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妙吉祥真實名廣釋》

《聖妙吉祥真實名廣釋》

月官菩薩造
林崇安由藏譯漢

(四二)正覺遍照大事業,大寂默尊具大寂,
   大密咒中令出現,有大密咒自性理。

「正覺遍照大事業」者,標出五種性之中圍也。
「正覺」:斷德圓滿及智德圓滿,謂法身也。
「遍照」:以相好莊嚴,謂報身也。
「大事業」:以十二佛業作眾趣之事,謂化身也。
「大寂默尊」:指釋迦牟尼也。
「具大寂」:意指智慧勇識也具有釋迦牟尼之功德也。
「大密咒中」:指生起次第及圓滿次第也。此中,生起次第有外生起次 第、內生起次第及甚深生起次第也。外生起次第者,本尊天或多或少皆可,謂修單身 本尊天。內生起次第者,修雙身之本尊天。甚深生起次第者,修脈氣也。此等一切知 為無自性者,為圓滿次第也。
「令出現」:指(出現)本尊身也。
「有大密咒自性理」:指智慧勇識具有生起、圓滿共同之本性也。

 

 

(四三)十彼岸到證得者,住於十種彼岸中,
   十彼岸到是清淨,即是十種彼岸理。

(四四)尊者十地自在者,住在於彼十地中,
   十智清淨具自性,持於十智清淨者。

(四五)十種義相義中義,自在寂默十力主,
   作諸利益無有遺,具有十種大自在。

今開示從波羅蜜多、十地及功德不可思議門來讚頌:
「十彼岸到」:前已解說過了。
「證得者」:指智慧勇識已證得。
「住於十種彼岸中」:指住於十波羅蜜多作眾趣之事也。
「是清淨」:謂通達一切波羅蜜多不可分開也。
「理」:對眾趣開示十波羅蜜多也。
「尊者」:指智慧勇識也。
「十地自在者」:謂於十地得到自在也。
「住在(於彼十地中)」:謂住於第十地後作眾趣之事也。
「十智」: 法智, 類智, 他心智, 世俗智, 苦智, 集智, 滅智, 道智, 盡智, 無生智。
「清淨」:指知道聲聞十智為無自性也。
「具自性」:指智慧勇識也。
「十種義相」: 執於一, 執於因, 執於食者, 執於能作者, 執於具自在者, 執於常, 執於雜染, 執於清淨, 執於具瑜伽者, 未解脫執 為解脫。
「義中義」:指智慧勇識亦契知外道之十種義。
「自在寂默」:能仁自在,謂能伏四魔也。
「十力」: 處非處智力, 種種勝義解智力, 靜慮等持智力, 解 脫等至智力, 染淨智力, 業及業異熟智力, 遍趣行智力, 宿住隨念智力, 死生智力, 漏盡智力。
「主」及「作諸利益無有遺」:謂以如是十力作眾趣 之事也。
問:作眾趣之事時,以過失不染嗎?
答:「具有十種大自在」:十種自在者, 壽命自在, 業自在, 資財自
在, 勝解自在, 願自在, 神變自在, 生自在, 法自在, 心自在, 智自
在。以具足十種自在不為過失所染也。

 

 

(四六)無始離彼戲論主,真如自性清淨主,
   言說真實不諱句,如其所說而依行。

(四七)於無二中說無二,住於真實邊際中,
   無我師子具音聲,外道惡獸皆怖畏。

(四八)遊行一切有義力,速疾猶若如來心,
   勝及最勝勝怨中,於轉輪者施大力。

今從三身門讚頌,先從法身門讚頌:
「無始」:指以因空。
「離彼戲論主」:指脫離過失也。
「真如自性清淨主」:指以自性空。
「言說真實」:指報身,謂言說真實者,大乘也。
「不諱句」:指真實諦。
「如其所說而依行」:指眷屬圓滿,謂諸十地之菩薩(皆如佛所說而依 行也)。
「於無二中」:指勝義諦與世俗諦不可分割也。
「說無二」:契悟彼(無二)後也對眾趣開示無二。
「住於真實邊際中」:是開示此密續見地之詞句,「真實邊際」者,指 義不顛倒也。彼之明覺不住於境,不住於一切密續及論典之境,並超越心思也。
「無我師子具音聲」:指化身,謂無有人我及法我之音聲,如同師子( 吼聲)。譬如彼獸王獅子僅以吼聲即能壓伏並怖畏一切野獸無餘。
「外道惡獸皆怖畏」:同樣,彼智慧勇識無我之音聲,能使如同惡獸之 外道皆怖畏也。
「遊行一切」:行走於一切方向及時間也。
「有義」:行走於眾趣之事義也。
「力」:以十力作(眾趣)事也。
「速疾猶若如來心」:速疾於眾趣之事也。
「勝」:指聲聞也。
「及最勝」:指菩薩也。
「勝怨中」:指斷盡一切障,謂佛陀也。
「於轉輪者」:如是彼化身作眾趣之方式,猶如轉輪王之作事。
「施大力」:指從種種方式之門作眾趣之事。

 

 

(四九)集中之師集中勝,集王集主具自在,
   大力愛護而執持,大理不受他恩念。

「集」:指聲聞也。
「師」:指化身,謂釋迦牟尼也。
「集中」:指獨覺也。
「勝」:指獨覺之師,例如三種性怙主也。
「集」:指菩薩僧也。
「王」:指報身,例如毗盧遮那佛也。
「集主」:指離邊之智,謂法身也。
「具自在」:指彼等一切,於智慧勇識,皆具有也。
「大力」:指智慧勇識也。
「愛護」:指(愛護)所度化者。
「而執持」:以悲心不放棄也。
「大理」:指大乘。
「不受他恩念」:行(助)於他人而不圖回報也。

 

 

(五○)句王句主能言詞,句中自在句無邊,
   以真實句說真實,於彼四諦宣說者。

「句」:指不了義之句。
「王」:指化身也。
「句」:指大乘之句。
「主」:指圓滿報身也。
「能言詞」:指於詞句得權勢也。
「句中自在句無邊,以真實句說真實」:謂於自事契悟後,對他人以真 實句說真實也。
「於彼四諦」:將解脫聲聞之道:四諦者,苦諦、集諦、滅諦及道諦也 。
「宣說者」:指智慧勇識也。

 

 

(五一)不還之中復不還,引導獨覺麟喻理,
   種種出離中出生,廣大出生獨一因。

「不還之中復不還」:指四對士夫及八種補特伽羅(謂四向四果),此 為聲聞之果也。
「引導」:指引導一切眾趣,謂智慧勇識也。
「獨覺」:以十二因緣起還滅之方式修行之補特伽羅;智慧高、此阿闍 黎斷我,而不樂於作眾趣事之補特伽羅也。又特別具有我慢之種性,以自己智慧考察 已,修習止觀者也。
「麟喻」:指(獨覺)果,如同麟只具一角也。
「種種出離」:謂三十七菩提分法也。
「中出生」:謂如同鳥雀群中翱翔也。
「廣大出生」:謂於眾趣之事無論如何也不出生、不勝解者,使廣大出 生也。
「獨一因」:指核心之菩提心也。

 

 

(五二)苾芻羅漢即漏盡,脫離貪欲調諸根,
   獲得安樂無怖畏,成滿清涼亦無濁。

「苾芻羅漢即漏盡」:謂化出迦葉等不可思議阿羅漢已,作眾趣之事也 。
「脫離貪欲」:謂止息內之執著。
「調諸根」:謂調伏外之執著。
「獲得安樂」:指涅槃。
「無怖畏」:指摧毀四魔也。
「成滿清涼」:指脫離貪執之熱惱也。
「亦無濁」:謂離障也。

