪瞋癡男女等相。故彼先應取彼諸 相,為過患想。由如是想,增上力故,於彼諸相,折挫其心,不令流散,故名調順。

    戊六 寂靜

謂有種種欲恚害等諸惡尋思。貪欲恚等,諸隨煩惱,令心擾動。故彼先應取彼諸 法,為過患想。由如是想,增上力故,於諸尋思,及隨煩惱,止息其心,不令流散, 故名寂靜。

    戊七 最極寂靜

謂失念故,即彼二種暫現行時,隨所生起諸惡尋思,及隨煩惱,能不忍受,尋即 斷滅,除遣變異,是故名為最極寂靜。

    戊八 專注一趣

謂有加行,有功用,無缺無間,三摩地相續而住。是故名為專注一趣。

    戊九 等持

謂數修數習,數多修習,為因緣故,得無加行,無功用任運轉道。由是因緣,不 由加行,不由功用,心三摩地,任運相續,無散亂轉,故名等持。

   丁二 六種力成辦(以下或附其他經論)(分六)

由六力成辦,力有六種,聽聞力、思惟力、憶念力、正知力、精進力 、串習力。此等能成何心者。

    戊一 聽聞力

由聽聞力成內住心,謂唯隨順從他所聞,於所緣境住心教授,最初令心安住內境 ,非自數思數修習故。

    戊二 思惟力

由思惟力成續住心,謂於所緣先所住心,由數思惟將護修習,初得少分相續住故 。

    戊三 憶念力

由憶念力成辦安住近住二心,謂從所緣向外散時,憶先所緣於內攝錄,又從最初 生憶念力,從所緣境不令散故。

    戊四 正知力

由正知力成辦調伏寂靜二心,謂由正知了知諸相諸惡尋思及隨煩惱流散過患,令 於彼等不流散故。

    戊五 精進力

由精進力成辦最極寂靜專注一趣,雖生微細諸惡尋思及隨煩惱,亦起功用斷滅不 忍,由此因緣,其沉掉等不能障礙妙三摩地,定相續生。

    戊六 串習力

由串習力成等住心,謂於前心極串習力,生無功用任運而轉三摩地故。若得第九 住心,譬如讀書至極串熟,最初發起欲誦之心,雖於中間心往餘散,然所讀誦任運不 斷,如是初念於所緣境,令心住已,次雖未能一類相續依念正知,然三摩地能無間缺 長時流轉,由其不須功用相續恆依念知,故名無加行或名無功用。能生此者,先須一 類功用依念正知,令沉掉等諸障品法不能障礙,生三摩地經極長時,此即第八住心, 此與第九雖沉掉等三摩地障,不能為障,二心相同。然於此心必須無間依念正知,故 名有行或有功用,能生此者,須於微細沉掉等法,隨生隨除而不忍受,故須第七心。 生第七心,須先了知諸惡尋思及隨煩惱散亂過患,由有力正知於彼等上觀察,令不流 散,故須第五及第六心,此二即是有力正知所成辦故,能生此者,須於散失所緣境時 速憶所緣及須最初從所緣境念不令散,故須第三及第四心,以此二心即彼二念所成辦 故。又生此者,須先令心安住所緣及令住已相續不散,故應先生初二種心。如是總謂 先應隨逐所聞教授。善令心住,次如所住數數思惟,令略相續將護流轉。次若失念心 散亂時速應攝錄,忘所緣境速應憶念,次更生起有力正念,於所緣境初不令散。若已 成辦有力憶念,又當生起猛利正知,觀沉掉等能從所緣散亂過失。次當起功用力,雖 由微細失念而散,亦能無間了知斷截。既斷除已,令諸障品不能為障,定漸延長。若 生此心策勵修習,得修自在即能成辦第九住心,無諸功用勝三摩地。是故未得第九心 前,修瑜伽師須施功用於三摩地安住其心,得九心已雖不特於住心功用,然心亦能任 運入定。

  丙二 毘缽舍那品(分四)

謂有苾芻依止內心奢摩他故,於諸法中,能正思擇,最極思擇,周遍尋思,周遍 伺察,是名四種毘缽舍那慧行。

   丁一 能正思擇

謂於淨行所緣境界,或於善巧所緣境界,或於淨惑所緣境界,能正思擇,盡所有 性。

   丁二 最極思擇

謂於彼所緣境界,最極思擇,如所有性。

   丁三 周遍尋思

謂即於彼所緣境界,由慧俱行,有分別作意,取彼相狀,周遍尋思。

   丁四 周遍伺察

謂即於彼所緣境界,審諦推求,周遍伺察。

  丙三 三門毘缽舍那(分三)

   丁一 唯隨相行毘缽舍那

   丁二 隨尋思行毘缽舍那

   丁三 隨伺察行毘缽舍那

  丙四 六事差別所緣毘缽舍那(分六)

   丁一 尋思於義

   丁一 尋思於事

   丁三 尋思於相(分二)

    戊一 諸法自相

    戊二 諸法共相

   丁四 尋思於品(分二)

    戊一 尋思諸法黑品過失過患

    戊二 尋思諸法白品功德勝利

   丁五 尋思於時(分三)

    戊一 曾在過去世尋思如是事

    戊二 當在未來世尋思如是事

    戊三 今在現在世尋思如是事

   丁六 尋思於理(分四)

    戊一 觀待道理

由觀待道理,尋思世俗。以為世俗,尋思勝義。以為勝義,尋思因緣。以為因緣 。

    戊二 作用道理

由作用道理,尋思諸法,所有作用。謂如是如是法,有如是作用。

    戊三 證成道理(分三)

由證成道理,尋思三量。

     己一 聖教量

     己二 比度量

     己三 現證量

    戊四 法爾道理

於如實諸法,成立法性,難思法性,安住法性,應生信解,不應思議,不應分別 。

如是復有何因緣故,建立如是六事差別毘缽舍那?及云何勤修不淨觀者尋思六事 差別所緣毘缽舍那等甚多,我輩具縛凡夫,亦步亦趨,已感隨行不易。況今奔軼絕塵 ,非瞠乎其後不可。故今未能全錄,祇擇數事,並附略釋。一俟他時趕上,當補錄之 ,以為信。

 乙五 勝果(分二)

  丙一 共果(分四)

   丁一 身輕安

   丁二 心輕安

   丁三 身堪能

   丁四 心堪能

  丙二 不共果(參考宗喀巴大士未能全錄)(分十)

   丁一 寒暑不侵

   丁二 飢渴自在

   丁三 便利自在

   丁四 睡醒一如

   丁五 壽命自在

   丁六 強弱自在

   丁七 疾病不染

   丁八 水不能濡

   丁九 火不能灼

   丁十 風不能飄

後記

佛以正遍知,具一切種智,於勝義中之諸法,提示綱要,演說群經。而由具道種 智之大菩薩等,分別造諸論,加以注疏,以為詳釋。例如釋尊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多 經,龍樹菩薩造大智度論是也。

奢摩他、毘缽舍那,既經釋尊演說是若諸聲聞、緣覺、菩薩、如來,所有世間及 出世間一切善法,應知皆是奢摩他毘缽舍那所得之果。如是提示而後,如何種因?( 即入門之法)而於經中分別瑜伽品,祇說二者之自性。及應止觀雙修之理。 乃至大小乘均無所導引,以至欲入無門,令入憮然興歎。若天台止觀及大手印等,僅 略示門徑而已。

及讀慈氏菩薩之瑜伽師地論則於奢摩他品,則分九種心住,六種力承辦。而於毘 缽舍那品,則分四種慧行,三門,六事差別….等指示周詳,不獨入門,登堂且當入 室。宗喀巴大士於菩提道次第廣論,亦未詳引。可知非「一生補處」,莫能如此也。 不勝百拜頂禮之至。

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壬申歲月團圓節

東莞福德法幢銳之劉其鈍謹記

西元五十年間,以國內擾攘,重返原僑居地之香港,暇則往聽寶靜法師演說天台 「小止觀」,乃天台宗智者大師,為其俗兄陳鍼而述者。陳鍼路遇張果老,謂:看其 相,陽壽已盡,期月必死,鍼聞而悚然,遂問計於智者,則曰:如聽吾言修持,即可 得免。師為述此「小止觀」。(按智者復有禪波羅蜜、六妙法門、摩訶止觀、及 此童蒙止觀︹即小止觀︺四者,為顯教中演述止觀法門最豐富者。)命陳鍼遵照 而切實修行,逾年又逢果老,竟見而駭然。曰:汝得不死,豈食長生不死之藥乎。鍼 以實告,張乃歎:佛法之不可思議,能起死回生。後過數年,陳於夢見天宮,書有陳 鍼之堂,十五年後生此,後果然。