(待續)

簡述密教對上師與弟子之關係

簡述密教對上師與弟子之關係

劉銳之

孔子先師,生當周季,於時諸子爭鳴,百家齊放;於其生前,及其歿後,人皆以 諸子列之,未嘗加以重視。及漢武帝罷黜百家,表彰六經而後,歷代帝王,均有「大 成至聖孔子先師」之封號,直至清代不衰。 先君子少弼先生之詩有句云:「利 用儒術保私有,答儒兩廡牛豬羊。」蓋紀實也。然亦可謂尊師也。

一般士夫以一切修業、解惑,均得益於老師,故儒家有「尊師重道」之舉。而所 有漢人之神樓上,無不高奉「天地君親師」之牌位,以師配天地君親,其尊重可想。

佛法之顯教,皈依佛、法、僧三寶,而特別誦「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所謂「 本師」表示「其來有自」也。其尊師可想矣。

密教則於皈依佛法僧之上,加上皈依金剛上師,為「四皈依」。所謂南無咕汝啤 (皈依上師)、南無勃打也(皈依佛)、南無達那嗎也(皈依法)、南無生加也(皈 依僧)合之為四皈依。

四皈依為四加行之首,與發菩提心、百字明、獻曼達,均為初學密教之修行人各 須諷誦十萬遍,以為基礎。

加行中更有須修「上師相應法」者。時輪金剛降臨較遲,降本世界纔數百年。六 支瑜伽之外,其金剛誦、與寶瓶氣,比別法更詳盡。而上師相應法,尤為重視。且引 偉大的薩迦班智達把佛陀的加持比喻成太陽的光力;如果以火柴為例,不管太陽多強 ,火柴不會自己燃燒,你需要一個放大鏡聚光來引燃火柴。同樣,即使佛陀力量非常 大,能賜予大加持,但不可能沒有上師而能得到加持。上師及弟子與上師的關係(這 兩種)是不可或缺的。

我要進一步說明上師弟子的關係:當大譯師馬爾巴與他的上師那洛巴住在一起時 ,有一天那洛巴變現出全部喜金剛壇城及本尊,他對弟子馬爾巴說:「我的孩子邱其 羅卓(Chokyi Lodro)(這是馬爾巴的名字)醒來,站起來,這兒有喜金剛壇城的觀境 !」他站起來且凜然敬畏。然後那洛巴問馬爾巴說:「你要對誰禮拜?你要對喜金剛 禮拜或對我--你的上師禮拜?」馬爾巴想:「這是一件非常殊勝的事件,這兒是本 尊,我所修的本尊,顯現在這,這是一件非常不平常的事件….,我可以常常禮拜我 的上師,他常常會在這兒,我要對本尊禮拜。」他就向本尊禮拜。

那洛巴然後用一句偈回答,偈子中的基本意義是說本尊是上師所變現出來的,在 誦完這偈子後,他一彈指,本尊和全部喜金剛壇城就融化進入那洛巴心中。然後,那 洛巴對馬爾巴說:「你這樣做不正確;你犯了一個錯誤!」

八關齋戒

八關齋戒

劉銳之

佛教傳入我國漢地,始於東漢明帝,凡千餘年。於是有些「宗」,已成漢化,如 禪宗祇漢地獨有,而印度西藏兩地,均付缺如,其一例也。

漢地以蔥、蒜、韭、芸台、胡西、薤為五葷,持齋者不能食也。依漢地習慣,則 在初一、十五、初八、二十三,若加十四、廿九是謂六齋。再加初一(重)十三、二 十八、十六,是謂十齋日。南閻浮提每年中正月、五月、九月為神通月,因忉利天主 與四大天王等於此三月中,以神通力觀察閻浮眾生,為善為惡,而示賞罰;功德倍之 。所謂受持「八關齋戒」:一、不殺,二、不盜,三、不淫,四、不妄語,五、不飲 酒,六、不坐高廣大床,七、不觀戲跳舞,八、不以香花塗身,加上不過午食為齋。 此八支戒,為在家者暫時所受之出家戒也。

漢地以不食五葷為「食齋」,以口無穢氣瀆神明也;俗稱「食齋」指此。佛教傳 入後,南亞洲有等傳小乘(亦稱元始乘)的國家:如緬甸、暹邏、斯里蘭卡等國,雖 均戒殺,但不斷食肉。從大藏經之「毘奈耶雜事」等,釋尊在日,亦祇以「不食牛犬 等肉」。

故漢地佛教,雖始於漢明帝之感夢,白馬馱經。而其發皇光大,則在於隋、唐。 稽之史乘,晉之道安,唐之玄奘,窺基諸大師,莫不崇信彌勒淨土,亦即兜率淨土也 。惜自趙宋以降,禪、淨大興,佛教徒幾不知有彌勒淨土,及上生兜率之說。甚至依 彌勒示化之布袋和尚,創為種種邪說,所謂「釋尊退位,彌勒掌盤。」,令人齒冷。 所幸近代佛教偉人太虛大師,及慈航老法師等,均發願上生兜率內院,以俟龍華三會 ,隨侍 慈尊,下生閻浮,此與印度早期佛子如無著、世親等大論師之信仰,如出一 轍,以彌勒在釋尊教法中,為發起妙有之上首,與文殊菩薩相應;且以菩薩而現比丘 相。

四種憶念之歌及註釋

四種憶念之歌及註釋

-空性見之開示,能令悉地如雨降下
第七世達賴喇嘛原著
第十四世達賴喇嘛講解
傑佛里哈伯金譯英
陳文仁譯漢

憶念上師
不變雙運方便智慧墊
安住皈處遍集自性師
斷證究竟圓滿悲憫佛
分別諸垢清淨誠啟請
讚嘆隨順住之根不散
心無暫捨讚嘆與隨順。

憶念成究竟菩提之利他心
三界無際輪迴痛苦獄
六道有情流轉無安樂
鞠我育我父母在其中
貪瞋諸垢清淨觀慈悲
平等關愛住之根不散
心無暫捨平等與關愛。

憶念自身為本尊之身
大寶大樂宮殿顯意樂
蘊界清淨自身成本尊
三身體性無別在其中
所觀殊勝逼真起佛慢
深空明顯住之根不散
心無暫捨深空與明顯。

憶念空性見 
一切所顯了別中圍內
實相勝義光明同虛空
無喻體性諸法在其中
作意諸垢無染觀空性
真如本面住之根不散
心無暫捨真如與本面。
種種顯有與六識岔道
所現皆能所錯亂了別
幻師遊戲所作在其中
變化無實欺誑觀空性
顯有空性住之根不散
心無暫捨顯有與空性。

以上特殊教法,為聖文殊直接授與法王宗喀巴者。此四種憶念之歌,具觀修空性 見之開示,為比丘噶桑嘉措 (Losang Kaysang Gyatso) 所作,思植正見之因於自他 。

    註釋:

  1. 按語:此文「四種憶念之歌」,為第七世達賴喇嘛(一七○八-一七五七)所作。 有三種英譯,並有一篇第十四世達賴喇嘛,於一九七九年在瑞士之演說稿。今據之節 譯為此文之註釋2、4、5、6,而註釋7則節譯自格西噶拉桑嘉措之「入佛子行論 」疏一書。
  2. 「上師瑜伽有不同修法:一般分外、內與密三種。外則觀上師住面前虛空。為表義 方便與智慧之不變雙運,故觀其住日月輪墊上,而為皈依處,斷與證智圓滿如佛陀。 勿見過失,勿生嫌怪。於上師讚嘆與隨順,諸根不散而憶念。」 「此修法源出密續,並為無上瑜伽續所特有。據此密續,具德上師須具四灌之覺 受,因此與佛陀無別。」
  3. 「若不先發菩提心,即求正覺之心,無法證得究竟開悟之境地。何謂菩提心呢?其 為不斷任運之心,不生疲懈,只為一切有情之利益,欲證圓滿菩提。有兩種鍛鍊方法 ,其中每一種,皆可令菩提心增詣。
    • 觀修七因果訣(以憶想母愛為基礎),各為前果及後因,相扣如環,證而再證 ,非一蹴即至。

    • 認知一切有情為己母。(親疏平等)
    • 憶想一切如母有情之關愛。(如今世母)
    • 思有所回報。(起報恩心)
    • 以慈心視彼。(生起親情)
    • 以大悲視彼。(難忍其苦)
    • 大願。(捨我其誰)
    • 求正覺之心,即菩提心。(欲證菩提)
    • (參閱菩提道次第訣要)
      自他相換。(見大幻化網導引法第六二頁庚二)「第一種方法,本來釋迦佛所 授,遞傳不斷,至慈氏、無著,以及金洲與阿底峽。第二種方法︱自他相換--為上 根而作,亦釋迦佛所授,傳文殊師利,諸印度上師,不斷而至寂天。二種傳承,至今 仍為西藏大乘佛教,四種傳統所修習。」
  4. 「此頌屬無上瑜伽續。可依生起或圓滿次第解說,以下依生起次第解說。首四行說 宮殿及諸莊嚴具,悉皆清淨,並自受用。此處具兩種清淨。所住大寶宮殿,究竟無垢 。於身之清淨,觀想自身成本尊身,蘊界究竟清淨。進而,觀想身語意無別,即身為 化身,語為報身,而意為法身。通常身語意為不同體性,但此處觀彼與佛陀體性,無 二無別。若說到意,即指佛性或法身。亦可能指微細心或微細氣。」 「此時此刻,眾生應具堪能,成就如此轉變,或說為成就佛位。為斷凡情所思, 故必須生起佛慢,觀自身為究竟佛陀,並令所觀逼真如真實。」 「為何如此觀修呢?真實或究竟皈依,稱為果位皈依。此即佛陀,非自外或有別 於自身,而即是自身之果位,在身語意諸垢淨盡後。故此觀修,為令成堪能之方便。 」
  5. 「第四種憶念有二頌,第一頌說虛空,如定中所修,第二頌說變化,如後得所修。 」 「一切所顯了別,指森羅萬象,種種諸法,不管好與壞,不管體性為輪與涅。諸 法無不具空性,即空性遍行一切諸法。意指一切諸法,只為名言思慮所施設安立,無 獨立自性,故說為空。由之,故說空性遍行一切諸法,為諸法之勝義諦。無喻體性諸 法在其中-為何體性為無喻呢?因諸法非由所執或所見而有。」 「欲由是得證,所修應離作意戲論,令心住非自性有,即住空性。此空性說為無 染空性。如是諸根不散而住,說為所修如虛空,即如虛空性中平等住。再者諸法之空 性,非有所作,或所得於佛陀之加持,而是在諸法顯時,當下即有。諸法之勝義諦, 本來即有,無任何自性有之痕跡。」
  6. 「首先觀想於岔道中,幻師正興幻作,雖象馬都無,卻顯有於路人,顯現於其眼識 。象馬實無,卻執為有。由此譬喻,而觀眾生,因具六識,無明染污,故諸法顯於面 前,似自性而有。其實自始即非如是而有,只為思慮所施設,卻顯為自力而有。為何 ?因諸識為無明所染污之故。」 「空性顯為世俗諦諸法時,則有好壞、增減等分別,然而諸法之勝義諦,則只為 一味空性。由前面之正式觀修,已覓得所施設之物,但以有覓,非真正得。物之自性 有,已覓得,但未真正證得,因此進而認知其無自性,或非自力有。得如是證智,於 後得諸法顯現時,因其顯有,而以為實有,及自力有。然由前定中證智力,故認知顯 之同時,非如是即有。」

(中譯功德迴向)
福德法幢上師長住世
所有具德上師長住世
無上甚深密續廣流傳
有情得灌成熟證悉地。

知報廬儀軌序

知報廬儀軌序

劉銳之

銳之求法印度,親近承事 敦珠甯波車前,得傳大幻化網本續傳承,復 得餘法灌頂者亦一百三十餘尊,歸香港後,將大幻化網導引法,向諸同修講述;並整 編付梓,於壬寅年正月印行。至其修持儀軌,亦經轉授修習,以當時有請 師遙灌者 ,若干人也。數年後以 師諭敦迫,弟子請求,於是設壇灌頂,並將前此親聞,而加 以紀錄之儀軌,整理傳付,久之成帙。去年 師駕蒞臨,以未代傳四灌為問,常自慊 然。回念當年 師示儀軌,常有註解口訣,附於其中,及儀軌印行,未便全部附入, 慮使修習之初機,目為之眩。訣要早經什襲珍藏,然日久恐或散失,深負 師恩。乃 收拾群冊,其與修持有關者,即片鱗隻爪,亦彙成編;雖未得傳人,又無蓮師父母巖 藏之付,惟願存而勿失,以待來茲而已。

因憶四十年前,西藏密乘大德 多傑覺拔格西蒞港,與蔡淵若大海兄登輪迎迓, 挽留駐錫,請求傳授吉祥天母靈卦經,代淵若譯之。其後皈依 諾那、 貢噶諸上師 ,儀軌現成,無須譯述者無論矣。迨依 吐登利嘛喇嘛,請求傳授咕嚕咕叻能明佛母 曇缽羅華鬘修習法,及玻璃鏡安臟法等,譯而出之。

距今前十餘年,羅桑盆西代表來函,以格賴達吉活佛,得政府邀請,從印度前往 臺灣,路經香港,旅費所需,希為籌供養,乃商李世華兄,而足成之。並為集法緣, 躬為譯述,所譯為三自在金剛法等。不數年,又奉甯波車諭:飭將所撰西藏古代佛教 史,譯成漢文。世華已發願檀施,登報徵求譯人,迄無所得。盆西又以格賴之弟明珠 活佛為介,爰聘來港合譯。譯事之暇,又為集法緣,並為譯述;譯出如意輪白度母長 壽灌頂等。茲於搜集儀軌之便,得錄存之。

    如是經年,整編完妥,親自手鈔,或存原稿。分為五類:

  • (甲)為 師所抉擇古德所造,或 上師自造;全部親聞開示者,凡十七種。
  • (乙)為前人所造及譯,而親承開示,於訓釋口訣,不厭求詳者祇一種。
  • (丙)以 師飭代攝授弟子,為應群機,傳法逾百。緣其軌範,均小異而大同,遂 於前行、正行、後行諸要,列成公式;復將各尊之身儀、標幟、手印、真言,扼要提 示;倘有特要、或口訣,均特為傳付,飭自編造而成。返港傳法以來,實欲學者專修 一尊,易於成就。而一般心理,難免多所要求;故所編儀軌,多係應機編錄而成者, 凡十八種;待編者未預焉。
  • 以上三種,均為 甯波車所傳法要,曠世奇珍。茲復加入:
  • (丁)為 多傑 吐登兩師所傳,多係尊法,開示詳明,可供參考者,共五種,並 將 貢噶上師閉關要旨擇錄冠其上。
  • (戊)為格賴、明珠兩活佛,代集法緣時所譯,心血所在,因併存之者,共五種。