五三年與三五同人,創立金剛乘學會,閒嘗研習靜坐,藉以調燮身心。後讀大手 印中,所列之毘盧七支坐法,比天台小止觀更詳明而更殊勝。若說專一、離戲、一味 、無修四瑜伽,當尤為圓滿,久已中心藏之矣。

五九年皈依承事 敦珠法王,當開示導引法,及二級灌頂至此七支坐法,特請  法王悲憫濁世壽短而病多,特准普傳,以資對治;如是遂得公開,於六三年十二月開 始傳授,邇來又二十餘年矣。香港一間學會,台灣則分在台北、台中、高雄、台南各 設一學會,兩地各皆達五十屆,各有一萬人次。區區之意,實欲學者先奠脈氣明點訓 練之基,進而入無上密法之堂奧,故每屆課畢,必舉辦結緣灌頂,以為攝受,而求法 者寥若晨星;質言之,所有學會及從游學人,百分之九十,來自從學靜坐,且已見實 效者。

八六年奉 師諭:靜坐源出於止觀,梵名奢摩他、毘缽舍那,佛密意說:「三乘 所有一切功德,皆止觀之果。」勿認為祇健康長壽而已,加以「矮化」。乃讀解深密 經,不禁悚然!茲編之作,亦懺悔,亦補過也。

如是分二:

 甲一 勝解之部(分五)

佛教徒研習階段,分為信、解、行、證者四:

語云:佛法大海,無信不入,故於信已不待言。現在研求,惟在勝解。銳 之學習,已數十年,雖性愚蒙,而好披卷。茲於止觀常識,不厭求詳, 實欲有裨後學而已。

 乙一 正名

止:梵云:奢摩他

觀:梵云:毘缽舍那

 乙二 位次

定--止--靜

慧--觀--慮

止觀雙運

 乙三 三界(分四)

  丙一 欲界(分三)

   丁一 三欲

欲界謂有後起之三欲:指男女之欲、飲食之欲、睡眠之欲,以致人類身體變重、 無光、短命乃至「未到定」。

研究修養之古哲,於此三欲,皆重視之。

外教所說夏娃阿當之故事,人所皆知,此指男女之欲也。

西藏紅史(蔡巴貢噶多吉者,陳慶英、周潤年譯)略云:最初三千世界 形成,為一大海,海上有被風吹起沈渣凝結,狀如新鮮酥油,由此形成大陸,有些極 光淨天的神祇,死後轉生此處為人。身具光明,能空行,依靠靜定喜樂之生活,能夠 無限長壽。此時星辰、季節、男女,俱無分別。其後有一人發現地醍醐滋味甚美;漸 次人皆食之,由此身體變重,光明消失。星辰季節晝夜等產生,食盡醍醐,漸而有甘 露觀音士、穀芽、菜等產生,並有男女之別,此指飲食之欲也。

釋尊偈云:「咄咄云何睡?螺螄蛤蜊類,一睡一千年,不見佛名字。」此指睡眠 之欲。

   丁二 三毒

三毒謂貪、瞋、癡。

貪:眾生皆以性淫,而正性命。

瞋:一念瞋心動,能燒百萬功德林。

癡:癡謂無明。無明即惑,由惑造業,由業而致眾苦,可知無明為眾苦之根源。

   丁三 三過

三過謂昏沈、掉舉、散亂。於此三者,有祇以沈掉二者括之。以身心二者而論, 掉舉祇影響心,沈沒則心身並受影響,故沈沒為重。試引述之:

解深密經云:「若由惛沉及以睡眠,或由沉沒,或由隨一三摩缽底諸隨煩惱之所 染污,當知是名內心散動。」此說由惛沉及睡眠力,令心沉沒,名內散動故,集論亦 於說隨煩惱散亂之時,說其沉沒,然彼說散亂亦有善性非定染污。惛沉如集論云:「 云何惛沉,謂癡分攝,心無堪能與一切煩惱及隨煩惱助伴為業。」是癡分中身心沉重 無堪能性。俱舍論云:「云何惛沉,謂身重性及心重性,即身無堪能性及心無堪能性 。」沉沒謂心於所緣執持力緩或不極明,故雖澄淨,若取所緣不極明顯即是沉沒。修 次中編云:「若時如盲或如有人趣入闇室或如閉目,其心不能明見所緣,應知爾時已 成沉沒。」未見餘論明說沉相。沉沒有二:謂善與無記,惛是不善或有覆無記唯是癡 分,諸大經論皆說除遣沉沒,思佛像等諸可欣境及修光明相策舉其心,故心闇境晦及 心力低劣,皆應滅除。雙具所緣明顯與策舉之力,唯境明顯及唯心澄清非為完足。掉 舉易了,唯沉沒相,諸大經論多未明說,故難了知,然極重要,以易於彼誤為無過三 摩地故,應如修次所說,從修驗上細心觀察而求認識。

於正修時,生覺沉掉正知之方便者,非唯了知沉掉便足,須於修時生正知,如實 了知沉沒掉舉生與未生,又須漸生有力正知,沉掉生已須生無間能知之正知,固不待 言,即於未生將生,亦須正知預為覺了。修次中下編云:「見心沉沒或恐沉沒」又云 「見心掉舉或恐掉舉」,乃至未生如斯正知,縱自斷言從彼至此中無沉掉,所修無過 ,然非實爾,以生沉掉不能知故,有力正知未生起故。如中邊論云:「覺沉掉」,覺 了沉掉須正知故。若未生正知,凡沈掉生必無不覺,則雖久修不覺沉掉,必以微細沉 掉耗時,正知云何生耶,答前修念法即修正知重要一因,以若能生相續憶念即能破除 忘境流散,亦能遮止沉掉生已久而不覺,故生沉掉極易覺了。

  丙二 色界(分四)

   丁一 初禪(覺觀俱禪)

行者安坐,端身攝心,氣息調和,此心澄淨,恬恬安隱,其心在緣,而不馳散, 名曰「粗住」。由此心後,恬恬勝前,名為「細住」。如是一兩時,或一兩月,心豁 然開明,身如雲如影,爽爽空淨,猶見身心之相。

其後心泯然一轉,不見欲界定中之身首,衣服床席,猶如虛空,名「欲界未到定 」。身心虛寂,內不見身,外不見物,如是一月,乃至一年,定心不壞,於此定中, 身心凝然,次第感到「八觸」:

動觸--身起動搖之象。(風體)

痒觸--身痒如無置身之處。(火體)

輕觸--身輕如雲如塵,有飛行之感。(風相)

重觸--身重如大石,不能少動。(地體)

冷觸--身如水冷。(水體)

暖觸--身熱如火。(火相)

澀觸--身如木皮。(地相)

滑觸--身滑如乳。(水相)

八觸發生之原因,為將得初禪定時,上界之極微,入於色界之極微而相替,地水 火風狂亂,而如此發動也。若不知此法相,驟起驚怖,自亂脈道,遂真為狂亂矣。

還有「十功德」,﹃空、明、定、智、善心、柔軟、喜、樂、解脫、境界相應﹄ 也,此乃初禪之特相,二禪則轉換已了,故無之也。

附色界覺受五支

覺--動心--五遍行(觸、作意、受、想、思)心所。

觀--靜心--五別境(欲、勝解、念、定、慧)各所 緣不同。

喜--動心--樂之粗相,形於外物。

樂--靜心--喜之細相,存於內定微細心定。

一心--體--總攝上四種。

至此色欲均滅,不須段食(長養有情生命之四食段食,「欲界」 以段食為主。觸食,如「孔雀」、「鸚鵡」生卵後,時時親附、護育、溫 煖之,令生樂觸,而得資養。思食,如「魚」、「龜」等出至陸 地生諸卵後,覆以細沙,復還入水。若諸卵思母不忘,便不腐爛,否則腐爛,故名。 識食,所有段、觸、思三食,均以第八識為體,如無色界及地獄諸眾生, 以識為食。《見俱舍論光記卷十》)無鼻、舌二識,祇餘眼、耳、身、意四識。