當從印歸來,自維得聞無上妙法,為百千萬劫所難逢,深自慶幸;以得知報身功 德,及了知報身修持方便,若在世間覺言之,尤應知恩報德,以答四恩;於是顏其居 曰知報廬,而所編譯之法本,名為知報廬儀軌焉。

藏曆九四八年 西元一九七四年 甲寅歲清明日
舒囊卓之贊青東莞佛根劉銳之謹序

吉祥天母靈卦經緣起

吉祥天母靈卦經緣起

劉銳之舊作

吉祥天母,於藏密中,最著神靈,茍具至誠,往往示之靈卦;卦中所示,又皆直 截了當,言簡意賅。一切未來,如響斯應。故西藏格西大德,以神通未具,不克前知 。諸弟子有所叩詢,不得不預為開示,惟其所示,須有明效大驗,始堅信心,欲求答 問之方,此吉祥天母之卦,所由尚也。癸酉之歲西藏格西多傑覺拔尊者,道過香江, 幸與郊迎,得親法乳;一百八法,悉獲親傳,而有所叩詢,時蒙卜卦,故於天母之卦 ,又擬再傳。嗣緣漢藏文字繙譯為難,因而中止。前歲八月,偶披報章,有侯曜君, 詳論天母靈卦,頓觸曩懷;知中國大有人在,而識荊之願,亦與日俱增。前月福金喇 嘛港游,因往求法,先有在座與談天母靈卦之蹟者,問之,侯也。佛說因緣時節,其 是之謂歟!一見如故,把臂同歸,暢陳胸臆。侯君之言曰:前歲癸酉,由西康返,道 出成都,遇雜谷屯喇嘛寺之王渣老格西,年逾八秩。挾天母靈卦之秘,思得傳人,不 以曜為不材,授之要道,使譯為漢文,藉資弘利,爾來瞬又三年矣。以其鈍願 學情殷,且於藏密各法,已得多傑尊者之傳。而東密諸法,亦多講習。卜卦虔詢,幸 蒙佛許。越數日,遂以天母靈卦見授,乃重沐繕錄,並於靈卦次第,條分縷析,校勘 無訛,暨將天母修法諸儀,補附於後。其鈍檮昧,心得所好,輯為成書,爰 於簡端,志其緣起。

民國廿四年乙亥孟冬劉其鈍僅述

    幾例

  • 凡卦書所載,類多引喻取譬,更或沿用古人故事;問者每影響得之。從無分類指 事,解說詳明者。至若鬼谷子之四句經,雖分磁基、昆玉、行藏、婚姻、子嗣、退隱 、六類,然其句皆七字,作法詩詞或陳義太高、或措詞過誨,皆無取焉。本編以簡捷 了當之筆,作實事求是之評,按類敷陳,不稍牽強。照事臧否,不稍囫圇。若膚淺之 譏,所不免也。
  • 凡問卦者,須照骰子三枚之數,彙而計之,按點披閱。如事重要,可搖骰子三回 ,分次記數,披閱可也。
  • 凡問卦者,無間晝夜,惟須於日月星三光中,有一光焉,方可從事。若朝曦未上 ,晦夕無星,及黃昏日已沉西,月星隱曜,與霏霏淫雨之際,皆屬非宜,行者慎之。
  • 本編次第先列點數,如三點等。而卦格,取以分上中下也。而 總評與解法,總論得此卦者之臧否。否者始有解法,下仿此。而總 斷與解法,總斷得此卦者所遭,然除「三點」外,他無有也。而散 斷與解法,散斷者按類分斷也。散斷之類,十有一:一曰家宅、二 曰人口、三曰謀事、四曰商業、五曰資財、六曰子嗣、七曰行旅;行旅類內,復分而 三:甲為登程、乙為旅況、丙為歸訊。八曰疾病;疾病類內,亦分而三:甲為病因、 乙為療法、丙為病勢。九曰訟事、十曰失物、十一曰墳地。

 

    此靈卦經之來源,及其緣起。已詳蔡大海兄序中,不復再贅。而此經與余之 因緣,其源遂有足述者。
    憶四十餘年前,歲次辛未,以嫡母林,患乳癰;生母黃,患肺癆,群醫束手。蔡 淵若兄(法名大海)為 先君門弟子,夙奉東密,乃介紹香港佛教真言宗居士林皈依 修持,緣是常相親近。是時西藏喇嘛福金喇嘛、多傑尊者,先後蒞港,參加逢迎,無 役不與。大海躬任檀越,供養傳法,均在其家;余時方弱冠,亦步亦趨,蓋 以大善知識視之,而彼亦以小弟弟相待也。當侯曜君之將此靈卦經交來時,大海以余 方隨侍椿庭,傳授生徒以國學,日與翰墨為緣,且多暇晷,因請為之謄錄,欣然 從之。復觀其譯述及規格、次第,未盡合理想,乃於漢土卦書旁徵博引,加以整編; 匝月完竣,裝訂成冊焉。
    多傑尊者之傳承,侯君之贈與,殊足珍貴;因念將為返國之行,戎軒籌筆,為方 便攜隨起見;乃用純銀製成圓盒,盒上鐫吉祥天母法相,並以藏文咒鬘圍繞之。內置 象牙骰子三顆,此為特製:上為一點、下則五點、前為四點、後則二點、左為六點、 右則三點;即一與五對、二與四對、三與六對,此與吾漢土之製不同。復特編簡斷錄 ,以蠅頭小字,書於精製小而厚紙片多張之上,附置其中。以便卜後隨手翻閱,即可 斷其吉凶,有如竿木隨身,大可逢場作興矣。詎料從戎而後,返居穗垣,俄而日騎縱 橫,虎口逃生,衣物蕩然,僅以身免,於是此盒亦付劫灰,且未經一演身手者,亦可 歎也。
    抗戰勝利後,復返香江,蔡大海兄久別重逢,樂數晨夕。寢竟示無常,當付荼毗 ,其婦佘淵齊女士,丏余為之舉火。旋以檢拾遺物,發覺 諾那師佛所賜大 威德金剛銅像,及 多傑尊者所賜法衣等,係返國前,寄存其家者,特以見還。及見 此卦經,辨認字蹟(淵齊亦為 先君門弟子,同學多年,故於所書,觸目能辨。)並 以歸趙。與此經一別廿載,如見故吾,喜可知也;然念及良朋死別,則又不覺感慨系 之矣。
    民國四十七年,承事 敦珠甯波車,得開示譯述大幻化網導引法於吉祥天母靈卦 ,已請傳授;並訪購得藏文原經一帙,擬請示譯,但以原譯法本,已極繁忙,未敢申 請,而罷。其後羅桑益西代表應聘從臺灣來港,為格賴達吉活佛度語;又其後明珠活 佛應聘從臺灣來港,為西藏古代佛教史度語;均擬請將此經度語譯出,均以無暇,未 如所願,迨因緣之未具歟,然此志則不渝也。

佛曆二五一七
藏曆九四七年民國六十二年癸丑季夏舒囊卓之
贊青其鈍劉銳之謹跋於九龍龍坑關房

敦煌古卷中關於大圓滿之經續

敦煌古卷中關於大圓滿之經續

黃毅英

據心登贊青卡美(SAMTEN GYALTSEN KARMAY)於「大圓滿」註一書中 稱,現存於倫敦印度機關圖書館(INDIA OFFICE LIBRARY)中所藏敦煌藏文本中,只 有三簡是涉及大圓滿教法的,即編號594、647、689/2 三種,其中689/2 實為八至九 世紀中的一些傳承表,祇有大圓滿之上師而已。647 為著名之六金剛句。而594 乃佛 藏所造「小密殼-空之心」。今試將594 及647 兩文譯出,以供參考。

甲一 六金剛句

647文獻中所記為六金剛句,及其注釋。先譯六金剛句如左:

(頌)吉祥。

敬禮至尊普賢王如來金剛身語意之大樂前!

  • (一)一切顯現萬法變異,其本性俱一。
  • (二)而各各卻超乎思議。
  • (三)萬法雖如如而無散亂。
  • (四)普賢王如來照耀出一切相。
  • (五)摒棄馳求之病,即已具此一切。
  • (六)放下以無修整故也。

甲二 六金剛句之注釋

一切續中,均以金剛薩埵為主,然於此,則以普賢王如來為主,何以故?若言金 剛薩埵者,乃有果可得,且以次第及之。然於此,無得也。以此,普賢王如來較合於 對上根者,至為明顯。

「吉祥」者俱生也,此即有者無須名色之追求比一切尤勝。「敬禮至尊普賢王如 來金剛身語意之大樂前」者,表持非一多之陀羅尼,縱至何處,不離心中。表離三界 之法,住於當體與住於大樂。

  • (一)世間諸法,無論圓缺,表無量顯現,然其自性無分,皆一。故云:「若 言一中有多,豈不同割裂虛空耶?」答曰:「於本理上言,不可也。」如是云:
  • (二)此「一」不可分多。以超言離故,無容詳釋。
  • (三)如上之事而不住於此中。若云:「一切了義經,均謂此「一」,為一切 善之源,若言不住其中,怎能獲種種功德歟?」答云:「於當體中,言思皆絕,然無 住其中之問題,亦無功德不生之問題。」所以者:
  • (四)一切相均為當體所闡現,生起功德無用任何造作,所以然者,此等皆為 無始以來心中之遊戲相,本來具足。
  • (五)(六)一切願均已圓滿。既已圓滿,再尋造作,即為垢病,徒添營役。 此等垢病必須遣除。一切所欲,本已無求自得。此名為「放下」者,即無有可執持也 。即住於「當體」而無散亂。意為無用追求與造作矣。

以上心要,名為至尊普賢王如來之大樂道,能離執著則名「內大甘露」。為證 不思議覺之最上道。住於此無上法源中,其戒亦隨即圓滿。

  • 一、殺:「超度」者,「器物」自消。自消滅為(超度)之主法。然(依大圓 滿教)「器物」之名亦無,「超度」祗為主要方便,以一切住於自然。
  • 二、淫:「相合」者為「一體」中無合無不合。(然)此中縱「合」(之名) 亦無,常與明母合故也。
  • 三、盜:表住於世間,及以外一切顯現之萬有故,無所需求。縱不曾得,得一 切故名為「盜」。
  • 四、妄言者,說非真之詞也。(然)言詞有真耶?即已離道,故名為「妄言」 。

以此故也,四戒均住自然,四者不增不減,不捨五毒戒亦如前,「瞋」屬殺類 、「貪」屬「合」、「癡」為無智,然大印(普賢王如來)本無智聰,故名「癡」。 「慢」為堅慢不變,大印不動,於自性中不變。「妒」者,縱向未熟宣說,亦無能領 悟。縱功德何大,無能仰知故,本然守大秘密。

甲三 小密殼--空之心

 乙一 導言

  • 丙一 造者:具德之佛藏
  • 丙二 部居:阿的瑜伽
  • 丙三 法源:從一切正覺經論中取出
  • 丙四 源起:度上根者
    全分五部、言六智、五大、三大薩埵。本名為「小密殼--空之心」。五部者。

  • 一、敬禮普賢王如來自性。
  • 二、明覺心之自性。
  • 三、覺心無可表之理。
  • 四、「一切本源」體,「清淨面」之闡明。
  • 五、散亂與障礙。

 乙二 正文

    敬禮至聖至尊普賢王如來。

  • (一)甚深無虛妄。
  • (二)現於上智之前!
  • (三)甚深無虛之境界。
  • (四)為親證者而非虛幻。
  • (五)一切諸非均有「當體」。
  • (六)萬有顯像不自隨行。
  • (七)任教所說如何深邃。
  • (八)亦無能明示此!
  • (九)身心積資等行。
  • (十)觀想並消除輪迴業引等。
  • (十一)均為自立柱障。
  • (十二)不測虛空不變。
  • (十三)雙腿跏趺。
  • (十四)種種坐式。
  • (十五)為執身見所致也。
  • (十六)無形虛空不變。
  • (十七)無始俱有如同虛空。
  • (十八)非跏趺坐者。
  • (十九)自性常住空性。
  • (二十)為轉成虛空之本。
  • (廿一)心性亦然。
  • (廿二)證悟之本。
  • (廿三)無根之心。
  • (廿四)無能尋覓及找著,如虛空也。
  • (廿五)無生覺悟。
  • (廿六)離因與果。

此甚深教誡,「小密殼」為一切經律之匙,圓滿。

MK;註RF;SAMTEN GYALTSEN KARMAY THE GREAT PERFE- CTION E.J.BILL,1988.

極明摩尼寶炬生起次第究竟及修誦閉關總要

極明摩尼寶炬生起次第究竟及修誦閉關總要

貢噶上師傳授
陳博濟譯述
劉銳之摘要

嘗謂佛法分顯教與密乘,顯教分聲聞、緣覺、菩薩,為小乘、中乘、大乘。釋尊 說法多年,目的是將佛的知(現代語所謂共識)、見(現代語所謂目的)由「開」而 「示」,使聽者從「悟」而「入」。雖所說智慧,有「聞」所成、「思」所成、及「 修」所成慧之分。且釋尊更有「有說有修有證」,為正法五百年;「有說少修少證」 ,為像法一千年;「少說無修不證」,為末法一萬年。說雖如此,但顯教似重「聞」 「思」,而不「修」。

密乘則不然:先之以灌頂,是具德之上師,以自己所修之本尊,介紹於弟子,是 也。灌頂分四級。隨即以每日應修之儀軌使修,也分為生起次第、圓滿次第、智慧次 第、名詞次第四級。所謂生起次第,是運用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識,先觀對生後自生, 於是未生令生,已生令起,其次第井然。以下各次第,仿此應知。

每日必修儀軌,隔了數月,必須閉關,最少七日,以自我檢討:是否發菩提心? 知見是否純正?戒律是否嚴守?修持是否精進?如是過失,所謂「有則改之,無則加 勉。」但閉關之舉,並不如是簡單! 貢噶上師,於此開示甚詳,日前常列舉示諸同 學,以資遵守,其名為《極明摩尼寶炬》。今將全部錄於本刊,以供讀者依照。