   丁二 二禪(喜俱禪)

行者既入初禪,又以「覺」動亂,加以訶棄。初禪謝已,又到中間未到定,若不 退失,便發二禪。混四大色,成一淨色,於是定心益淨,即得此禪。此禪有四支:「 內淨」、「喜」、「樂」、「一心」是也。

初禪是離欲界,居於色界之「離生喜樂地」。二禪又便離之,而居於色界之「定 生喜樂地」。

此禪於初禪之四識,又去其三,僅存意識。復無覺觀二者,而外亂已息。

   丁三 三禪(樂俱禪)

行者以二禪「喜樂」動亂,加以訶棄。二禪謝已,又到中間未到定,若不退失, 便發三禪。於是定心之內,捨「喜」、「受」,而增正念正慧,色法轉妙,身受正樂 ,即得此禪。

此禪有五支:「捨」、「念」、「慧」、「樂」、「一心」是也。

此禪離上二地,居於色界之「離喜妙樂地」。

此禪亦唯一意識,但有綿綿之樂,從內心發,遍滿身分,美妙無比,易為行者味 著,足礙進修,殊為危險,此禪為治內亂之始。

   丁四 四禪(捨俱禪或稱不動定)

行者以三禪「樂受」動亂,加以訶棄,三禪謝已,又入中間未到定,若不退失, 便發四禪。於是定心之內,不是苦受所動,色法極妙,出入息斷,即得此禪。

此禪有四支:「不苦不樂」、「捨」、「念」、「一心」是也。

此禪離上三地,居於色界「捨念清淨地」。(含色究竟天)

此禪亦唯一意識,無苦樂捨,僅有捨受相應,出入息斷,內亂亦息。外道入此定 時,不壞色身,直滅其心,入無想,以為涅槃。

  丙三 無色界(分四)

   丁一 空無邊處

行者既得四禪,已進色究竟天,但厭色質為礙,不得自在,仍求出離;即捨「色 」緣「空」,經中間未到定,心與虛空之法相應,即成空處定。便離色界,而居無色 界之四空天,其境勝妙。於五蘊已無色蘊,正報唯受想行識四蘊之假和合,而無色身 。又無依報之國土宮殿。然不可分為四處,但為所修之境而證。

無色界仍在三有之內,故仍有微妙之細色。

   丁二 識無邊處

行者既得空定,又厭虛空無邊,緣多則散,能破於定,仍求出離。以剖「色」得 「空」,剖「空」得「識」,色空諸法,均以識攝,即捨「空」緣「識」,經過中間 未到定,心與識法相應,即成識處定。

   丁三 無所有處(少處定)

行者既得識無邊處定,又厭三世之識無邊,緣多則散,能破於定。即捨一切識, 而緣法塵少處。

經過中間未到定,心與無所有法相應,即成少處定。

   丁四 非想非非想處

行者既得少處定,又厭無所有處之無想,如癡如醉;識處以上之有想,如疣如瘡 。即捨前定,經中間未到定,心與非想非非想之法相應,即成此定。

外道得此定時,斷一切想,不知尚有微細想,便以無想自詡,謂證涅槃。

  丙四 佛陀親歷

佛教學者,均以三界之說,係為印度教(婆羅門)所有,未聞金口曾宣 ,話雖如此;卻為佛陀所親歷。

依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三十八云:

﹃釋尊作最後之所教誨已,安心正念,入初靜慮。從此起至順次第入第二靜慮, 乃至非想非非想處,及滅受想定,(註)寂然宴默。(中略)

爾時世尊從滅受想定出,逆次第入非想非非想處,從非想非非想處出,入無所有 處,次入識無邊處,次入空無邊處,次入第四靜慮,入第三、第二,入初靜慮。

從初禪出,還入第二、第三、第四靜慮,寂然不動,便入無餘妙涅槃界。﹄

(銳之按)本來於三界之後,加此佛陀親歷一段,不獨畫蛇添足, 抑且不倫不類。區區之意,是欲後學人,知為實有,信心修行。尤有進者:色界之第 四禪,與無色界之第四非想非非想處之境界。均有令行者以為涅槃之語;原來至第三 禪時,已有「美妙無比」,而為行者味著,足礙進修殊為危險,何況至第四禪,第四 空乎?菩薩戒第廿五違犯有云:「見味靜慮為功德」之戒,重重險地,實應戒之戒之 也。且定境謝退而後,是隨因果而行,當然下墮多於上升。若於定中隨便發願,尤為 可怕,若印度有一仙人,修持已達深定。以家中稍感喧擾,乃往山林,為雀鳥打架所 擾,又改赴水濱,而魚又躍上水上而鬥,其聲亦甚大,乃瞋恨而想「他日出定,當為 獺以捕之」。其後果然,可怕哉。

(註)滅受想定(滅盡定)佛弟子,滅心入滅受想定,(由此更進 )至此行者己達三界之頂,但仍未出三界,故終為「世間有漏禪」。若由此進入滅受 想定,斯超出矣。

 乙四 佛說止觀(分三)

釋尊在解深密經,第六分別瑜伽品說:「慈氏,若諸聲聞,若諸菩薩,若諸如來 ,所有世間及出世間一切善法,應知皆是此奢摩他毘缽舍那所得之果。」

  丙一 修習止觀之勝利

如是以所說真實止觀,實是已得修所成之功德,則大小乘一切功德,非盡彼二之 果。然以善緣心一境性,諸三摩地悉皆攝為奢摩他品及凡揀擇如所有性盡所有性諸妙 善慧,悉皆攝為毘缽舍那品。故密意說三乘所有一切功德,皆止觀之果。

解深密經又云:「眾生為相縛,及為粗重縛,要勤修止觀,爾乃得解脫。」言粗 重者,謂心相續中所有習氣增長內心,顛倒堪能;相者謂於外境前後所生顛倒習氣。 般若波羅蜜多教授論說,前者為觀所斷,後者為止所斷。

  丙二 顯示此二攝一切定

顯示此二攝一切定,譬如一樹,雖有無邊枝葉花果,然總攝彼一切扼要厥為根本 。如是經說大小乘無邊三摩地,然總攝一切之宗要厥為止觀。如解深密經云:「如我 所說無量聲聞菩薩如來,有無量種勝三摩地,當知一切皆此所攝。」故欲求定者,不 能尋求無邊差別,應求一切等持總聚止觀二品,一切時中恆應修學。

修次中編亦云:「由此二品能攝一切三摩地故,諸瑜伽師一切時中應修止觀。」

  丙三 止觀自性(分二)

   丁一 奢摩他自性

奢摩他自性,如解深密經云:「即於如是善思惟法,獨處空間內正安住,作意思 惟,復即於此能思惟心內心相續作意思惟,如是正行多安住故,起身輕安及心輕安, 是名奢摩他。如是菩薩能求奢摩他。」以所緣境,由念正知令能緣心於所緣境相續安 住,而不散亂,故心於境能任運住,若時生起身心輕安所有喜樂,此三摩地即奢摩他 。此由內攝其心不散所緣即能生起。

   丁二 毘缽舍那自性

毘缽舍那自性,即前經云:「彼由獲得身心輕安為所依故捨離心相,即於如所善 思惟法內三摩地所行影像觀察勝解,即於如是勝三摩地所行影像所知義中,能正思擇 最極思擇,周遍尋思周遍伺察,若忍若樂若覺若見若觀,是名毘缽舍那。如是菩薩能 善巧毘缽舍那。」此經宣說毘缽舍那是觀察慧最極明顯無可抵賴,聖無著說:「正思 擇者謂思擇盡所有性,最極思擇謂思擇如有所性,以有分別慧作意取諸相時,名周遍 尋思,真實觀時名周遍伺察。」尋謂粗思,伺謂細察,取諸相者非執諦實,是明了境 相,由是思擇如所有性盡所有性,皆有周遍尋思及周遍伺察。寶雲經說:「奢摩他者 ,謂心一境性,毘缽舍那者謂正觀察。」

依安住心說名為止,善擇法慧說名為觀。

云何毘缽舍那,由奢摩他熏修作意,即於如先所思惟法思惟其相,如理簡擇,最 極簡擇,極簡擇法,廣說乃至覺明慧行,是名毘缽舍那。又修次中編亦云:「外境散 亂既止息已,於內所緣恆常相續任運而轉,安住歡喜輕安之心,是名奢摩他。即由安 住奢摩他時,思擇真實,是名毘缽舍那。」