 付錄極明摩尼寶炬

   生起次第究竟及修誦閉關總要

(甲一) 生起次第總要(略)。

(甲二) 依修總要著手(閉關):分五

 (乙一) 處:分五

  (丙一) 古德加持吉祥聚。

  (丙二) 無仇敵虞:分三

   (丁一) 外,具土地。

   (丁二) 內,修房。

   (丁三) 密,坐具。

  (丙三) 未為所玷:分五

   (丁一) 鬥爭。

   (丁二) 逆倫。

   (丁三) 孀寡。

   (丁四) 失戒。

   (丁五) 破戒。

  (丙四) 主非三者:分三

   (丁一) 巨魔。

   (丁二) 凶徒。

   (丁三) 慣行黑業。

  (丙五) 無作中折者:分三

   (丁一) 人。

   (丁二) 非人。

   (丁三) 野獸。

 (乙二) 時:分三

  (丙一) 四孟月:分四

   (丁一) 夏孟月修息法。

   (丁二) 秋孟月修增法。

   (丁三) 冬孟月修懷法。

   (丁四) 春孟月修誅法。

  (丙二) 須與宿曜配合。

  (丙三) 座:分二

   (丁一) 午前為初首。

   (丁二) 酉座(或戌):分三

    (戊一) 自在。

    (戊二) 懷攝。

    (戊三) 本尊緣起。

 (乙三) 人須具六不共法:分六

  (丙一) 大信,能入白法。

  (丙二) 大敬,視師如佛。

  (丙三) 大法,得四灌頂成口訣器。

  (丙四) 大戒,重三昧耶修基己立。

  (丙五) 大慧,能明了義見。

  (丙六) 大定,離諸畏懼。

 (乙四) 物:分六

  (丙一) 飲食充足或加倍。

  (丙二) 衣足更易。

  (丙三) 去病緣藥。

  (丙四) 真言緣起。

  (丙五) 防敵武器。

  (丙六) 去魔:分三

   (丁一) 黑芸香。

   (丁二) 芥子。

   (丁三) 三稜杵。

 (乙五) 修持完善方便:分十六

  (丙一) 四支:分四

   (丁一) 依生起因三三摩地:分三

    (戊一) 空三摩地。

    (戊二) 悲三摩地。

    (戊三) 因三摩地。

   (丁二) 近依為自住本尊慢。

   (丁三) 與佛母俱加持入空密者為修。

   (丁四) 智尊降入灌頂印契者為大修。

  (丙二) 心念:分三

   (丁一) 惡:分三

    (戊一) 執持貪瞋。

    (戊二) 煩惱。

    (戊三) 妄念。

   (丁二) 善:分三

    (戊一) 書讀。

    (戊二) 背誦。

    (戊三) 思惟。

   (丁三) 立難行標:分三

    (戊一) 心勿失二。

    (戊二) 專一貫注懸想。

    (戊三) 耐凍死憊之苦。

  (丙三) 初入時:分四

   (丁一) 皈依。

   (丁二) 發心。

   (丁三) 作本尊慢。

   (丁四) 設三食子:分三

    (戊一) 供上師三寶禱求。

    (戊二) 獻護法請作事業,為護中折。

    (戊三) 上地神求為居停。

   (丁五) 結界。

  (丙四) 正入座時:分六

   (丁一) 施魔。

   (丁二) 供地神。

   (丁三) 供四天王:分十九

    (戊一) 石堆上樹像。

    (戊二) 供食。

    (戊三) 去魔。

    (戊四) 淨空。

    (戊五)   (針)轉成寶器。

    (戊六)   (嗡)轉外內供聚。

    (戊七) 各天女充滿虛空。

    (戊八) 獻供真言。

    (戊九) 越量宮食子。

    (戊十) 去魔。

    (戊十一) 淨空。

    (戊十二) 現像。

    (戊十三) 召請。

    (戊十四) 沁入。

    (戊十五) 加持八供。

    (戊十六) 虛空藏真言。

    (戊十七) 供食子偈。

    (戊十八) 請安住偈。

    (戊十九) 觀四天王率眷屬守護關房。

   (丁四) 護輪:分二

    (戊一) 所作、能作、作業,三依無緣慧持。

    (戊二) 非最後不攝收。

   (丁五) 置表緣石:分三

    (戊一) 順緣衣食。

    (戊二) 醫生。

    (戊三) 一切須外來者。

   (丁六) 隱秘:分二

    (戊一) 關期以次增延,並勿告人。

    (戊二) 勿以關中本尊告人。

  (丙五) 起耐苦堅忍鎧甲熱願:分三

   (丁一) 正妙結界。

   (丁二) 中折不生。

   (丁三) 四時行持:分四

    (戊一) 晝於所顯無整恬置。

    (戊二) 晚振心明勿沉勿昏惺鬆而住。

    (戊三) 夜寢併合法性離念就眠。

    (戊四) 翌曙明持憶念作本尊慢:分三

     (己一) 觀身本尊。

     (己二) 口誦真言。

     (己三) 心住離戲。

  (丙六) 修法未圓滿間:分六

   (丁一) 勿利他。

   (丁二) 勿說法。

   (丁三) 勿遷移。

   (丁四) 勿振墊。

   (丁五) 勿洗面。

   (丁六) 勿薙髮鬚。

  (丙七) 修法既滿:分三

   (丁一) 懺謝。

   (丁二) 供酬勞食。

   (丁三) 回向善根。

  (丙八) 上師旨集口授赤道開示:分卅九

   (丁一) 勿著他人衣,沾染晦穢,行持懈怠故。

   (丁二) 過嗜甘旨,易流煩惱。

   (丁三) 食惡則壞體力,不堪難行。

   (丁四) 破戒、孀寡、逆倫、失戒等晦障者,及巨魔手出食物,則行持稽遲 ,起中折障。

   (丁五) 移座墊,則暖相失,起無因災。

   (丁六) 勿庇佑他人,能力壞故。

   (丁七) 勿洗身及垢衣,悉地散失故。

   (丁八) 勿剪薙髮鬚指甲,壞真言力故。

   (丁九) 勿由關內說法,行持相不現故。

   (丁十) 勿作長期誓願,魔趣入故,應漸延長。

   (丁十一) 與人交談,真言難成,故應斷語。

   (丁十二) 應微聲正誦真言,免敗能力。

   (丁十三) 仰臥當掐珠念誦,為自壓勝。

   (丁十四) 身正直住,則氣直行,氣明雙合故。

   (丁十五) 身依禪定七法。

   (丁十六) 勿吐津液。

   (丁十七) 勿晝寢。

   (丁十八) 修法未圓滿間,勿以致亂能所作業,擾憊三門。

   (丁十九) 於彼所修,力求貫澈。