解深密經云:「世尊幾是奢摩他所緣,告曰一種謂無分別影像。幾是毘缽舍那所 緣,告曰一種謂有分別影像。幾是俱所緣,告曰有二謂事邊際所作成辦。」若能由此 久攝其心,以攝心力風生堪能,身心法爾能生喜樂,喜樂生已,即由喜樂受相明了力 令心明了,故說一切明了安樂無分別定。

諸證空性妙三摩地雖有明樂無所分別。諸未趣向空性之定,亦有極多明了安樂及 無分別,故應善辨二定差別。

 乙五 理須雙修

理須雙修。修止觀一種何非完足必雙修耶,答譬如夜間為觀壁畫而燃燈燭,若燈 明亮無風擾動乃能明見諸像,若燈不明,或燈雖明而有風動,是則不能明見諸色,如 是為觀甚深義故,亦須定解真義無倒妙慧及心於所緣如欲安住而無擾動,乃能明見真 實,若僅具有心不散亂無分別定,然無通達實性妙慧,是離能見實性之眼,於三摩地 任何薰修,然終不能證真實性。若雖有見能悟無我真實性義,然無正定令心專一堅固 安住,則無自在為分別風之所動搖,亦定不能明見實義,是故雙修止觀二品。如修次 中編云:「唯觀離止如風中燭,瑜伽師心於境散亂不能堅住,不生明了智慧光明,故 當雙修。」大般涅槃經云:「聲聞不見如來種性,以定力強故慧力劣故,菩薩雖見而 不明顯,慧力強故定力劣故,唯有如來遍見一切止觀等故,由止力故如無風燭,諸分 別風不動心故,由觀力故,永斷一切諸惡見網,不為他破。」

成就奢摩他已非僅能遮正觀無我性慧動搖過失,即修無常業果,生死過患慈悲菩 提心等,凡此一切修觀慧時,於所緣境散亂過失,亦皆能遣。各於所緣無散亂故,所 修眾善皆有大力,未得止前多是散心,故所修善皆悉微劣。

如入行論云:「雖經長時修,念誦苦行等,心散亂所作,佛說無義利。」如是成 就無分別定心於所緣不餘散者,義為令心於善所緣成就堪能如欲而住,此復繫心於一 所緣即能安住,欲令起時須於無邊善所緣境,如欲而轉,如通利溝引諸流水。故成止 後,更須修集緣如所有及盡所有妙慧,施心戒心忍辱精進淨信及厭離等,無邊眾善, 滅無邊失。若唯安住一所緣境者,是未了知修止之義,不能增長廣大善行。如是若捨 行品觀品妙觀察慧,唯修三摩地心一境性,其利極小。又於無我義,若無觀慧引生恆 常猛利定解,緣如所有性毘缽舍那,唯久修習正奢摩他,僅能壓伏現行煩惱,終不能 斷煩惱種子,故非唯修止,亦定應修觀。如修次中編云:「諸瑜伽師若唯修止,唯能 暫伏煩惱現行,不能斷障,以未發生智慧光明,則定不能壞隨眠故。」解深密經云: 「由靜慮故,降伏煩惱,由般若故,斷諸隨眠。」三摩地王經云:「雖善修正定,不 能破我想,後為煩惱亂,如外道修定。若觀法無我,觀已善修習,是證涅槃因,非餘 能寂滅。故應依奢摩他而修妙慧。」寶積經云:「住戒能得定,得定能修慧,由慧得 淨智,智淨戒圓滿。」

(待續)

對修行者態度之進言

對修行者態度之進言

節錄自南佳羅布八五年十二月於意大利之講話
譯自八九年五月英國大圓滿通訊
黃毅英、李百良譯

在修習大圓滿中,態度至為重要。此非謂有何應為不應為之規則。學習大圓滿教 法,即為對己負責。無人會教你應怎樣做。此等教法,使你明白你必須對自己負責。 亦即謂覺之方面與覺之表現,於此即將修行之認知,融入日常生活中,乃因態度重要 之故也。

若說將修持融於態度,首應瞭知何謂修持。如有該覺受,應常保任,此即吾人常 言之三昧耶、上師相應法等,亦應於此中以行。此非言否定他法之價值。於大手印中 名為不修不整、任運而行。然不少誤解者,不安住於此中,而墮懈怠。竟復以為是修 大手印之無修,一切不作。大手印之上師,授以放下之境界,而令安住其中,使不執 著者,並非使人墮於散亂中。此為誤解教法之危險。

蓮師傳名詞灌頂時,亦稱見為大圓滿,而不稱為態度。態度乃元始乘、及大乘之 共道,蓮師非謂不應對己負責,只謂不應將事理混淆。若明瞭教法之目的,應常存之 。

於大圓滿教法中,吾人常言根器。大圓滿為對上上根者,上根之人,非謂已悟或 具全能者,蓋以根器乃對境而言。吾人若有覺性,而不能於修持中起用,則須盡法配 合。換言之,我等須知提高根器之法。故根器乃對於境言。

覺性縱為重要,而不及覺之存在。有時﹃覺﹄只是某些認知,譬如知某些後果, 此即謂對後果之覺知。若知服毒乃斃,此謂﹃知服毒後果之覺﹄。若無此覺,則只為 一項認知而已。不少人明知而死於服毒,是於錯亂中為之。此中不止於混亂時生,亦 有生於貪瞋等三毒。

大圓滿行人,須常存之於心,而加覺察。當知實相而不著假像。例如人際關係, 甚為重要,則必須於行者中生起,不誤解而瞭知真像。人際關係,即為行者須知實際 情況之一例。或問:「此與修行何干?此非修法。」事實此極重要,若二人合作與瞭 解,則對雙方均為助力。若無此合作與瞭解,問題由之而生,若其涉及行人,則為最 嚴重的道障也。

於世法中,男女常結為夫婦。蓋此為自然之事,故須瞭知。若兩行人結合,則不 應基於盲目之愛欲,而應融合修行。於密法,情欲轉為智慧。於大圓滿亦然,若知如 何住於定境,則應連繫於一切經驗。吾人無須貶斥愛欲,非謂行者應為土石。反之, 行者應有其能量之一切顯現,而察覺之,而合於修行中,不被纏縛則為重要也。

密宗山菩提塔中脈奉安大典略記

密宗山菩提塔中脈奉安大典略記

陳美瑤‧楊東賢

一個純粹的藏式佛塔,特別強調各層的表義,內藏各部的安臟,與其所代表的加 持。今年六月初密宗山菩提塔已完成至「覆缽」位、佛眼的構造,就待特別的吉祥日 以奉安中脈。於六月廿八日因素俱合,各會同學群集塔下,共修祈禱,由色拉度德喇 嘛主持奉安中脈。殊勝不共的種種加持,參與者同沾法益。今將所有準備、佈壇、修 法、祈禱、奉安等莊嚴過程紀錄,以續前文。

甲 中脈安臟

中脈長約十數呎,上下四方頂處呈金字尖,底部各邊長約八呎,頂部四呎,全身 漆以紅色底漆,覆黃色表漆,上書紅色咒字:東正面金字頂上書以倒「坑」字,代表 人身的梵穴,底緣繪以十字金剛杵,各邊依序書上「嗡、阿、吽、梳、哈」代表頂、 喉、心、臍、密五輪,五輪間書寫各式咒字、經文。

六月廿七日上午七時, 上師率學會各弟子會同色拉度德喇嘛實行中脈安臟: 於中脈東正面頂輪下緣處鑽挖一小孔,安置各式法寶,計有釋迦牟尼佛舍利,蓮 師所戴蓮冠之布舍利,龍清巴尊者之靴舍利,以甘露丸做成之移喜佛母渣渣, 甘露丸做成之曼德華佛母渣渣, 敦珠法王所做之母甘露丸。外寫上咒字經文。 於中央心輪上緣處,捲以九十九張咒字經文於四緣,底部於十字金剛杵臍處裝入九十 九張咒字捲成之咒輪。中脈南右側綁以吉祥草,代表右脈,北左側綁以蘆茅根,代 表左脈。然後於東正面最下緣上綁以兩種咒輪,於臍輪四緣覆以廿一個咒輪,於喉輪 下緣四面纏以四十多個咒輪兩層,於頂輪安臟法寶處下緣繞以五、六十個咒輪,各有 各的加持意義。