   (丁二十) 所生善惡神通等修持相,勿作任何愛憎取捨分別。

   (丁廿一) 瑜伽者安心著於本位,進修難行。

   (丁廿二) 修法圓滿已,酬勞、供食,亦漸次行。

   (丁廿三) 解界後,數日間,應護關緒,勿遊戲城鎮。

   (丁廿四) 自座三日間,勿容人臥。

   (丁廿五) 修法勿令異三昧耶者得見。

   (丁廿六) 修法勿示他人。

   (丁廿七) 悉地物勿施他人,留自受用。

   (丁廿八) 任起何事,勿遽出關。

   (丁廿九) 最中折魔,應任持之,勿為緣動。

   (丁三十) 依修精勤瑜伽行者,勿茍所得。

   (丁卅一) 食物勿茍食。

   (丁卅二) 勿著垢衣皮裘等。

   (丁卅三) 隨處不茍臥。

   (丁卅四) 排洩物不令人見,勿棄大道。

   (丁卅五) 禁行諸行。

   (丁卅六) 非時勿作。

   (丁卅七) 於一切時行道,最極審慎。

   (丁卅八) 初依難行等禁行嚮導。

   (丁卅九) 繼分晝夜座,權衡行持。

  (丙九) 斷語功德。

  (丙十) 緣起要之所斷。

  (丙十一) 勿壞明點。

  (丙十二) 那諾巴開示:分五

   (丁一) 未漱口勿誦真言。

   (丁二) 以陀羅尼水淨口。

   (丁三) 關房內勿容入內者:分八。

    (戊一) 犬。

    (戊二) 貓。

    (戊三) 孀寡。

    (戊四) 具晦婦女。

    (戊五) 痲瘋。

    (戊六) 逆倫。

    (戊七) 罪人。

    (戊八) 破戒。

   (丁四) 樓上亦勿容行。

   (丁五) 未具口訣:分三

    (戊一) 總(敗真言力者)應斷:分六

     (己一) 蒜。

     (己二) 蔥。

     (己三) 萊菔。

     (己四) 鹽重。

     (己五) 鋒刃入口。

     (己六) 吹火。

    (戊二) 別:分七

     (己一) 務斷舌肉。

     (己二) 自入寢座,勿容人入。

     (己三) 座墊尚暖間,勿容人坐。

     (己四) 衣尚暖間,勿容人著。

     (己五) 勿鬆弓弦折箭。

     (己六) 若於武器,作跨越折斷等行,則護法不悅。

     (己七) 務須避免護法諸三昧耶。

    (戊三) 此外:分十

     (己一) 勿著垢衣及補垢膩。

     (己二) 勿用裂破罅漏玷瑕之器。

     (己三) 兆相勿以告人。

     (己四) 染戒著魔之類,決莫作為護輪。

     (己五) 未置緣石之人,勿見。

     (己六) 增上修持二十三昧耶,亦應善持。

     (己七) 於依誦際,流於散亂,致誦他尊真言。

     (己八) 去魔息病,不精放逸,心自厭倦。

     (己九) 不潔為近緣,及身口意三界未結,所誦真言,勿入根本依修數 內。

     (己十) 補足依修等,勿計入依修數內。

  (丙十三) 諦洛巴開示:分二

   (丁一) 速入加持妙門:分五

    (戊一) 恆應不離自為真實本尊三門我慢。

    (戊二) 念誦數珠每座一匝。

    (戊三) 輒於有情,真實猛起大悲。

    (戊四) 於師敬信之極熱情,啟請加持心續。

    (戊五) 對於本尊意,作殊勝本尊大悲之主尊。

   (丁二) 惡緣現前及因冀慮心亂意想生時:分二

    (戊一) 縱令病死,不斷修持。

    (戊二) 未完全間,誓不為惡緣中折所屈。

  (丙十四) 四座併二座修持:分二

   (丁一) 黎明午前併一。

   (丁二) 日晡與晚併一。

  (丙十五) 佛子寶尊勝開示:分廿二

   (丁一) 心昏沉將入睡時,則振心明,挺起身念,出聲念誦。

   (丁二) 心若掉舉,觀緣不明,則心持三摩地薩埵,微聲念誦。

   (丁三) 若馳散於世法妄念,則省古德忍苦難行,毅然振作。

   (丁四) 脈界澄清暢適時,念誦流利,勿作速成想。

   (丁五) 脈界遲鈍時,起大堅忍,勿作厭沮。

   (丁六) 神濁、舌吶,服牛乳茶等。

   (丁七) 散馳則服骨湯,及嚼紅糖。

   (丁八) 座中勿半掩口言談。

   (丁九) 勿施他人。

   (丁十) 勿加持與護結等。

   (丁十一) 座隙外,勿多作飲食經行。

   (丁十二) 關內物具勿外出,成為悉地散失因故。

   (丁十三) 非關內人及其物,勿令入內。

   (丁十四) 約人翌日入關,如於今日,神明昏散,即彼所致。

   (丁十五) 觀護輪,預無兆相,事後方生,是為晦穢現行,多誦百字明。

   (丁十六) 關中持心:分三

    (戊一) 初首宜鬆。

    (戊二) 中則嚴緊。

    (戊三) 後漸鬆緩。

   (丁十七) 憶知三際妄念:分四

    (戊一) 頓握於無散上。

    (戊二) 心注本尊。

    (戊三) 心注真言聲。

    (戊四) 若起種種苦樂高下,第離貪執,坦然恝置。

   (丁十八) 自入關初至解界間:分四

    (戊一) 勿剪髮。

    (戊二) 勿剪指甲。

    (戊三) 勿振墊。

    (戊四) 勿盥洗手口。

   (丁十九) 界休息等時,於數珠作結,觀緣為忿怒面,置於墊上,令其護墊 ,俾暖相勿失。

   (丁二十) 依修未解間,所修本尊,勿令人知。

   (丁廿一) 解界後,先晤一二誓句清淨者。

   (丁廿二) 徐晤具晦穢者。

  (丙十六) 補缺:分四

   (丁一) 造沙查水施,為利他廣大出生緣起。

   (丁二) 百水食子會供。

   (丁三) 成就二利緣起:分三

    (戊一) 於三依禮拜供食。

    (戊二) 誦百拜懺悔經。

    (戊三) 至石堆四天王像前:分五

     (己一) 供食。

     (己二) 作頌讚。

     (己三) 復請為後作業。

     (己四) 請返本土。

     (己五) 解除石堆結界。

   (丁四) 無間目向日月二方,盱衡瞬視,為壽等日月之緣起。

願    善    妙    增    長

施食儀軌
剎那觀成能仁身明顯  寶器精華悉變成甘露
嗡鴉吽三遍。
增上意樂聖者大施力  不可思議法界真實力
供養諸佛利益諸有情  一切意樂無礙願成就
納摩 沙那哇打他加打 鴉巴囉嘰爹 嗡沙嗎嘩也 沙嗎嘩也吽
恭敬三根本依怙功德  六趣慈憫魔類及債主
歡悅受用圓滿二資糧  二障清淨遍知願速證