乙 會場的莊嚴

在各學會通力合作下,將會場佈置得美侖美奐,從南化鄉街道入口到會場四周, 一直延伸到關房,沿途都插上學會標誌旗,與五色指示牌。塔的東西向,拉垂著五色 的彩帶,正前方掛上一個紅布,書著「密宗山佛塔中脈奉安大典」,以三色的方圓紙 ,加襯得大字突顯出立體的美感,兩旁貼黏著 法王與 上師的標誌,以莊嚴整個會 場。

上師與喇嘛坐於塔之正東,面塔以修,前面供奉著各式生果、飲料、餅乾、壽桃 、壽麵等,旁奉有供獻的麥穀,最前則是準備安奉中脈等各種安臟菩提塔的法寶,修 法座上供著八供盤、多瑪及薰香咕咕,南側佈置著四灌及阿闍黎師兄修法座,再側依 序排著港會、臺北會、臺中會、高雄會、臺南會二灌師兄,西外側則坐著初灌師兄與 各眷屬們,秩序井然,肅穆而莊嚴。

丙 同修祈禱加持法會

六月廿八日是一個非常特別的吉祥日,前兩天還因兩個中度颱風、強度颱風侵襲 ,顯得陰霾不展,時有豪雨。在 上師加持、師兄們同心清淨願力下,使得天氣迅速 轉晴,突顯出這一特別殊勝不共的日子,以及不可思議的法界加持力。

上午七時許,五會同學陸續抵達密宗山,報到處一時擁擠數百人,排隊依序簽到 ,由負責引導人員,引導分區入座持誦百字明, 上師與喇嘛則指導各負責人員注意 事項,安全人員謹慎地在四周照顧著小孩,會場工作人員將會場作更圓滿的莊嚴佈置 ,負責餐飲人員則一旁供著準備盛大的會供輪,一切行動井然有序,就等吉時的到來 。

八時卅分,修法座前供桌擺設完畢,供品豐富而莊嚴,喇嘛也指導著張世昌、劉 錫清師兄將菩提塔內安臟處清潔,首先薰以咕咕,再以浸泡樟腦丸之紅花水塗抹安臟 四壁及每一角落。

八時四十五分,五會代表負責搬運安臟法寶的同學,共四十多人齊集於關房前, 被上法衣,依序排隊站於關房門口兩側, 上師同阿闍黎師兄於內等待九時正起中脈 。

九時正, 上師戴著蓮冠,被著法衣,以蓮師代表、 法王心子身份,加持中脈 ,搬起中脈。港臺學會七位阿闍黎師兄,立即接承中脈,慢慢地搬移關房,房外師兄 則依序搬抬法寶,如是以臺北會長林崇安師兄為首,端著八供,引領中脈、法寶一路 前往菩提塔會場。在眾人起立接迎下,將所有奉安法物全部置於修法座最前面之供桌 上。

緊接著, 上師與喇嘛便開始引導眾弟子,對著中脈修法祈禱,隨著百字明、釋 尊咒、讚頌法、報、化三身加持功德(阿彌陀佛咒、六字大明、蓮師咒)的咒聲,伴 著悅耳的鈴鼓聲,整個山間迴盪著悠揚的加持,天際也開展著湛藍的清朗,彼此間的 心意,共同投注在這不可思議的法界清淨覺悟願力中。

在奉放多瑪、塔內安臟處薰咕咕後,喇嘛念誦祈禱頌文,眾人闇誦百字明聲中, 供獻八供之後,齊誦百字明圓滿修法。

十一時正, 上師向前對著中脈供獻哈達,同時將哈達纏綁於中脈上,所有與會 人員齊誦祈禱文-「祝願福德法幢上師健康長住世,……世界和平永息刀兵劫……」 同時也各自祈禱,自誦自己的祈願。接著在齊誦六字大明的咒聲中,將中脈接送至塔 頂,準備放置塔內。

丁 奉安中脈暨安臟法寶

在中脈送上塔頂時,喇嘛帶領東賢師兄入塔內開始安臟法寶,首先於下層鋪上細 砂,覆上黃布,蓋以膠布,於正中位置,擺一六十公分四方之壇城,再覆以檀香粉末 、細砂、黃布,再放一壇城(大小相同、表義不同),覆以檀香粉末,於是中間擺一 盆麥穀以奉中脈,中脈由頂預留安臟孔放入,依東擺正後,四周擺以法寶,前擺一加 巴拉,插上普巴杵,旁置前次修法動土挖除之土及各式珍寶、經卷、咒輪,後方奉一 釋尊塑像,面向東方,上佈滿蓮師渣渣後,覆檀香粉末,鋪以細砂,如是安臟,中有 奉著五色寶瓶(西後方)、金銀銅鐵屑、各國錢幣、藥丸、長短經卷、咒輪、蓮師渣 渣….等。在陽光曬進塔內,照著中脈,被在喇嘛、錫清、東賢師兄身上,莊嚴肅穆 ,喇嘛於是說:「在奉安中脈時,陽光能照入塔內,是最吉祥的事,每個人於奉安中 脈時,皆可如同尼泊爾白塔建造者,發起清淨宏大之誓願,祈願如聖者出世間之勝利 。(見季刊第十九期、二十期『大塔的傳奇』)」

經歷六個小時一層層安臟、掩覆,逐漸達覆缽頂,喇嘛將所有渣渣安奉圓滿,其 上奉置各長短經卷、咒輪,最上層則將所有經續,凡舉甯瑪十萬續、七寶藏論、大圓 滿經續,與 上師論著、翻譯等經續。如此再掩覆膠布、黃布、檀香粉末、細砂,於 是整個中脈掩蓋在塔中,奉安中脈法會方告圓滿,所有與會師兄懷著虔誠的祈願,拖 著疲憊的身,一步步向菩提塔揮別,禱願眾生皆得成就。

戊 感想

我們何其有幸得 上師如此悲憫眷護,一切一切福德、智慧殊勝的加持,不斷湧 現在所有弟子心中,只是為了弘法利生願力之圓滿,於是加持成就密宗山如此勝境, 乃至諸佛法身所住加持的菩提塔。正如『大塔的傳奇』中,蓮師所說:「過去、現在 、未來諸佛、菩薩,如如不斷融入這個清淨心的容器後,這大塔便成為如意寶珠,能 立刻毫不費力地賜予一切祈求及令一切願望實現。如果有任何眾生,以清淨心在大塔 前頂禮、繞行….,他所得的利益及恩惠不可思議、不能計量….」。

我們期待菩提塔早日圓滿、開光,俾令所有眾生皆得滿願。

元明兩代藏僧之墮落,及宗喀巴大士整頓之弘規

元明兩代藏僧之墮落,及宗喀巴大士整頓之弘規

資料室

自西元十三世紀中葉,元人入藏,繼而在西藏分封 十三萬戶,扶植薩迦傀儡政權,西藏又由分而合,歸於 元人治下。元室崇佛,藏傳佛教,也委實榮耀一時,八思 巴被封為大元帝師,統領天下釋教,此後任帝師者就有 十三人之多。元失其國,帕竹政權興起,建立十數個宗 ,立『十三法』,統理衛藏。明朝皇帝演元人故技,重 用西藏宗教勢力,冊封法王、護教王、闡化王、大國師 、國師等,極盡籠絡。受到朝廷重視的教派,如薩迦派 、帕竹噶舉派等,由於這種特殊『身份』,集教權、政 權於一身。

如此浩浩蕩蕩的僧侶隊伍,給老百姓帶來了苦難, 人民開始厭惡佛教,同時,僧徒的墮落,也直接威脅著 統治者的統治。佛教大師宗喀巴(一三五七-一四一九 年)正是在這種情勢下,進行了他整頓佛教的壯舉,建 立了藏傳佛教諸教派中最後一個教派格魯派(漢譯多稱 黃教),一四○九年宗喀巴仔細地研究了藏土佛教各派 的修行次第及教義,以佛徒必須信守戒律入手,作《菩 提道次第廣論》、《密宗道次第廣論》、《辨了不了義 論》等書,廓清了佛教教義中的是非迷霧,指出了佛徒 信守戒律的重要性。『律云:「若時有戒律在世,即有 佛法住世,若時戒律隱沒,即為正法隱沒。」故欲建立 經教住持經教者,唯以戒律為主,大師(指宗喀巴)深 見戒律之重要,為重興戒律因緣故,修復精其慈尊寺。 』他主張僧是僧,俗是俗,僧俗分家。僧人要恪守清規 ,反對擾害百姓,娶妻生子;在宗教思想上,大師持中 觀正見,並以此為武器,破他人的異見邪說。