願    善    妙    增    長

行止趨上之教授

行止趨上之教授

蓮師口授移喜磋嘉佛母藏巖
楊奴甯瑪俄些及生嘰甯巴取巖
艾歷啤嗎恭桑譯英
羅啟安譯漢

蓮華生大師以多種不同的身相,莊嚴,越守而守聲聞戒律,以至持明密誓,口傳 漸道九乘,展示見趨下而行趨上,見行合一之教授,具正遍知之證量,以菩提心重有 情甚於己。

此覺者化身大師對行止之教授,由磋嘉媽結集。

大師曰:不論汝修外乘內乘,必須先皈 依三寶,依所修習之(外、內乘)戒律為基礎,向何方而行,便皈依該方之佛菩薩。

對三寶不捨信心,依當下業力為緣,未來世為佛弟子,是故,供養祈請三寶,殊 為重要。

蓮師曰:修十善業道,深信行止取捨,引生黑白果報,如是,汝之行將具大 力矣。

業力不爽故,棄捨一切黑業惡行,對治煩惱,盡力積集福資糧。

不修福者難高潔,積福者情操高尚,一旦自相續持高尚之情操,汝將盡力行善去 惡;是故以身、語、意諸方便,精進修福為要。

蓮師曰:修法前,心向無上正覺,發菩提心,為(修行)之要訣,發菩提心 者生起一切有情平等無偏,悉為我母之覺受,本此而行饒益有情事。

一切有情,無一未曾為我父母,當儘力饒益,以報慈恩。

當對一切有情,增長慈悲,不斷薰習菩提心:一切行持悉以利他,重視有情甚於 自己。

簡言之,修外、內,生圓次第前,堅持先發菩提心,為修持之要點。

增長菩提心,為一切修持之根本。

蓮師曰:欲證正遍知佛陀果位,當薰習了知執著境我,無有自性。

凡有所行,不論具何功德,當知一切境夢如幻。

故應依余口授,不著六度大悲,而觀顯境之空性。

由觀空力,得證六波羅密,與大慧增長,亦如幻化。

雖修空性定,必須確定此舉,能助長善行,對治煩惱。

於所作善根,應以菩提心,不離六波羅密。

凡有所作,皆以增善減惡為動機。

身所作行,令之具善,口所言語,令之具善,意所思念,令之具善。

簡言之,身語意悉全部投入於義利善業,極微之邪惡,亦遮除之。

倘不以警覺之盔甲自保,煩惱利刃,將斷汝上進解脫之血脈,日常四威儀中,以警覺 之盔甲自保為要。

蓮師曰:首先,深信因果。

常念死決定至,此生非常短暫,莫為此生積聚名利。

常念來生長久,當為未來世之利樂而積聚。

當下座確認清此點,並準備未來世之資糧,切莫墮於下降軌跡中。

於任何事,莫自命精通,若存有自以為博學、偉大、高尚之我見,功德不生,是 故,斷此執著,修持教法,須臾時光,亦毋令荒廢。

對治惡業,應勿存極微之煩惱惡業,當思棄巨如須彌之苦痛。

疑惑之行,難以成就,縱極微之疑惑,亦莫隱藏。

若未捨我執,縱極微之惡業,仍令衍生惡果。是故遮止惡業為要。

蓮師曰:既受大小乘誓句,縱使斷命,切勿捨棄。若有損毀,立即懺悔。還 淨再受極為重要。

有以誓句既損,意志消沈,所行更趨違越,如有人誤墮垢中,立即清洗塗香,以 求還淨,故當淨化愚蒙墮落之行,切莫積聚破誓。

戒律或誓句退轉者,雖退轉須臾,亦勿聽任,譬如衣白袍,而臨汙沼,白袍染汙 矣。故縱誓句清淨,仍為破戒者所集,當然,倘汝誓句不淨,故更須小心改過。

任何情況,切勿自以為是。

蓮師曰:凡有所作,皆與法相應,莫作離於福智之行。

除正遍知佛位,及利樂有情外,無欲無求。 

離諸染者,染者為繫縛之根。

勿批評其他教法,亦勿輕蔑他人,一切教法,究竟無分,如鹽之﹁一味﹂。

勿批評派乘高低,彼實前後相連,如此途之於旅,級之於梯。

無神通則無知人之明,故勿批評他人。

總說,一切有情,自性為自生圓滿佛陀,具足證悟體性,故莫批評他人之過失謬 見。

莫檢討他人之不善,當檢討如何改善自己。

莫檢討他人之不足,當檢討自己之不足。

惡之至大者,為執著宗教偏見,對他人心意,毫無認識,而胡亂批評,如此偏見應捨之 。

蓮師曰:以自無始以來,雖已輪迴多世,並未成就自利利他,此生;汝當即 身成就二利。

汝過去雖多次轉世,惟無緣接觸佛法,只是於有壞輪迴黑獄,愈陷愈深,此短暫 一生,幸遇聖法,當全心投入大乘教法。

當與善業增長者為伴,捨惡業增長之友。

心有渴求,煩躁不安,如狗如鬼,切勿如是,當以方便對治,安閑而住,若以渴 求自縛,惡行先亂自心,繼亂他心,惡業積聚矣。

若以極微之不適為苦,彼將增盛為痛。

自心若不能安閑而住,難尋快樂。

切勿自憐過去苦況,過去者,好壞皆成過去,亦莫期待未來之苦況。

不論面臨那種痛苦,當一次次、一次次的鼓起勇氣面對,切勿屈服。

若不對治自心,苦痛難息。

放鬆汝心,自然安住,離諸整作,任運轉之向善。

蓮師曰:修持佛法時,以身語意善業迴向有情為要。

先自細事開始,間或自省,可有偏於自利,若存絲毫自私,亦難以成就,故此, 確定不為自利所染為要。

大小乘之分,在發菩提心,此由大悲分,不由見分,是故,當持平常心,而修大悲 。

自利利他故,永棄輪迴苦果。

反復薰習出離輪迴之覺受。

先觀一切有情如己,次觀有情之苦即自己之苦,最後觀有情重於自己。

修習大悲,任運自然而行利生事。

大乘之義為以他人為重,而非以己為重,追求自樂而忽略有情之苦痛。

蓮師曰:倘修慈、悲、菩提心,則將不墮三惡趣,再者,由當下起,永不退 轉,此即余之口授。

任往何處,菩提心住心,永不分離。

任行何事,薰習為利他之行,如是修以他人為重,則將獲無量功德,三昧耶誓句 無有損墮。

所有世出世悉地,由自相續生起菩提心而來,此即余之口授。

蓮師曰:不論依空性調心,或依有相調心,若修持不能有效對治煩惱、或希 懼,即為謬法,不能抵消煩惱者,為墮入輪迴之因。

若汝聞、思之教授,能有效對治煩惱,有助自身生起正法者,為無謬大乘教法。

汝縱自稱博學、深思、專修,倘動機在於世間八法,所修行者,名為黑法。

修顯現如幻,遮止汝之執著,增盛為要。

大瑜伽士含義不外是離諸執染者。

蓮師曰:一切有情利樂之根,為佛陀之教法,是故,當鑽研經續,諦聽大師 開示。

行止之苦樂果報,成長如種子,是故,善惡之行,當善巧分別之。

不留心誓句,則壞修行之根,小心保護三昧耶誓句如目。

不論何種修持,無信則徒勞,所作無效益,是故,離諸疑惑不信,為行之要點。

蓮師曰:有自稱密乘行人,而行止粗魯,此非密行人所應為。

大乘之義為無分大悲,關護有情。

自稱密行,而不抑惡行善,殊為不足,一切密行人,當修大悲為要。

大悲不從自相續生起者,縱自稱密行人,已轉為邪見外道。

蓮師曰:密咒即是大乘。大乘義為利他,為利他故,汝需證取三身 果位;為證三身果位故,需積集二資糧;為積集二資糧故,需修菩提心;汝需生起圓 滿之道,合一而修。

無論如何,密行人缺乏菩提心,則完全不是大乘之根,亦非修大乘者。

蓮師曰:密咒與般若乘,名雖為二,而畢竟為一。見行若缺其一則迷途,轉 入聲聞(乘)而已。故當見趨下,而行趨上,無二合一而行,殊為重要,此乃余之口 授。

三昧耶

行止趨上之教授圓滿。

兔年季夏月初八日,承命結集於瞻部上茅蓬

寶之印

藏之印

托付之印

漢譯者祈願

倘有過失,望能忍赦,若有利樂處,敬以之祈願

上師壽命堅固,健康長住世。

諾那上師開示六字大明

諾那上師開示六字大明

資料室

六字大明為觀音菩薩微妙心印,有無量無邊不可思議功德,為十方諸佛所讚嘆。 書六字大明,如書三藏法寶。誦六字大明,三世業障悉得清淨,了脫生死,究竟成就 ,且能斷無明、開智慧、消災、延壽、增富救貧、救百千苦難、摧滅貪瞋癡、閉塞輪 迴路、歷代眷屬俱得超生、腹腸諸蟲亦得證果;又具無量三昧法門,日日得具足六波 羅蜜功德,一切金剛護法天龍八部,無不歡喜擁護,欲生何佛土,均如願成就。不但 持誦書寫與觀想有功德,只要此真言著於身,觸於手,耳聞目見;或藏於家中,或書 於門上,或展旗揚旛,凡霑此法味者,任何眾生皆得生死解脫之因,同證菩提道果之 德,逢凶化吉,遇難呈祥;凡未成佛者,求壽求子、求消滅一切地水火風空災難危險 ,以及一切所求,無不如摩尼寶珠,各滿其願。總而言之,六字大明之功德,就是以 佛之智慧來講,亦窮劫難盡,若以現在藏經所載功德來講,亦要講三年方能講完。又 大悲咒是觀音菩薩長咒,六字大明是觀音菩薩心咒,亦為大悲咒之心咒。