宗喀巴的宗教整頓,順應了時代發展的潮流,得到 了人民的擁護,和統治者的贊賞。

中觀宗 敦珠法王智者移喜多傑尊者造(一)

中觀宗
敦珠法王智者移喜多傑尊者造(一)

林崇安譯註

中觀宗分二:
 甲一粗品 外之「說無體性中觀宗」
 甲二細品 內之「了義大中觀宗」

甲一 外之「說無體性中觀宗」分二:

 乙一 中觀宗自續派

 乙二 中觀宗應成派

 乙一 中觀宗自續派

由於婆沙宗、經量部及唯識宗三派的宗義落入實執 之邊的緣故,不能脫離執著能取戲論;此處(中觀宗)認許一切法不落入任何兩邊的 中觀故,所以是「中觀」;復次,一切法在世俗錯亂的心上為有,而在勝義不錯亂的 心上為無,此為「中觀宗自續派」的想法。

將一切法或二諦分類,則有一、雖顯現而有作用的「正世俗」,與二、雖顯現而 無作用的「倒世俗」二種;以及在勝義上承認有二種:一、「芽非自生等」斷除單方 面戲論的「異門勝義」及二、「芽非自生、非他生等」斷除四邊戲論的「非異門勝義 」。

(二諦之)義相:凡以考察之覺知能夠破除,因而經不起考察者,為世俗諦之義 相。凡以考察之覺知不能破除,因而經得起考察者,為勝義諦之義相。

如此,一切世俗法的顯現不是「所遮」,然而為了通達為「無實」之故,於「無 實」上知為「無」;外境與識知之境二者空,認許任何有、無的增損也不分割之智, 如同《略論》云:

「以各各自明之智」。

以能破的正理來破「所遮」(指實有之世俗顯現),於「因」上考察,用「金剛 屑」的正因。於「果」上考察,用「破有無生」 。於「因果二者」上考察,用「破四句生」。 「以非來遮」作為正因之「大緣起」及「以無來遮」作 為正因之「離一多」等等,以正因及正理來成立。

所立「如幻等」不是「以非來遮」的「範限納入」,而是僅遮除「實有」,用「 以無來遮」的「完全切除」來成立。推理覺知的無生自 性,如同虛空,此為離戲論勝義諦之義相,中觀宗自續派如是主張。

(評論)此派成立「勝義無而世俗有」,仍處於斷常(二邊)的過失, 以心考察覺知之離戲論,僅「以無來遮」通達,仍未住於了義,因而遮止戲論的覺知 ,仍未脫離戲論之分支也。

 乙二 中觀宗應成派

二諦是以錯亂與不錯亂二種心的分類來分。菩薩聖者的等引及佛的一切相智之境 上,毫無顯現「知與所知」、「境與所境」的能取所取,如同未入眠則見不到夢,此 如龍樹阿闍黎所說:
「喻如睡眠以睡力,子與女兒無量宮,
住處等等皆看見,醒後不見猶如此,
如彼世俗能識知,張開智慧之眼睛,
脫離無知之睡眠,清醒之時無所見。」

「有境」轉入智慧,也稱作「近寂」;當「心」與「心所」的一切戲論截斷且遮 止後,住於離一切思議之大寂靜法界滅諦,此稱之為「心不散亂之法性」,如月稱所 說:
「不生是實慧離生,此緣彼相證實義,
如心有相知彼境,依名言諦說為知。」

又說:
「盡焚所知如乾薪,諸佛法身最寂滅,
爾時不生亦不滅,由心滅故唯身證。」

此謂「通達勝義諦」,其(通達)的對境是本性住理、法性自性清淨。至於錯亂 心妄見者,由於凡夫為無明之習氣所染,如同眼疾患者對翳障及毛髮亂墜執以為實。 如此,對六趣住處、受用、苦樂、高下等種種錯亂顯現的二取相,以及諸聖者於後得 時,與他人共同情器等顯現相,有如是二種相。猶如在「有患根」及「無患根」 的二種意相上安立二種世俗,《入中論》云:
「妄見亦許有二種,謂明利根有患根,
有患諸根所生識,待善根識許為倒。」

因此,一切輪迴之法、心及心所,連同「境相顯現」都是世俗;登地菩薩心、心 所未遮的部分:境不清淨的色等,以及六識聚之顯現也 是世俗。總之,所有要斷除者,於世俗方面有過失,皆被安立為「錯亂」。彼世俗又 分成於「有患根」上顯現的「倒世俗」以及於無患之境上顯現的「正世俗」二種。前 者於世間心識上顯現而共許為不真,例如二個月亮及夢等;後者於世間心識上顯現而 共許為真,如顯為一個月亮等。

復次,於執著為二之錯亂心之階段,顯現似真,猶如於眼患者顯為毛髮,於眼淨 者毫不顯現。於心錯亂者之種種顯現,於聖者之等引及斷盡錯亂的佛陀上不是所緣, 所以不顯現「錯亂的顯現連同部分」,前之《入中論》又云:
「如眩翳力所遍計,見毛髮等顛倒性,
淨眼所見彼體性,乃是實體此亦爾。」

龍樹的《中觀迷亂摧破論》也說:
「如此真正之智者,以如日智去摧破,
無餘無知之習氣,心與心所境不見。」

如是脫離一切二取戲論之體性,直接無分別心的部分,不是名句等其他之知,於 法界中,心與心所的渾濁無餘寂息,超越分別心,離一切戲論,為宗義所未觸及的法 性之住理,此即是勝義諦的義相,如同《中論》所云:
「非從他知而寂息,以諸戲論未戲論,
無分別心義非異,彼者彼之義相也。」

總之,佛陀聖者之心,具有離一切障之甚深及寂息義相之法界,以及能通達彼( 法界)一切相智之智慧,菩薩聖者等引智之體性,及彼「後得」之顯現已成為勝觀之 意相,此一切皆是勝義諦也。

復次,雖以五正因來衡量一切法無自性,但不同於 自續派之輪流安立:從遮止世俗諦後成立為「假」,從遮止勝義諦後成立「無戲論」 等。而是以使用「破式」的正確密意引向一切法「有、無、是、非」任一也不分割之 無言、不可思議的住理,以此破除一切有所主張的宗義,如同《迴諍論》云:
若我有少宗,則我有彼過,
由我全無宗,故我唯無失。」

在《四百論》上亦云:
「有非有俱非,諸宗皆寂滅,
於彼欲與難,畢竟不能申。」

在《寶炬論》上亦云:
「有所許之實事者,雖於粗細亦無有,
從本即是無生故,如同石女之兒子。」

如是說。

問:然而,二諦之建立也將成為沒有了?

答:於住理上,雖超越一切「二諦」等二法,於世間顯現之理規上,僅於「增益」上

如是安立,而不是如同宗義的實執於彼,此如《入中論》所說:
「如是汝許依他為實有,雖於世俗我亦不許有。」

在《禪定王經》也說:
「於諸無有文字法,凡諸聽聞及開示,
於無變上增益後,作諸聽聞及開示。」

於如此之法性上,「等引智」與「大悲方便」雙運而修習,積聚智慧資糧,以及 知道於「後得」時一切法如幻,積聚福德資糧,最後將證得法身及色身二種,如《寶 鬘論》云:
「此諸佛陀之色身,福德資糧中產生,
若將法身攝要說,國王當知從慧生。」

復次,「根之中觀」指二諦,「道之中觀」指二資糧,「果之中觀」指二身攝於 雙運也。

註釋

此處中觀宗的分類,是站在甯瑪派的根本立場來分。在格魯派的宗義上,並無「了 義大中觀宗」的說法。

將中觀宗,分成自續派與應成派二種,是格魯派的一般看法,並以應成派為最究竟 。在甯瑪派的看法,其上還有更細的「了義大中觀宗」。

格魯派與甯瑪派都共許:「婆沙宗」、「經量派」及「唯識宗」的見解是落入常邊 。

金剛屑的正因,即成立:「諸法非實有,不是自生、不是他生、不是共生、不是無 因生之故」的「遮破四生」。

「破有無生」,指於果上,若為「實有」,則不須「因」來產生。若為「實無」, 則再多的「因」,也不能產生果。

「破四句生」,在於破除以「實有」、「實無」、「又是實有又是實無」等產生。

指「諸法非實有,緣起故」,以「緣起」來成立諸法非實,此「正因」被稱作「正 理之王」。

指「諸法非實有,離實有之一及多之故」,以「離一多」來成立諸法非實。

「以非來遮」,指用「不是」來否定。「以無來遮」,指用「沒有」來否定。「範 限納入」指「所立法」限於同品之內,「完全切除」指「所立法」中,要將異品完全 排除。任何法,若不屬於「範限納入」,必屬於「完全切除」。例如「聲無常」中, 將所遮的「常」完全切除。此二者為因明術語。

見《入中論善顯密意疏》卷十四,法尊法師譯文。

有患根及無患根,分別指有、無毛病的器官。

見《入中論善顯密意疏》卷六,法尊法師譯文。

此屬前七地菩薩的了悟。

此頌見西藏大藏經中德格版第三八五○號,但提為提婆所造,可解說為是屬龍樹菩 薩所下傳。

指「金剛屑」、「破有無生」、「破四句生」、「大緣起」及「離一多」五個正因 。

見《入中論善顯密意疏》卷十二,法尊法師譯文。

同註。

「修心七義」述要

「修心七義」述要

陳國政

前言

阿底峽尊者(西元九八二-一○五四)以印度超巖寺首座,精通顯密,德重當時 ,應智光及菩提光邀請入藏弘法,於是振興西藏朗達瑪毀佛後之頹風,樹立典範。其 所著「菩提道炬論」,強調修持佛法要依三士道之次第,循序漸進,應先發菩提心, 勵修世俗勝義二菩提心,嚴守戒律,修習止觀,福慧雙修,通達顯教後才可修習密宗 ,以達到即身成佛。後宗喀巴大士(西元一三五七-一四一九)奉「炬論」為圭臬, 著「菩提道次第廣論」,法尊法師譯漢後,太虛法師序文推崇備至,「若能詳加研讀 ,則於佛學之基礎能得其精要」云。而阿底峽尊者修菩提之眾多教授,特依金洲大師 所傳,即「修心七義」亦然,此四傳弟子佉喀巴(西元一一○一-一一七五)攝為七 義。

修持菩提心之七種要義

一、先學諸加行:

深信因果,造善惡業必感樂苦果,故應斷一切惡,盡力修善。並思惟暇滿人身難 得,壽無定量,死緣極多,無常迅速,故從今起當勵修正法。

二、正修菩提心:(分二)

 甲、修勝義菩提心:

觀情器諸法悉皆如夢,離自心外,別無少法可得。觀心性無生住滅三相,無顯形表 色,不住身內身外,性全非實,故俱不可執。如是安住於無分別中,若妄念倏起,須 起滅隨無,如水中畫圖,隨畫尋滅。

 乙、修世俗菩提心:

應修「自他交換」,若不能真以自樂換他苦,非但不能成佛,輪迴亦不能脫,欲滅 自他苦,應捨己於他,應護他如自。初即應緣自母,作意猛利憶念母恩,從初住胎直 至成人,含辛茹苦守護未壞,乃得值遇佛法,修行正道,母恩尤大,然母竟因數數利 我故,致令於生死中受種種苦,實應救拔。我今當思報母恩,應修慈心與樂,願我一 切善樂,全無反顧惠施於母,想母現前具足安樂,具足一切修法順緣,現前即能成佛 。次於父等亦如是修,後當遍於一切有情而修,思惟一切有情,從無始以來無一未曾 為我父母,為父母時作無量饒益,其恩極大,然此諸有情悉為生死眾苦所逼,如何令 彼等離諸痛苦,猛利修悲心以拔之,觀入息時,一切有情之所有罪苦皆入我身而成熟 ;出息時我之所有安樂,皆入一切有情而成熟,令其增長安樂善妙。

三、取惡緣為菩提道:(分二)

 甲、意樂:(分二)

  1、世俗菩提心轉諸惡緣為菩提道:

初應思惟凡我所生一切眾苦,皆由往昔不知「我執為怨敵,有情為恩人」所感, 從無始至今所生一切眾苦皆由我愛執所生,令我不能解脫生死,受人非人等損害,故 應勵力調伏我執。為愛他故,於一切如母有情,當修猛利慈悲自取其苦,將自善樂皆 施於彼。特若有人非人作損惱時,當念彼損我者,從無始來曾作我慈母,彼於自己罪 苦惡譽,全無顧忌為我作利益,備受生死眾苦,由迷亂力於昔親眷全不相識及由我自 惡業所策,令彼現造害我惡業,由是將長時再受,誠可悲愍。當如是猛修學,又思我 昔唯作損害,今應為彼遣除眾苦,辦諸饒益,勤修二取捨。又現見若人或動物應即現 前盡力饒益之,或由意樂,願其離苦得樂,速能成佛,至心思惟語亦持誦,願今後所 作皆當利彼。又損我者,若係鬼神,應念我從無始以來,飲噉彼之血肉,今應酬報, 凡我之血肉等隨汝啜食,慨然捐棄。語亦言說,次想由食我肉等息其飢渴等苦,無量 妙樂充滿彼身心,成就二種大菩提心。

  2、勝義菩提心,轉諸惡緣為菩提道:

當知情器世間所生一切煩惱眾苦,皆由自心迷亂所現,無少真實。於世俗中如是 現者,譬如夢中火焚水漂而生眾苦,由於無實執實故成過,於勝義中一切諸法皆無所 有,若觀煩惱或苦之自性,初全無生,是無生法身;由無生故,亦無可滅,是無滅報 身;無生滅者,中亦無住是無住化身,此等自體不可分離是自性身,此是明妄境為四 身之教授,復次若患癩病等生猛利苦時,當思此苦定是上師三寶慈悲所化現,我若無 此苦,將不趨入正法,而墮入現法逸樂,由是病緣等損害,能令念修正法,勸我進修 二菩提心,其恩極重。

 乙、加行:(分四)

  1、積集資糧加行,轉惡緣為菩提道:

謂我生苦時,便起希求無苦之心,欲求安樂,爾時應修樂因。以身語意三業,供 養承事上師三寶、施食鬼神等積集資糧。次皈依發心,向上師三寶獻曼達,至誠祈禱 :「若病者善,加持令病;若瘉者善,加持令癒;若死者善,加持令死。」斷除希求 怖畏二心。

  2、淨障加行轉惡緣為菩提道:

應思汝不樂苦,是表示當斷苦因罪障之相。由四力門悔除令盡,謂懺悔先所造罪 ,是能破力;乃至失命後亦不犯,是防護力;歸依上師三寶求懺,是依止力;發菩提 心,持誦百字明,深觀空性,是對治現行力。

  3、供魔加行轉惡緣為菩提道:

施食後至心告云:「汝為我作修菩提心之助伴,此恩最大,令後願將一切有情眾 苦,皆令成熟於己身。」若不能如此,則應施食修慈悲心。告云:「我當為汝作現前 究竟一切利益,願莫障礙我修行。」如倏然發猛利病等苦時,應思此世界中有無數如 我苦者,彼實可愍,願彼等一切眾苦,悉入我身,又思此能損害者,為我作修菩提心 之助伴,猶如師長,其恩甚大。又見他苦時,當無間取入自身;若自或他起猛利煩惱 ,至心思惟,願他一切煩惱攝入自身,如是一切轉惡緣為道之方便,能滅希求怖畏二 心。

  4、供養護法加行,轉惡緣為菩提道:

供養護法神,祈請息滅修法違緣,成辦順緣。

四、明攝為一世之修持:(分二)

 甲、總攝教授,應修習五力:(分五)

  1、牽引力:

謂從今起乃至今月、今年、今生、直至成佛,願常不離二菩提心,數數引發其心 。

  2、修習力:

謂於晝三次、夜三次數數修習二菩提心。

  3、善種子力:

謂為勵令增長菩提心,應隨力修善以積集二資糧。

  4、破壞力:

謂隨起我愛執分別時,當念從無始以來由此令受種種大苦,即於現世造業受苦, 雖欲修法而不能成辦,皆從此生,故應斷除我愛執分別。

  5、願力:

謂一切善行之後,皆當發願:「惟願從今直至成佛,不離修習二菩提心,惟願隨 遇一切惡緣,皆當轉為修心之助伴。」

 乙、命終教授:(分二)

  1、謂修此法補特伽羅,患病必死,先修善種子力,將一切資具供養上 師三寶,令於彼全無愛執。次修願力,謂於上師三寶,七支供養,猛利發願:「願我 於中有及後世一切生中,加持能修二菩提心,加持值遇開示此法之上師。」次修破 壞力,當念由此我愛執分別,昔曾令苦後苦不離,若審觀察,了知身心全無可執 為我者,當斷除我執而住,次修牽引力,數起猛利欲樂,願我於中有位,亦 能修習二菩提心。次修修習力,當憶念前修二菩提心之理。

  2、威儀謂臨終時,右脅向下,右手托頰,以小指端塞右鼻孔,息從左出。次以 慈悲心乘息出入修二取捨,後想輪迴涅槃一切法,皆由心現,了知心性全無所有,心 亦不執,如是雜修二菩提心而命終。此法實為臨終教授之最希有者。

五、修持成功之量:

修心所為皆在調伏我執,若未成我執對治,則所修法,悉皆無義。若所修法,皆 成我執對治,則是身中已生修菩提心之相。由善修菩提心之力,後隨遇任何損害等惡 緣,亦不生瞋恚等,如優秀騎師在最顛簸情況,也不會從馬背摔下般,能將惡緣轉為 修心之助伴,此是修菩提心成功之量,雖能如是,仍應勵令增長。

六、明修心之三昧耶:(分三)

 甲、修心不違戒:

謂不應自云:「我是大乘修心者。」便輕忽小乘微細學處,應具足修心意樂,從 別解脫戒乃至金剛乘律儀,隨自所受一切律儀守護不犯。

 乙、不現怪誕:

為貪利養恭敬故,詐現異相,及無義苦行,悉應斷除。

 丙、不墮黨類:(分七)

  1、但忍人惱,不忍鬼神侵惱;或尊敬長上,輕視卑下;或慈愍親屬,瞋恚怨敵 等,一切偏頗應除,等修一切。由意樂將前自愛執,轉為較自愛他。修心時,外名須 小,內進須速,使自己成熟,他猶不覺。

  2、若見他有世間過失或佛法過失,如犯戒等,皆不應說人過失,應作是念:「 由於自心的不淨,才能見到他人的過失。」起心動念應勵力常察已過,莫矯飾移他, 遮止尋求他過之心。(註:唯識所變現之見相二分,見分為能分別,能取相,假 名為我『心』;相分為所分別,所取相,假名為我所『境』。故見境清淨,即是自心 清淨;見境染污,即是自心染污,如天人見水為甘露,人見之為可解渴滌身之水,餓 鬼見之為膿血,地獄見之為毒汁,而魚在水中則不覺其存在,故境無實性,隨自心識 染淨差別,所見各異。)

  3、觀自身五毒煩惱何者最重,即全力而為對治,先予調伏。次近觸生煩惱境等 ,試察復生不生,若復生者,仍應勵力對治,令彼煩惱不生。

  4、修心時不應期求名利恭故,現後世人天安樂,自般涅槃等自利心,凡雜執法 實有及我愛執分別之一切善行,猶如雜毒之飲食,皆應棄捨。

  5、莫為報他人惡言,而口出惡言,傷害他心;如記他違害,含恨不捨,待能報 時,而為報復,皆思遠離。

  6、不假公濟私,私自受用公有物。

  7、修心須能調伏自心,對治我愛執分別,若由修心反增憍慢等妄執,此是於修 心未達扼要。如親友去世,想其財物皆歸我有;若施主生病或去世,我將可獲得供養 ;同法道友去世,想其利養獨歸於我;怨敵死亡,從此無憂,獲得安樂,如是凡為自 身安樂之方便,欲令他苦,皆應斷除。

七、明修心學處:(分十三)

謂學修心不退倍復增長之方便。

 甲、衣食等一切瑜伽,皆以利他而作,寓修行 於生活中。

 乙、於晨起時當念,今日不離二菩提心。晝間 亦以正 念正知攝持,於臨臥時,當省一日 所行,若有違二菩提心者,應自慚愧 而求 悔除;若無違者,應生起歡喜,願仍勵令 >增長。

 丙、處順境時若眷屬資財皆圓滿,應知如幻, 莫生憍慢,應盡力而行利他。反之若處逆 境,遭受極大痛苦或不幸,如病魔纏身, 資財衰退,眷屬乖違等不欲再 修心時,亦 應知彼如幻,應思世界有多情如我此苦痛 者, 彼誠堪愍,惟願彼等過患,悉歸於我 而修二取捨。

 丁、寧捨命亦不離守護三昧耶,若不護持三乘 律儀, 現世未來安樂皆不得生。

 戊、煩惱生起,初難覺察,中難制止,後難斷 除。故初生 時,應即了知,中起對治而善 斷除,令後不復生,應當勵力。

 己、若自具足修法之三主要因,謂值遇具德上 師、自 心堪能依教如理修行、具足修行之 增上順緣如衣食無缺、 身體健康、無人非 人之所損惱等,應修歡喜,亦願他人具 足 彼因。若自不具三因,當思世界有多有情 如我不具 三因者,未能趨入正法,彼實堪 愍,願修慈悲令彼不具三因之罪障,悉 熟 於我,令彼等皆獲三因圓滿。

 庚、大乘一切功德,皆由敬信上師而生。上師 乃三寶 總集之自性,其身乃弘法利生之僧 寶,語乃開示心要之法寶,意乃本淨 深明 之佛寶,故對上師應信心不退的恭敬依止 ,自能無勞 自成,任運成就。菩提心的 修持是大乘佛法之精髓,故於修持二菩提,應勇進不退;於三乘律儀,守護不犯。

 辛、於怨敵,自未損彼而來損害者,或由業力 令心不悅, 如損友矯詐,惡言譏毀,以怨 報德者,於彼等境尤應修習慈悲。又於上師、父母等殊勝境,更應斷除違惱。

 壬、從無始來受無量身,皆歸無義,今應於此 暇滿人身修 主要義。謂較諸現事,正法為要;聞修二法,修為主要,較諸餘行,修菩提心為 要;較由教理門修,依上師口訣修持為要;較餘威儀,墊上專修為要;較遠離外境, 勤修對治為要,故應修習彼諸要。

 癸、離六種顛倒:(分六)

  1、不忍修法之苦,而忍降伏怨敵、守護親眷等一切艱苦,是忍顛倒。

  2、不忍修習清淨正法,而欲現世財勢,是欲顛倒。

  3、不由聞思修門領受法味,而受世間樂味,是味著顛倒。

  4、於作惡者不修悲愍,反於苦行修法者而修悲愍,是悲愍顛倒。

  5、於依托自己之人不令修法,而教作增長現世財勢之方便,是教心顛倒。

  6、於世出世之善樂不修歡喜,見怨敵有苦而生歡喜,是隨喜顛倒。

 子、應堅絕修:於修心處,斷除餘戀,一心而修。

 丑、不應自恃:自覺於他有恩,或覺自是長時精進,或覺自己有智尊貴,如是等慢,皆 應斷除,以修愛他愈自者, 全無可慢處故 。

 寅、不輕喜怒:不應於小事,便示喜怒相,侵犯朋友。若饒益他或修正法,不應希求稱 謝及聲譽。

後記

近對讀薩迦派無著賢(西元一二九五-一三六九)造,慧海譯之藏漢「大乘修心 七義論釋」,對論釋中所述「將此五濁世,轉為菩提道,教授甘露藏,從金洲傳來, ….於五濁充滿之時,安樂緣少,人非人等損惱受苦緣多,惡緣交雜,即應以彼為修 心助伴而修其心,故惡緣愈多,善行愈能增長,猶如轉毒為藥之甘露,此是金洲大師 之教授,勝餘教授之處也。」讚歎不已,故不揣淺陋,加以述要,願有志心者皆能策 發廣大行,得證菩提心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